昨天的推文发出去,不出意外,收到了很多反馈。今天尝试对大家普遍质疑的问题作出回应。
其中一个关于“以色列”概念的辨析。我们为什么要区分“以色列”的四种含义?这是为了从一开始就确立探讨巴以问题的正确根基。
因为昨天我受到弟兄提醒:我们要区分辨析“以色列”概念,以免我们在探讨巴以问题时带着锡安主义的倾向。当然,我认为更根本的问题倒不是锡安主义,而是凯旋主义,这是我们心里根深蒂固的诱惑。
这位弟兄说自己支持以色列不是因为锡安主义,而是因为现代以色列国家所代表的文明和价值观(即普世价值)。并且,如果没有哈马斯和ISIS等极端组织,巴勒斯坦普通阿拉伯人和以色列本可以相安无事,毕竟,以色列给中东带去了文明和科技进步。
我也是基于以上理由支持以色列,所以我说以色列在此次冲突中更文明、更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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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朋友圈也有人跟我掰扯——以色列把加沙围了,断水断气,哪里“更文明”了?
我回答:相比扫射平民、斩首婴孩、强奸妇女、焚烧尸体来说,是的。
对方继续说:说的就跟他们没杀过平民一样,抢领土、抢房屋的是谁?
显然,他对巴以问题存在认知误区,但我没有跟他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因为那会耗费大量口舌,对方还不一定听得进去。
我只能再次强调:不否认这一点,但是有底线跟没底线还是很不一样的。
然后对方立马宣布了自己的“精神胜利”:都没底线,所以没啥好支持的。
对于这种结论,我只能无奈回复:你高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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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弟兄表达了对约翰·派博《我们要支持以色列还是巴勒斯坦》一文的批评,说这篇文章反映了信仰群体对于社会政治议题的软弱无力。
粘贴以下网址到浏览器阅读约翰·派博的文章:https://oaktreebook.com/2023/10/11/should-we-side-with-israel-or-palestine/
因为我们在面对社会政治议题时,只能通过老掉牙的教义应用作出回复。我们不知道宗教和政治“虽不可分割但应该区分”,
对世俗政治只有肤浅的理解,
自然也缺乏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因此,他的建议是:我们不能抱残守缺,而是应该多读些世俗学术的书。
我认为上述批评和建议值得重视,这里正好也插播一则广告:
本周日(10月15日)下午两点半,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的刘平教授会有一场直播讲座。刘老师会带领我们梳理巴以冲突的历史,讲座题目是“经典文本中的以色列地与巴以冲突”
言归正传。虽然这位弟兄的观点值得重视,但他的评判对于派博本人来说可能有失公允。毕竟,这位慕尼黑大学的博士、曾在高校任教多年、几十本书籍作者的前辈,值得我们更多学习和肯定。
上一次美国大选,派博倒是发表了自己对于两位总统候选人的看法,基本意思是:俺们只能在两个烂桃子里挑不那么烂的一个,其他的就交托仰望吧!
但是他因为没有坚定支持川普,被教内一众人等斥为“白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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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归玩笑,派博的文章中有一句重要的话:“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各国权利的裁定应遵循怜悯和公正的原则,而非宣称有神赋予的权利或地位。”
这句话的话后半句作出了某种限定(虽不可分割但应该区分),前半句则是关乎解决现实问题的原则。
我想派博的意思应该是——对我们来说,这个次要问题应该放在国际关系、政治学、国际法的框架中,按照人所共知的道德准则来处理。
具体怎么处理,派博没说,这不是他那篇文章的要旨。当然,我们还是期待一位威伯福斯式的政治家来发表自己的专业意见。
巴以冲突作为一个现实问题,往浅处说,涉及国际关系、政治学、国际法等议题;往深处说,涉及自然法或普遍的道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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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眼下的危机是:越来越多人拒绝接受普遍的人性法,不再承认“人所共知的道德准则”。
不仅非西方国家开始抗拒普世价值,就是西方国家内部也开始兴起一股解构普世性的潮流。

流行的论调就是:
道德观念不过是教育和文化塑造的结果,良心不过是相对的,
压根不存在绝对的善恶是非,全在乎个人自己的认定。

后现代人士的金科玉律只有一条:“你可以做一切事,只要不伤害别人。”

但是,既然不存在客观的道德标准,为什么还坚持“不伤害别人”?
这种思潮所带来的文化破坏,其严重性绝不亚于中东的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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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内很多人为哈马斯拍手叫好?
当然,原因很复杂。不过,你若问那些哈马斯的支持者,他们会说:“以色列人抢占了巴勒斯坦的土地,因此他们的报复是正当的。”或者如上文那位仁兄那样说:“以色列不也在杀平民吗?”
但是,他们绝不会说:“扫射平民、强奸妇女、斩首婴孩、焚烧尸体是正当的。”
他们会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来证明哈马斯行径的正当性,但他们绝不会说:“我们支持哈马斯,因为他们的做法不正当。”
也就是说:无论你支持以色列,还是支持哈马斯,至少我们有一个共同的道德观,虽然我们在“什么事合乎道德”的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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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人们厌倦了争论,开始说:哪有什么道德善恶啊?一切都是相对的,我觉得正当就正当!你觉得正当就正当!
这种观点的逻辑后果就是丛林法则、成王败寇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这正是古典时代的贤哲严阵以待的问题;柏拉图竭力反驳智者学派的相对主义,根源也在此。
C. S. 路易斯在二战时期跟BBC的听众最先确认的就是这一点——存在普遍的人性法或自然法吗?因为他知道,有一场更大的战争正在掳掠人心。
这才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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