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郑强基本上算是平安过关了,最关键的原因是他在事发之前就已经向纪检委申报情况。许多网友认为当初他应该报警,但是,省级纪委监察部门的权限是远远高于警方的,所以,汇报给纪检委而非警方也非常正常。
那么,我们假定,如果真的有人要扳倒郑强这种级别的高官,最起码需要多少条件呢?根据以往案例,我们大概可以总结出至少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第一,是举报人的身份必须直接相关。
在郑强被举报这件事中,举报人的身份就极为不恰当——他自称是郑强多年前包养的二奶的前未婚夫。这个身份意味着,无论他说出的内容是什么,都在事实上是不可信的,因为关系实在是太远了。
对于高层而言,如果但凡出现一个这样的人就得把郑强这种级别的高官进行调查,那么,接下来会有更多的人有样学样,到时候,诬告成风,亦或者有人借此敲诈勒索,将对官场生态造成影响。

所以,通常情况下,举报人的身份是一个极高的要求——必须是情妇、正妻、儿女或者同案犯,这些对于被举报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在郑强这件事情中,如果举报者换成那个传说中的女性,哪怕同样是诬告,其引起上级重视的概率都会大幅度提升。

为什么呢?这个要考虑到一直以来的我党的铁律——革命道德问题。
在漫长的革命历史中,男人在外搞革命,老婆孩子一定在大后方,组织会照顾好前线人员的家属,这样,有一个互相的牵绊 。但如果高官在外面搞了小老婆,那么,在大后方的正房就随之贬值;如果在外面有了老婆还有了孩子,那么,党组织照顾他的大老婆以及大老婆所生的子女,就基本上达不到维系感情的目的了。
第二,是举报的内容必须露骨、刺激。
在一直以来,普罗大众对于下三路的事情有着独特的热衷,比如艳照啊,视频啊,亦或者,特别露骨的聊天记录,比如说什么亲吻隐私部位,亦或者玩SM之类的事情。
相反,如果聊天内容,亦或者合影基本上没有什么确切证据,甚至连刺激一点的文字都没有的话,基本上不会引发什么大的反映。所谓有图有真相,就这么个意思。

再比如成都街头的街拍事件,如无那些极具冲击力的照片,谁会当真?
这一次举报郑强的人,拿出来的聊天记录,里面既没有半句敏感的色情的言论,举报者又拿不出一张照片,怎么可能被重视呢?
相反的,如果他真的有,或者真的存在郑强和那个所谓的女性一起出入的视频,哪怕只是一张在公共场合的合影,都足以让各路大神评头论足,从衣服搭配到肢体语言,判断出二人到底啥关系。
第三,是举报的时间点必须敏感、关键。

这次的举报人举报的事情,根据他说的,已经是七八年前,七八年的情妇到现在还没玩腻,可能吗?而他说之所以到现在才举报,是借着鲶鱼那事情的热度。

这个逻辑相对来说是比较接近的,但是,很遗憾,不成立,因为在过去,出现过一堆直接和高官桃色新闻有关的大事情,他为什么不举报?
当然,更重要的,是对于这种级别的高官,举报的时间点必须拿捏好,通常情况下,应当选择在他本人即将履新、提拔亦或者出差的时候。
一方面,这时候他们是最容易被盯上的,竞争者无不希望在这个关键时刻找到机会扳回一城,另一方面,在这些关键点,他们最紧张,最繁忙,也就最容易错过应对的最佳时机,甚至于忙中出错、失去理智。
比如说,成都街拍门的男主角,其实就是在即将被确定升迁的时间点了。当然,在更多的时候,党和国家的重大会议、节庆关头,也往往是举报高发期。
但是,郑强这次被举报,时间点完美的错过了任何关键时机,正常情况下,一个大学的领导,任期一般情况下是五年以上,也就是至少一届本科生从入学到顺利毕业,以确保该领导其学科建设的成效,换句话说,五年,是一个大学校领导做出政绩的最短的时间限制了。
而郑强调任太原理工大学时间才三年多一点,在未来至少两年的时间里,基本上不可能说是调任或者升迁。
在这个时候举报,在被查无实据之后,可能反而成为郑强接下来升迁的加分项。
第四,是举报者的后续举动必须坚持、咬死。
在以往的大部分情况下,当举报者放出来第一波材料后,事情会很快爆火,而后,他们往往只有极短暂的时间,通常24小时左右,发布第二波。
此举一方面是在显示其把握,让外界猜测其有更多证据,另一方面,又显示其强大的决心,以博取公众和上层的信任。

而且,这种出镜往往必须是直接的,是正面的,不可以通过中间人传话。
但是,迄今为止,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举报人既没有真人出镜,又没有第二波证据发布,基本上已经说明问题了。

第五,是举报的核心逻辑问题——理由。
在事实上,我们心里都很清楚,成为贪腐官员的核心圈子里面的人,无论是老婆孩子,还是情妇二奶小蜜,基本上就不可能有好人,虽然不能说这群人是完全坏透了,但百分之百地讲,他们良心发现的概率极低。
甚至于我们可以说,他们的老婆孩子都是坏蛋,他们的儿媳妇女婿也都是坏蛋,他们的二奶小蜜的老公或者男朋友,当然也肯定是坏蛋。
所以,在举报时,如果举报人说什么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亦或者看不惯党纪国法被如此践踏,这种说辞基本上就全部都是扯淡了。
做了婊子还举报嫖客的钱不是好来的,这不是瞎扯淡吗?
那么,真正成立的理由是什么?

内斗。

比如说,二奶被玩腻换掉了,被新的姐妹争宠了,亦或者,是嫌给的钱少了,再不济也得是二奶的老公嫌弃给的待遇不够好了。
坏蛋就是坏蛋,良心发现的概率极少,所以,当坏蛋要举报坏蛋,一定要有足够坏蛋的理由才可以。

那么,再看郑强这次被举报呢?

那个所谓的举报者,从来没有从郑强那里拿过好处,不是所谓的被分赃的范畴中的人,自然也就无所谓分赃不均的问题,更何况,他自己都说,已经分手,哪怕郑强真有问题他也不是能知情亦或者拿到利益的人,他扯犊子说什么初心使命,什么政治站位,轮得着他说话吗?
综上所述,以上是扳倒郑强这种级别的人要做的最基本的步骤,也是为啥我认为郑强这次是被诬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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