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了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这一痛点,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营造更有利的融资环境,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设银行规范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深入了解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及现实困境,以试点形式精准找到融资业务中的痛点,在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与协调下,金融机构将努力探索出一条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的创新道路。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概况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生产要素,在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其重要性与价值尤为突出。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是生产力转化的关键,它还可以发挥资本价值,助力知识产权所有企业进行融资。
第一,政策及制度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金融的发展改变了人们对传统融资模式的认知,无形资产价值在政策与制度的支撑中得以逐步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要“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纲要》从政策层面推进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提升,特别是有助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的加速完善。
2006年后,国务院陆续印发相关文件,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试点。200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2008年至2010年三年时间,分三批次进行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试点开展后,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规范性文件。2014年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明确提出“科技金融”概念,并提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近年来,多个部门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规模目标、配套政策、支持措施等作出多方面要求。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正在逐步走上规范化、系统化轨道。
第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体情况。随着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强,专利商标质押金额逐年增长。专利商标质押金额增速从2018年的11.94%发展到2022年的57.1%,连续三年增速超40%。2022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868.8亿元,其中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项目数占全国总数近三成,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突破2000亿元。建设银行建立推广“技术流”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作为核心指标,积极发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龙头带动作用。
从结构上看,2022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贷款登记项目达2万笔,占项目总数的71.1%,惠及中小企业1.8万家,充分发挥了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普惠作用。从地理区域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较大的区域主要分布在科技创新活跃的发达地区。北京、上海、江浙地区、大湾区等专利质押融资规模占全国过半数比例,且增速超全国平均水平。从知识产权分类看,质押融资以专利为主,商标次之,著作权占比最小,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占比超六成,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占比超三成。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典型模式
及主要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融资中企业较为认可和普遍采用的方式。各地目前主要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多元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正逐步建立。
较为典型的融资模式。1.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模式。政府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并给予政策支持,引入和扶持担保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管理知识产权质押流程,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的结合,构建风险控制与处置体系,推进科技金融发展。
2.财政专项资金补贴模式。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经费,对相关质押融资提供贷款贴息支持,用于补偿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贷款风险由商业性担保公司承担85%,银行承担10%,中介机构承担5%。
3.“政府+银行+保险”风险共担模式。政府提供保费补贴、贴息补贴和风险补偿支持,银行提供贷款,保险公司为贷款主体提供保证保险。通过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发展。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1.价值评估方面。其一,调查发现,融资企业与融资银行双方对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认可度较低。知识产权作为一项资产,其种类繁多、可比性较低,且随着时间推移与客观环境变化,其资产价值波动较大,因此,知识产权的评估是一项高度专业且相当复杂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其二,我国目前缺乏各类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方面的独立操作规则。专利技术、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融资特性差异较大,且应用行业千差万别,准确评估其财产权价值较为困难。其三,评估机构权威性有待加强。当前市场上评估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国家尚未专门对评估机构开展分级分类评估,因此评估机构市场公信力有待加强。
2.金融机构方面。其一,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影响监管对银行资产端的考核要求。现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后期质权实现过程中,银行对其处置情况较为担忧,由于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欠发达,导致质押标的物处置难,大规模开展相关业务,会在银行资产端积累较多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因资本充足率计算需对无形资产进行扣除,因此,将影响监管考核指标。其二,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比金融机构更了解知识产权在经营与竞争中的市场价值。融资前,金融机构缺乏对企业营利能力的判断,不了解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客观真实性。融资后,由于市场风险与道德风险等多方面因素,金融机构无法专注且深入掌握企业的经营实际。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
3.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方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与质权实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拍卖与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是企业实现知识产权优化配置及其价值最大化的主要途径。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权登记机关分散,登记程序的繁杂也将增加交易变现的难度。知识产权投融资平台建设不完善,融资担保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普遍不高,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化进展速度不能有效满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
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
政策建议
第一,持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制度。当前知识产权担保制度尚不成熟,补充修改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担保物权法律十分必要。对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我国《民法典》可用于质押担保的知识产权范围还可进一步扩大。具体业务流程规范,可结合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特别是在试点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总结形成标准化的业务风控规则,严格把握贷款风险防控各阶段要点,持续优化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联的配套法律制度。
第二,优化知识产权领域数字化治理机制。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快知识产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和服务规范。发挥金融科技的价值功能,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探索数据化、智能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数字化质物处置机制,建设与科技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
第三,积累试点经验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近期,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设银行规范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按照试点方案安排,建设银行将以《专利评估指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数据为底层支撑,结合专利有效期、专利类型调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内部评估方法确定质押标的物价值,不再依赖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进一步提高业务全流程效率。
按照“边试点、边优化、边总结”的工作安排,银行要结合试点的实际效果对评估方法进行分析、验证,要在试点中创新内部考核管理模式,与监管部门主动沟通优化不良率考核等监管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的发展。
(作者为中国建设银行研修中心(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刊载于《金融博览》202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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