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彬
近日,扬州市总工会、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工子女爱心托管托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支持具备条件的单位在单位内或附近为职工提供子女托管、托育服务,让“带娃上班”成为现实。
扬州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服务,也可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价格不得高于当地普惠托管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基层工会开展托管托育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单位办托育、“带娃上班”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加重企业的负担,也有人担心是不是会影响办公秩序,而更多人则乐见托育服务能办进单位里,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
的确,新手妈妈休完哺乳假之后重返职场,孩子从嗷嗷待哺的婴幼儿,到能正式进入幼儿园,期间的三四年成为最难熬的日子。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超过1/3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但供给明显不足,特别是普惠性服务供不应求”。
托育短板妨碍生育已经成为人所共知的问题,关键是如何破题?托育、托管服务不属学前教育,如果全交给市场的话,一者费用畸高,二者这么小的孩子家长未必完全放心。其实,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已经认识补上托育短板、化解生育焦虑的重要性,提出原则也是公办托育、社会力量,特别是社区、用人单位等方方面面共同参与,一起搭建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早在2021年,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托育的“基本公共服务”定位,也提出公办托育、社会力量,以及社区、用人单位等等共同参与,有效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可以说,鼓励、指导用人单位多多参与普惠性质的托育服务供给,早已是国家的明确态度。
这次扬州提出的相关措施,也是积极引导、有效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提供这样的服务。从资金来源上给政策,开展托管托育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从场所选址方面给指导,托管托育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而且还特别强调的是,建议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可通过单独、联合购买服务,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这意味着,“带娃上班”不是走以前“单位办社会”的老路,而是希望企业在充分利用闲置的场地、空间的基础上,能够购买相关托育服务,惠及职工。
其实,不必带着抵触情绪看待鼓励单位办托育,这本来就不是强迫的。更早之前,很多单位从“以人为本”、稳定员工队伍、履行社会责任出发,对于办“暑托班”“寒托班”,解决员工带娃困境,还是很积极的。其中一些单位真心把这样的托班服务当成内部凝聚力工程。对于扬州市指导单位办托育,希望更多单位能因地制宜、深挖空间,盘活单位内部的资源,帮助解决员工的托育焦虑,提供更多普惠性质的托育服务。
“人口”不是一个抽象的数据,“人口”是由一个个个体构成的,每个人特别是婴幼儿的生活、成长都需要得到社会性支持。希望不同层面、不同主体一齐发力,一道解决婴幼儿托育难的现实问题,落实托育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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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沈彬
朗诵:王茜
责编:张永群
编辑:孙小婷 王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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