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山西大同某所双语学校的一起霸凌事件,手段恶劣到令人发指。此前,谁能想象得到,几个还在读小学的未成年人,竟然敢让被欺凌的同龄孩子,舔自己刚刚拉完屎的屁股,喝他们拉出来的尿液......
这两名未成年人渣的霸凌行为,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给那位父母离异、父亲长期不在身边的少年,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对此,全国网民发出了强烈谴责。
遗憾的是,由于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法律最终未能制裁这两位未成年恶少。于是,愤怒的网民们把批评的矛头纷纷指向“未成年人保护法”,痛骂它,在最后关头,总是保护了未成年人渣。
坦率地说,对于这部法律,我的愤慨没有大家那么强烈。未成年人保护法并无多大过错。绝大多数国家都有类似的法律,差别和争议,仅仅在于,认定“未成年”的标准上。
在我看来,这些年,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未成年人渣”如此之多,手段如此恶劣,归根到底,是成年世界的道德状况出了严重的问题。比起未成年人渣,我更想批评成年贱人。
以下这一幕,尽管我未曾亲眼见过,但是,基于我对成年贱人们行为逻辑的了解,我相信,不会是我凭空想象。
假如在校园欺凌刚刚发生,性质还不严重的时候,在读小学的儿子回家告诉成年贱人们,自己的班级有几个流氓学生,总是欺负其他老实软弱的学生。听到这个消息,成年贱人们脑子里想到的,会是什么呢?
正常的思维逻辑应该是:别人家的孩子在学校被欺凌,那意味着自己家的孩子同样有可能被欺凌,因此,应该主动联系和告知被欺凌学生的家长,一起向学校报告和反应,要求及时制止和处理欺凌行为。总之,保护别人的孩子,其实就是保护自己的孩子。
这就是在文明国度被广为提倡的“群体理性”。在群体理性枝叶繁茂的土地上,社会风气注定越来越清明,法律制度只会越来越完善,全民道德水准必然越来越高。
然而,成年贱人们从不信奉群体理性,他们只顾追逐个人理性,甚至时常用个人理性来践踏和破坏群体理性。
举个身边的例子吧。
公交车即将到站,本来排队等待上车对大家最为有利,这属于群体理性。然而,个人理性却暗暗地提醒某些人,规规矩矩地排队,排在最后就有可能没有座位,只能站着回家了。基于个人理性的算计,他们选择不守规矩和秩序,硬是插队上车抢座位。久而久之,风气蔓延开来,群体理性遭到严重破坏,再也无人愿意规规矩矩地排队上车了......
吊诡的是,在我们这片集体主义被提倡了几千年的社会,群体理性却早已被个人理性严重撕碎,要把它重新缝合起来,可以说是相当的困难。
群体理性缺失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信任匮乏的社会,一个潜规则盛行的社会,一个运行成本居高不下的社会,所有人都要为此付出巨大的隐形代价。 
好吧,回到校园欺凌的话题。
面对校园欺凌,成年贱人们的思维逻辑往往是:非常幸运!被欺凌的是别人家的孩子,而不是自家的孩子。不过,没准哪天也有可能欺负到自己孩子头上。但是,毕竟还没轮到自己孩子头上嘛。与其与被欺凌学生的家长一起找学校反映情况,冒得罪校园恶少的风险,不如自己悄悄地和班主任搞好关系,让他主动积极地照顾保护自己的孩子。这就是上文所言的“个人理性”。
总而言之,比起群体利益,这些成年贱人们,远远更加在意的,永远是个人利益。比起法律和制度,这些犯贱的家长们,心里更加相信的,永远是人情世故。无论做什么,无论到哪里,唯有私下构建的人情关系,才能让他们睡得踏实,活得安心。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不被欺凌,得到特殊关照,他们往往会首先选择,在私底下,给班主任悄悄送礼,加固私人关系,以此换取心安。
比这更贱的行为是,作为家长,他们不仅自己给班主任悄悄送礼,甚至会授意自家孩子,给总是欺凌其他孩子的校园恶少送小礼物,讨好他们,换取保护。
班级存在欺凌行为,让某些学校的班主任意外发现,自己在家长心目中的重要性加强了,能收到的红包和礼物因此而变多了,那么,基于个人理性的算计,只要欺凌行为不是特别恶劣,影响还不算大,他们便有可能选择视而不见,甚至悄悄默许,在自以为可控的范围内,任由事态发展.....

欺凌其他学生的小流氓们,一旦发现,自己的横行霸道,能换来更多的同学对自己的“孝敬”,他们便会更加肆无忌惮......
就这样,成年贱人们基于个人理性的行为选择,让原本处于萌芽状态的事情,不断走向恶化。
以上这些文字未必指向山西大同这所双语学校的老师和家长们。但是,不可否认,本次欺凌事件实在是闹得太大了,行为实在是太过恶劣了,才引起足够的重视。
最终,有关部门处理问题的方式倒是值得肯定。不仅那个班的班主任,而且那所学校的副校长,都受到了严重的处罚,甚至丢了工作。学校也被限制招生规模。
写下这篇文章,意在提醒广大读者朋友,当你们谴责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人渣的时候,当你们指责有关学校管理失职的时候,别忘了,在你我身边,顽强地生活着一大群“成年贱人”这一类这片土地盛产的奇特物种。
贱人行为和贱人思维的遍地蔓延,是导致社会风气越来越坏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好不夸张地说,成年贱人们走到哪里,就污染哪里的环境。由于总在“下水道”出没,他们的破坏力,往往不如某些尚不完善的具体法律条文那么惹眼,以至于常常被忽视......
今天,我毫不客气地把他们挖出来示众。
希望本文同时能引发大家认真思考“中国人的个人理性如何撕碎群体理性”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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