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某地有一条河,河上没有桥。两岸的村民过河要绕道很远,极其不方便。

于是,一位家庭比较富裕的村民,组织几个亲戚,自己集资,建了一座浮桥,极大方便了村民。
这些年,建桥者在桥两头安排亲戚值守,过桥的村民理当付费,但是,一概不强制,给或不给,村民自己随意。
那么,这种私自建桥收费的行为,是否合法?
前段时间,黄德义一家18口因搭桥事件全被判刑......
法院的这个判决,经媒体报道之后,网民愤怒,法律学者发声,连著名媒体人胡锡进都看不去,表达了批评.....

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与我们自己一样无权无势的个体遭遇不公或不幸,我们都应该有一点“兔死狐悲”的同情心。我们应该想到,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不幸,也有可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此时,公共舆论往往是我们最得力的帮手。
一提到公共舆论,不要总以为那是人民日报、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共舆论,因为我们的手里都有一把“手电筒”。
给陷入困境的无助个体一点亮光,是我们普通人不用费什么力气,就都可以做到的事情。尤其是手机上网时代,拿起手机,我们就可以发声,用转发或跟帖点评,表达关注。
转发有力量吗?表达关注有用吗?这是我们身边很多人的困惑。
很多时候,真的非常有用。这一次也不例外。
舆论持续关注两个多月后,对于吉林洮南市私造浮桥被判寻衅滋事案,法院承认错判,决定再审。2023年9月27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该案符合再审条件......
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想,处理矛盾和纠纷的官员也是人。既然是人,自然就难以摆脱人性的弱点:无不渴望事情办妥之后,能够获得足够的掌声。民间表达的关注度越高,意味着事情秉公处理之后,有关部门及其领导获得的掌声就越多,他们处理问题的动力自然就越大。

我们可以选择在官方媒体和大型门户网站(比如,网易新闻和澎拜新闻)已经公开报道之后,用转发新闻的方式,参与公共舆论的建构和传播。

为了保险起见,转发的时候,我们可以不添加自己的评论,仅仅敲打四个字“强烈关注”,就足够了。
如果你仍然有点顾虑,那可以选择最保险的方式:在别人的新闻跟帖后面,悄悄地点一个赞。
聚沙成塔!任何事件,转发或点赞的人越多,意味着关注度越高,那么,得到秉公处理的概率就越高。
我们这么做,既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利益,也谈不上危害社会的稳定,却有可能帮助到遭受不公或不幸的个体。

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化时代,推动社会进步,将不再依靠陈胜吴广式的起义,而是依靠公共舆论之间的博弈。与前者容易引发剧烈动荡比起来,多元舆论博弈有助于提升公共理性。
对公共问题和公共政策,温和理性——甚至悄无声息——地表达关注,参与公共舆论的构建和传播,是当前我们每个人,在不触犯红线的前提下,最有效的公共参与。
从别人的不幸中,我们应当看到自己也可能遭遇的不幸,而不是转身暗暗地庆幸自己有多幸福。遗憾的是,后者似乎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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