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先后拐卖了11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
经过详细的调查,警方不但挖掘出了她对被拐儿童的虐待行径,更是发现了一个震惊网友的事实——
她竟然连自己的亲儿子都卖!
01

在成为穷凶极恶的人贩子之前,余华英的人生惨淡无比。
1963年,余华英出生在云南省鹤庆县,那是个情况极其严峻的贫困县。
余华英家里很穷,共有姐弟4人,她排行最末。
8岁,余华英开始上学,但仅仅2年之后,母亲去世,她不得不回到家里劳动。
到她17岁的成年前夕,父亲也去世了。
到了21岁,余华英与重庆的王某文结婚,在四川省大足县定居。
但是,“婚后他家里更穷、更苦,家里什么都没有”。
王某文对余华英不错,两人在结婚第二年生下女儿,可女儿三岁时,丈夫又生病去世了。
父亲、母亲、丈夫先后去世,在成为人贩子之前,余华英的人生是相当的跌宕起伏。
王某文在世时,曾因为盗窃罪入狱,在此期间余华英认识了另一个男人——龚某良。
1992年,余华英与龚某良生下一个私生儿子,但是当时两人都有各自的婚姻关系,无法公开抚养。
于是,龚某良打起了歪点子:他提议,把儿子卖到邯郸,那里有朋友可以帮忙联系买家,还能赚一笔小钱。
人常说,“虎毒不食子”,可是这两个人不知是为了解决麻烦,还是钱迷了心窍,抑或二者都有,竟然真把自己的儿子卖了,换了5000多块钱。
拐卖人口从亲生孩子开始,思之令人毛骨悚然。
本来这场贩卖只是一个意外,可是在龚某良做生意接连失败的情况下,二人面临破产的境地,又打起了拐卖人口的主意。
于是,随后的1993年到1996年间,二人以每年1~2名的频率,拐卖了10名儿童。
余华英拐骗儿童的手法十分朴实:
先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租房子定居十几天,与邻居混熟后,就用零食和糖果与街坊里的小孩“打成一片”。
等到取得对方家庭和小孩的信任后,她就用下了迷药的吃食(比如冰棒)将孩子带至火车站,卖到河北邯郸的农村。
那时候成年人往往在外务工,早出晚归甚至一整天不回家也是常有的事。
为了不让人起疑,余华英在逃走时会故意把衣服、被褥留在租住的房间里,给人造成一种“只是外出,并未搬走”的假象。
等到家人察觉不对时,孩子早就被卖掉了。
而对于孩子来说,这才是漫长噩梦的开始。
在最近的庭审上,一名被害人讲述了当年自己被拐卖的遭遇。
02

被拐卖的儿童叫杨妞花,如今早已成年。
1995年冬天,她被余华英以惯用的手法拐卖——她家与余华英已经处成友好的邻居,余华英说要带杨妞花去买毛线签子,可是两人走着走着就上了火车,来到了一个杨妞花从未听闻的陌生地带。
下火车的时候,杨妞花就因为一些缘故被余华英殴打了一次。
数九寒冬, 两人住处的院子里只有零下几度,而杨妞花总是被赶去看门受冻。
有一次,由于水太凉,杨妞花不愿意洗头,于是余华英直接把旁边烧好的滚开水倒在了她的头上。
这些惨无人道的虐待给杨妞花留下了过于深刻的记忆,以至于长大之后,她还会害怕留着短发、把衬衣塞在裤子里的女性。
有时候,旁人把皮带抽出来的动作都会令她胆战心惊,下意识地以为自己又要挨打。
不幸中的万幸是,收买杨妞花的家庭还不错。
收养她的是邯郸某村的一个老太太,她买来杨妞花给自己的聋哑儿子做养女。
在这个家庭里,杨妞花没受什么罪,顺利地长大成人,还结了婚。
她始终没有放弃寻亲的努力。结婚之后,杨妞花在婆家的帮助下,继续寻找亲生家庭。
杨妞花在公安系统录入DNA后,在2021年5月,她收到了比对成功的通知。
杨妞花立刻从河北邯郸赶回贵州毕节,见到了自己的亲姐姐。
之后,她在邯郸和贵阳的公安机关报案后,2022年6月,余华英在重庆落网。
杨妞花曾经回忆起,被拐卖后的第一个晚上,她做了一个梦:妈妈带着好多人,漫山遍野地呼喊她的名字,“妞花”。
她忽然惊醒,从此永远记住了自己的名字。
03

余华英被捕后,事情还没有结束。
她留给无数个家庭的伤痛,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减,反而被每个受害者在余生的每一天仔细反刍。
后来杨妞花终于回到了家,她的父亲和母亲却都不在了。
杨妞花被拐卖一年后,父亲伤心过度,因酗酒离世;
母亲经受不住女儿和丈夫的离开,精神失常,在丈夫去世的第二年故去。
许多年后,杨妞花才从父亲以前的同事那里得知,爸爸当年在纸箱厂上班,母亲在贵阳卖水果,他们一直很爱她。
另一个被拐卖的小孩,叫蔡战胜。
当时,他与12岁的大哥在火车站附近捡酒瓶子。
余华英想办法取得两人信任后,又把年龄比较大、不好控制的大哥甩掉了,随后拐卖了年仅6岁的蔡战胜。
蔡战胜被拐卖后,当年带着他捡瓶子的大哥一直沉浸在自责之中,六年后郁郁而终。
母亲的身体本来就不好,遭受打击之后精神出现了异常,经常自己拎起冷水往头上浇,后被送医治疗才渐渐康复。
2022年,公安机关侦办余华英案件时,发现蔡战胜被拐卖的线索。
经DNA比对,余华英拐至邯郸的一名男娃被确认就是走丢的蔡战胜。
认亲见面那天,家里的长辈说对蔡战胜说,“家里一切都好,就是你大哥没有了。”
那时,蔡战胜的父亲已60多岁,两鬓斑白。父子相见,恍如隔世。
人贩子是最十恶不赦的人生盗窃犯,不仅盗窃人口,还偷走了无法倒流的时间。
一个孩子的价格是几千元钱,这就是换走一个家庭的完整和父母终生幸福的代价。
04

今年7月14日第一次庭审之前,其实杨妞花没有一定要让余华英判死刑的想法。
开庭的前一晚,她还与姐姐商量,只要对方真诚道歉,判个20年或者无期,也就到此为止了。
杨妞花觉得,只要父母家人健在,一家人团圆,也没必要揪着对方穷追猛打。
可是,父亲母亲已经因她的离开而去世,法庭上的余华英却口气坚硬,丝毫没有悔过之意。
更气愤的是,杨妞花看到律师调过来的卷宗里记载,余华英曾经交代,她是因为拐不到男孩才看中的杨妞花。
她这才知道,自己不仅仅被当成了一件商品,而且还是一件不值钱的“次品”。
事情走到这一步,她仅剩的心软荡然无存。
我国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死刑,没有缓刑。
判决公布,大快人心。
9月19日,杨妞花来到母亲坟前,哭着念完了那份死刑判决书。
“我把余华英送进去了!”
如今的杨妞花已经33岁,距离被余华英拐卖已经过去了28年,她终于等到了属于自己的正义。
而对于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放过的余华英,这个阴险、凶残、虚伪、无耻的人贩子,相信所有看到她死刑判决的人,都会由衷地叫一声好。
无论是死刑,还是遥遥无期暗无天日的关押,都是这些年她伤天害理应得的结果。
这起判决,无疑是对所有游走在犯罪边远的人,一个最好的警醒:
作恶多端也能逍遥法外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心理,若忍心以他人的自由换取自己的利益,最后得到的只可能是严厉的审判和惩罚。
这是一个强有力的开始,我们也希望能够早日贯彻“买卖同罪”的判决方式,从根源上彻底消灭那些罪恶的交易。
最后,愿所有的孩子,都不会再有跟父母走失的那一天。
参考资料:
[1]南方周末:人贩余华英被判死刑:拐卖11名儿童,还卖过亲儿子
[2]大河看见: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被判死刑,被拐受害者讲述悲惨童年经历:被开水烫头,害怕短发女性
出品 | 益美传媒

作者 | 鸣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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