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国内老龄化人口数量持续增多,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所面临的显性课题,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规划与落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口约2.6亿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8.7%。民政部进一步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社会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伴随着社会层面整体婚育率的持续走低和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银发浪潮已然来势汹涌。
居家养老是缓解全社会老龄化压力的一个重点养老发展方向。受我国传统家庭赡养习俗、“落叶归根”等伦理观念熏陶,加之社会层面机构养老服务费用高、机制欠完善等客观因素影响,我国的老年群体绝大多数都会选择居家养老。国内一大批民营企业也纷纷布局和投资养老产业。时至今日,我国已经构建起“9073”的基本养老格局,即90%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7%老年人选择依托社会养老,3%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但由于我国的老龄化整体呈现“未富先老”特征,社会养老保障机制未能及时跟上老龄化的发展速度,现有的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程度还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总体需求。一方面,养老产业投资成本高、回报周期长,发展受资金和人力资源不足等条件限制。另一方面,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化的需求又亟待社会现有养老模式和行业相关机构与时俱进,并作出改变。
为此,本刊联合三江学院居家养老产业调研课题组针对当下我国居家养老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展开调研,通过案例分析、田野调研等方法对我国居家养老行业发展概况、业内典型居家养老企业案例状况进行梳理,探讨居家养老产业如何运用金融化创新工具和新技术场景应用等来解决行业发展的困境。
我国的“老龄化时代”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一直以来所崇尚的传统美德之一。在当代,老年群体的福祉落实更是我国完善全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几十年来,人口老龄化已经逐渐演变成为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的基本国情,银发浪潮下,“养老”成为了社会及个人层面都高度关心的民生重点。
依据联合国标准,一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比例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人口年轻结构都处于高度年轻型,后因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加之独生子女政策的贯彻实施,国内出生率开始降低,整体人口结构向成熟型加速转变。至1998年,我国人口增长率首次降到10%以下,199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0%,我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通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18.7%,我国的老龄化水平提升至全新高度。
具体而言,我国当前所处的“老龄化时代”呈现以下几点突出特征。一是老年群体规模庞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已经高达1.9亿人,在原本超大规模的人口基数加持下,我国老龄人口的总数量在世界范围内都相当突出。二是老龄化率增速快且未富先老。2010年至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约5.44%,与上一个十年相比,上升幅度提高了2.51%。与此同时,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是在实现一定财富积累后再走向老龄化的状况,我国社会的老龄化到来之时,国民财富并没有达到同期水平。三是低龄老年人口和独居老年人口比例较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中,60岁至69岁的低龄老人占比高达55.83%,独居老人占比约12%。四是地区分布不均衡、城乡差距大。从地域分布上看,老龄人口较为集中分布在东部地区;从城乡分布上看,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率高于城镇。
居家养老模式的兴起与演变
伴随着我国人口结构持续转变,我国养老事业和产业经历了一个兴起与变革的过程。在20世纪90年代末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老龄问题得到了国家重视,国务院成立有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与中国老龄协会等协作统筹规划老龄工作。同期社会层面也兴起了一批私有企业布局和投资养老产业。一般而言,养老产业可依据承托服务的主体不同划分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三大类型。不言而喻,机构养老指为老人提供集中式居住场所与综合性养老服务的模式,社区养老指依托社区为本范围内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模式,居家养老则是为居住在自家的老人提供系列上门服务的养老模式。其中,居家养老是我国的绝对主流养老模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仅有0.72%的老年人选择居住在养老机构,绝大多数老人都是与配偶或/和子女一同居住。之所以会出现此种悬殊性选择差距,一部分原因在于老年群体自身不愿离开熟悉的家庭环境;另一部分原因在于机构养老存在显著的短板,收费不友好、服务不规范等问题让老年群体望而却步。
在我国,“居家养老”这一概念最早是在香港提出。20世纪70年代初,为了避免低龄老人过早地入住养老机构,香港由此引入社区照顾的概念,倡导老年人留在本社区内养老,对有需求的老年人进行入户服务。通过这种模式,老年人能在熟悉的环境中得到所需的养老服务,社会层面的养老资源供给矛盾也同时得到了缓解。进入21世纪,北京、上海等较早迈入老龄化的城市也开始陆续探索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政府针对居家养老出台了系列规范文件。经过20余年的演变,居家养老模式已初步演变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做依托,综合调动个人、家庭、社区及市场和政府主体共同参与的一种多元化养老模式。针对居家养老体系的进一步建设,“十四五”提出未来要将发展重点放置于医养康养有机结合上。
居家养老发展的困境
当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9073”养老格局,居家养老是老年群体的主流选择模式,已经得到了社会层面的关注与发展。通过此次调研,我们发现在具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整体居家养老行业因部分条件限制正面临着一定的发展瓶颈。
其一,现有居家养老行业发展处于初始阶段,对政府依赖性强、供需不平衡。我国居家养老产业建设发展较为滞后,整体主要依靠政府推动,业内诸多养老服务商所承接的主体业务都来源于政府订单。多数能够享受到居家服务的老年人都是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接受居家养老服务,但其自身对居家养老服务还缺乏深层次的认识,不愿或没有能力自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就造成了养老业务拓展愈发依赖政府,无法促进市场获得良性发展。我国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水平更是呈现不平衡态势,养老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相较于城镇而言,农村地区的“空巢化”老年群体更为常见,但对应的居家养老配套设施较为匮乏。
其二,居家养老服务难以充分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化需求。现有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存在着一定的供需错位现象。调查显示,老年人口需求和利用率较高的服务主要集中在文娱学习活动、餐饮提供、清洁和医疗健康管理种类。伴随年龄增长,高龄老年群体对健康诊断、情感陪伴和助餐助洁类服务需求会逐渐增多,而对文娱和学习类服务需求则会逐渐下降。但市场的居家养老服务在供给数量、质量和结构上大多趋同,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更无法提供心理咨询、应急救助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一方面,老年群体的心理和情感需求一样需要得到重视;另一方面,伴随着改革开放后第一代中产人士逐步进入老年阶段,可以预见新中产群体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提出更高要求。市场上优质养老需求会不断增多,这意味着企业提供的部分养老服务产品亟须向中高端进行升级与转变。
其三,居家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较为薄弱,缺乏创新性与专业性。从根本上看,居家养老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业者所处环境技术创新型较差,工作内容重复性强且枯燥。这样的产业属性使得居家养老服务就业吸引力相对较低,绝大多数一线服务人员年纪都偏大,缺乏年轻人才的加入,企业因此也难以实现优质人才储备与更新。与此同时,由于多数基础服务项技术门槛较低、可替代性强,加之养老服务市场缺乏统一有效的规范约束,同类服务同质化严重,企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市场上有限的养老服务资源并不能得到充分高效的利用与配合。现阶段很多居家养老从业人员都来自家政业背景,市场缺乏专业养老人员,尤其缺乏专业的医护养老人员。
其四,先进居家养老服务受技术与费用限制落地难度大。例如远程医疗本是一种利好的居家养老技术服务产品,但在现实情况下,设备的昂贵费用与老年群体的知识水平与操作能力有限等都限制了这一服务的落实,脱离了对应的设备和技术支持,此类先进服务很难得到真正的运用,既无法让更广泛的老年群体享受到好的服务,也无法快速融入市场及时获得相关技术的更新与反馈。与此同时,老年群体的消费能力不一,一般情况下,农村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消费意识和消费能力要更低一些,企业提供的一些进阶居家养老服务产品往往难以广泛下沉到农村市场。
随着银发浪潮来袭,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迫切呼唤我国构建起一个健全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养老行业的系统性完善与提升需要全社会、多层面的广泛参与。作为我国养老的最大承载模式,居家养老当前的发展瓶颈集中在服务供需不平衡、不匹配的矛盾上。要推动居家养老行业实现新升级,亟须在现有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的整体渗透度和普及率,进而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提升。针对行业发展的资金不足、专业水平有限与规范性不足等问题,需在政府的引导和监督下,进一步释放市场服务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养老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调动公民投身养老事业的积极性。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升级,不仅要努力围绕老年群体的普遍性需求来考虑供给端提升,也要加大对老年群体的一些个性化愿望的关注,实现给银发群体真正的人文关怀。
(作者为三江学院法商学院讲师、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经济社会学、企业风险管理研究)
本文刊载于《金融博览》202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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