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7月大会提出“活跃资本市场”以来,各部委铆足了劲地出利好,兑现高层的政策承诺。
从8月末开始,证监会连发四文:
1、转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的通知
2、降低融资保证金
3、规范实控人、大股东减持,破发、破净的,不分红、分红低的,禁止减持
4、承诺阶段性收紧IPO
然后降存贷款利息、降本外币准备金。
降低险资投资A股的风险因子,号召公募基金正确看待市场波动,把握长期向好大势。
成立平准基金的小作文也一度流传坊间。
量化大佬被曝在上海买下3亿豪宅,舆论爆发后(股)民怨沸腾,惹火上身。
救市十步法之“公安下场抓人”近期也在落实。
我乐家居,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没收非法所得,罚款3295万。
这股东无视规定,21年买进的时候超了5%不披露,被出了警示函。这会儿清仓还是不披露,而且按照规定减持达到5%时应公告并停止交易3天,他们都没有执行。
加上这股票妖股的走势,他们又刚好逃顶,只是罚款没抓人已经算轻的了。
东方时尚实控人,9块多(复权)的发行价,跌到5块多还在减。
证监会8月27日发公告,他8月28日减持,顶风作案~
其实这家涉案金额不大,一共减了2000多万块,我乐可是1个多亿,非法所得1000多万,罚款罚了3000多万,但性质不一样,这边多了个操纵市场,是重罪,所以进去了。
最近又在传金帝股份股东融券做空自家公司股票,疑似“绕道减持”。
今天证监会回应了,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符合规定。
融券就是这么回事,股东A在一段时间内不会卖出股票,那么他就可以把股票借给B,同时收取一定利息。B看空这只股票,他想卖空必须先跟公司股东借券,然后才能卖出,一段时间后再把股票买回来还给A,期间的差价就是他的盈亏。
股东A一般是做长期投资的基金,或是上文金帝股份那种有限售期的战略投资者,他们短期内无须或无法卖掉股票,于是选择把股份出借赚取利息,也是物尽其用、合情合理。
结果这件事情被媒体渲染成“做空自家公司”、“清仓式减持”,非蠢既坏。
融券卖出和卖出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哪怕B是A的托,实质就是A想卖股票做差价,A也是要承担风险的,因为他最终需要再买回来,而单纯的卖出则没有这个的限制。
作为市场参与者,我100%支持监管严查违规操作,保护小股东利益。
但是行政化干预其实也不宜过度,否则会有损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干预过度的结果未必是没有人卖了就会涨,而可能是没有人卖了就不跌而已。
价格由市场来确定是最合理的,价高了就会有人卖,价低了就会有人买,公司内部人员相对外部人员,对公司的实际价值有更深更快的了解,所以他们的交易也更早。
内线带头,会把股价往合理的方向推动。一旦内线人员被行政化干预限制卖出,就会降低价格发现的效率,虽然股价如果高了还是会跌,但下跌的速度会变慢。
结果就是慢慢磨,慢慢磨,磨到套牢散户割肉投降为止~
A股具有熊市较长的特性,行政化干预也是诱因之一。
论为什么利好加持还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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