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一那年,加州理工拍了部电影A PhD Movie. 我作为学生会一员,还参与了引进到我们系组织大家看……


出乎意料的触动,真就是,每一个讽刺都撞到我心口上。我以为我读博是来当玛丽居里呢,结果是研究一个领域里的一个分支下的一个问题的分问题的分问题的分问题(a subproblem of a subproblem of a subproblem of…)


我以为社会科学会不一样,会宏大叙事,会波澜壮阔。


现在做legal research,才明白在卷宗里皓首穷经,往往亦不过是为了弄明白一个个大政策下的某法案里的某法条里的某分条里的某个词组的法律解读。


哈,真真异曲同工。


也像给客户写专利。一项技术,从不可能到可能,从理论到投产,从低效到高效,科技的一次次发展进步无非就是解决了那某一个subproblem.


当年是年轻气盛好高骛远。现在想想原该如此。人类用上了电,不过是爱迪生试了1000多种材料找到了一样能行的。没有神话,没有传奇;或者说这种按图索骥式朴素的尝试,重复了1000遍以后,本身就是一种传奇。

所谓人类的灵光乍现,攻克难关,不过是青灯苦卷的陪伴,实验室里的重复,大量量变带来的质变。
(突然想到人类星光闪耀时,感觉真是一本很扯的书;照茨威格那个写法,这样闪耀的故事,我能从历史上扒拉出来1000个……读这本儿童读物时,我已经30岁了;要是13岁读,估计是写到我心坎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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