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喜欢看小说,有两三本枕边书,看了许多遍,乐此不疲。
其中一本就是台湾作家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
我很喜欢三毛的文笔,也喜欢她自由洒脱的个性。后来看到她的照片,感觉她的穿衣风格也有波西米亚风。
是的,她确实跟撒哈拉沙漠的游牧民族一起生活过,《撒哈拉的故事》就是在讲述这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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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突然想起三毛在这本书中一段让人哭笑不得的趣事:
三毛和丈夫搬到一个撒哈拉小镇居住,附近的撒哈拉威人老是去三毛家“借”东西。
当然,名义上是借,其实是从来不还的。

刚开始三毛还给她们,但越来越多,也给不起了。
可一旦不给,他们就绷紧脸不高兴了,只对三毛说一句话:
“你拒绝我,伤害了我的骄傲!”
弄得三毛也挺不好意思的。
可等到三毛家里有需要,去邻居家借一盒火柴,却遭到百般推脱。
三毛只得无奈地对他们说:“你伤害了我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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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我开始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
中国人大已面向社会公布了征求意见的草案,但其中第三十四条的(二)(三)两款存在巨大争议:
我不是法学专家,但一看到以上两款规定,就想起了三毛的这则故事。
我想,如果三毛的那些撒哈拉威邻居更鸡贼一点,可能会对三毛说:
“你拒绝我,伤害了我的撒哈拉威民族感情!”

这对三毛来说,就不再是面子上挂不住的问题了,而是可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举这个简单的例子,就是想说明这件事有多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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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还有另一本枕边书,就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我读了不下二十遍,书中的一些内容都能背出来了。
不同于余华的另一部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要轻松欢乐得多。
我非常喜欢余华塑造的许三观——一个贫民英雄。
他没有高尚的道德,就是一个普通甚至庸俗的小市民,但他身上散发的出质朴的善良,更让人觉得弥足珍贵。
既然主题更为沉重的《活着》都在三十年前拍成了电影,那这部几乎可以称为“正能量”的小说,应该也可以拍出一部不错的电影吧?
结果迟迟未能拍成,这肯定不是因为中国的电影人不想拍。
后来我听说,河正宇在2015年已经把这部小说改编、拍成了一部韩国电影。
为什么在中国拍不出来?
大概因为这部小说的内容伤害了我们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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