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美华人圈一件华人八卦新闻颇引发热议。

原因是事件本身涉及华人原配手撕小三,婚外情大额资产转移,以及加拿大和中国不同的法律体系,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8月中,人在中国的黄女士将老公的情人告上了BC省最高法院,称丈夫从家庭共同积蓄中“非法”给了这位年轻女子约460万加元,她表示年轻女子还用其中的一部分购买了加拿大卑诗省本拿比的一处价值310万加元的房产。
根据BC最高法院提交的一份民事索赔通知书,黄女士称她和丈夫Xing Huang至今已结婚18年,2014年丈夫与年轻的朱女士相识,当时她22岁。
黄女士说:她的丈夫和朱在 2015 年至 2020 年期间保持了长达五年的婚外情。
黄女士此前并不知道丈夫的这段出轨经历,直到2022年9月她才发现了丈夫的不忠,并意识到丈夫从夫妻共同存款中给朱“非法”转账460万加元
(约合2480万元人民币)
通过调查,黄女士可以确定这些
转账包括 "一系列涉及多个中介和多个账户的交易"。
比如2016年4月,也就是双方认识一年左右,丈夫就转出去了80万。三周后,朱就在加拿大购买了一处房产,卑诗省评估局(BC Assessment)列出该房产的价值略低于 313 万加元。
根据民事索赔,黄女士称朱某就是用从黄的家庭银行账户转账的钱支付了首付款和其他与房屋相关的款项。
而这处房产证上只写了:朱某一个人的名字。
黄女士称,朱某对于
这一非法行为知情或 "罔顾或故意视而不见",并通过接收资金协助了这一非法行为。
于是,黄女士将小三在中国南通地方法院告上了法庭。
法庭文件显示,崇川区人民法院已经显示黄女士胜诉,她的丈夫承认他在妻子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将家庭共同存款中的资金转给了朱,法庭裁定朱女士应该偿还 460 万加元,还需支付利息。
但是小三表示对于判决不服,对赠与她资金的说法提出异议,并准备上诉。
毕竟这钱已经到了加拿大,还能要回来吗?朱女士就算不还怎么办?
气愤不已的黄女士现在又将朱告上了加拿大BC法庭,希望执行中国法院的裁决,让朱某赶紧还钱。
黄女士还要求法院下令让自己拥有位于Hersham Avenue的那处价值300多万的房产,因为丈夫涉嫌慷慨赠予而 "不当得利"。
朱某尚未回应黄女在卑诗法庭提出的索赔诉讼,所有索赔指控目前均未得到法庭证实。黄女士索赔还称,朱还需退还自1月提出诉讼之日起索赔金额4.3%的年利息,中国法院裁决10天后按双倍利息计。
但本案的法庭判决,却吸引了北美华人的热议。
有些人认为,对方税务上没有欺诈,赠与在加拿大是不可能收回的。
也有些人认为,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能追讨回一半。
此案涉及两国法律体系截然不同,中国的判决能不能应用到加拿大,赠与财产是否需要归还,有关转移到海外的资产该适用于哪个国家的法律体系,这些都是存在的不确定性。
相信此案在加拿大的判决将对未来同样案件都有参考意义,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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