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8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同一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该公告显示,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下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同时,公告还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内容来源:财政部官网
编辑 王梦萦
制表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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