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功的炙热渴望,稳到疯癫的自信,说一不二的执行力,蛊惑人心的表演力……


最近开车听bad blood,很带劲。Elizabeth Holmes是真的稳。一个员工认为我错了,那就把他开除;所有员工都觉得我错了,那就把他们都开除……反正我坚信自己是对的,而且我能让投资人也信。


2017年就东窗事发了,她多年的爱侣sunny跟她反目。她成为全国最大startup诈骗案的被告……我觉得这事儿跟一般人身上得寝食难安了。但人家EH,谈了个恋爱,嫁了个人,生了俩娃。趁坐牢之前把大事办了……这心理素质,叹为观止。


都见识过这种台词:“我现在要搞事业/准备出国/考研(各种小屁事),不能和你谈恋爱/结婚/生子。”呦嘿,多大点事。人家EH面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刑期,巨额民事诉讼的赔偿,人家想干啥干啥。


其实她很聪明也很勤奋。但对成功的渴望到了利欲熏心,急不可待的地步,一步错 步步错。听的时候总想起小时候看过一位大科学家受采访时的一句话:40岁前装脑袋,40岁后装口袋。EH到底是太急了,急疯了。


还有我觉得她实在是选错行了。医疗变现比IT慢多了,discovery, preclinical, clinical trials…道阻且跻。我多少客户比她这靠谱一万倍,结果临床几期突然暴露一个致命问题,多少年几千万刀前功尽弃……以EH的心气儿和蛊惑人心的实力,要是选择IT创业,可能三个公司都造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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