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响第一枪。。。
文:王晶华
刚刚,一条炸裂的消息,逐够影响无数人的消息在深圳宣布!

这个事情比较重大,我尽量说的通俗一点。建议所有个体户,个人创业者,民营企业的老板,都抓紧看看。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对个人经营者,民营经营者的,又一次重大改变。。
时间回到10天前:当时7月19日,国家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各地区“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
然后,昨天!也就是7月28日,深圳市就官宣,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这个用处有多大?
一句话形容,对于我们这些民营企业的老板来说,这个简直就是“ 一次重生的机会 ”!一次减掉债务,减轻负担,负债,重新开始人生的大机会!
任何人都知道,创业是高风险,高回报的一个事情。有人赚大钱了,就肯定会每年有很多人赔钱,大批举债。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可能你前年赚钱了,去年扩张向银行贷款,然后又赚钱了,然后又扩张,这次运气不好,碰到全球出口下滑,或者其他经济危机,一下子把以前几年的钱亏完了。

这样的事情,每年都比比皆是。。
90%以上的民营老板,都是努力,拼搏,积极的;但是一次风浪,可能就前功尽弃,然后背上银行大额的债务。。
按照银行的看法,债主的看好,它们或许是老赖,但是其实它们不是老赖,不是故意不想还钱。

它们其实真的很努力,而且过去这么多年,也创造了很多就业,纳税,等等;只不过碰到了很多意外,就突然经营困难了。
如果仅仅凭借银行的债务,就一棍子把那些一个个优秀,敢拼,敢打,敢闯的年轻创业者,民营企业家们,全都列为老赖,一辈子难翻身。
那无论是对于这些创业者来说,不公平;也对当地的营商环境,城市竞争力不积极。
国家才刚发布支持民营经济的意见,9天时间!

深圳就第一个率先站出来,打响第一枪!意义真的太重大。


1,过去这么多年,其实绝大多数时候,破产法都是在保护国企,央企,等等一些地方的大企业。
这些企业,其实都是资金雄厚的,反而不是弱势群体。

最该保护的,最弱势的那些,应该是民营的中小企业。

因为这些民间的小老板们,很多都是工作赚钱了很多年,才有了鼓起勇气创业的第一次。

或是创业为个体户,或是成立小公司,小工厂。
大企业,本身就有资金,有技术,有人脉资源;随时都能去银行拿到贷款;本身就占据了市场上最好的资源。

而个体户,小企业很多都是靠自己老夫妻或者一家人的积蓄,才勉强创业;
而且大企业很多即使债务压身了,也一点都不怕;因为它们有大把的律师,哪怕资不抵债了,也很多大老板活得一样潇洒,比如恒大欠了这么多,许老板依然腰包鼓鼓,潇洒快意。

但是小老板,个体户往往欠一点点钱,就天天被这个催收,那个恐吓!

甚至,动不动就用你的征信来威胁你全家。严重的影响了很多年轻创业者的家庭生活。

很多人,真的就这样被一次压垮!!
2,如今,这一切全都开始改变。。

按照深圳的意思,现在个人破产法,企业破产平台,两条维护民营企业,个体户的“ 保护条款 ”,全都降临。
比如今天深圳刷屏这个,就是保护民营企业,给予小老板们重生机会的措施条款。

深圳法院率先在全国第一个建立破产平台,“深破通”。意思是让所有经营困难,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通过这个平台登记。
这样线上就能让你跟你的企业债权人全程参与破产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因为经营困难的时候,到了绝境的时候,一味的压迫债权人,并不难解决真正的问题。人家也不可能一夜时间给你凭空变出10万,100万,等等金钱。

深圳的做法是这样:
通过深圳破产通平台,债权人随时都能知道债主的破产程序的进展,并掌握全流程的工作进展。
这样就能有效监督破产管理人到底在做什么,每月是否真的有在努力工作,履行职责。
同时,通过债权的确立,无论是协商债务打折,或者消除债务,都能在线上,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此举能大大的缩短债务人,也就是民企老板的困难时间,利于民营企业高效盘活存量资产,回收经营资金。
如果实在是没办法的!那就最后破产!清算!跟欧美国家一样,债务到期后,过了期限就清零,等以后你万一赚了大钱,再还。

实在没赚到,那就不用还了。。
此举用一句话来解读就是:
很多民营中小企业,并不会使用这些各种保护自己的法律;深圳等于是主动引导困境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等市场主体理解好、运用好破产制度;
给民营企业保驾护航,为你们兜底!
意思就是只要你是正正当当的开企业,开工厂,开店;万一真的倒闭破产了,也有深圳法院给你们保驾护航,不用担心一辈子成为老赖,无法翻身!!
这种等于是说从根源上,等于给民营一个尚方宝剑来护航,这跟过去的做法,是一个极其巨大的改变。
3,深圳不仅保护民营老板,还保护个人,个体户等创业者群体。

早在2年前,因为疫情的冲击,很多个体户,个人创业者就破产,背上了一身的债务。
深圳就率先在全国打响了第一枪,允许深圳的个人破产!!

目前为止,深圳每年已经为很多很多的个体户,个人创业者进行了“ 破产保护 ”。

比如上面这个破产的个人例子。
上面的深圳女士,于2014年至2016年间在深圳某商场内经营一家培训机构。后来商场倒闭了,她的培训机构也不得不跟着关闭,此次创业导致这位女士一下子背负了480余万元的债务。
为了还债,这个女士在2018年,卖掉了她唯一的住房,所得卖房款约26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随后一直坚持还债至今,加一起总共还了300多万了,但至今仍负债140多万元。
疫情期间,呼女士目前没有固定工作,每月的收入只有约5000元,加上2013年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
鉴于自己资不抵债的状况,这位女士就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个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然后法院就批准了!!

法院的裁定书里白纸黑字写明:
自宣告破产之日起,这位女士将进入三年免责考察期。
在这三年里,这个女士必须每月申报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信息,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外,剩余收入还将必须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可能有人会说,那我要是有一个月突然赚了2万元,我全部花掉,不就等于没钱了,不用继续还钱了吗?
想得美!不可能。。
法律对于破产成功的人,三年期的考察期一直有一个明文规定,就是必须“ 节俭开销 ”。比如根据这个女士的家庭情况,家里有一老母亲,还有一个女儿。
法院就明确给了一个她每个月,最大的能支配的消费清单:
按照这个表格来看,这个女士未来三年每月最大的开销只能是3787.5元。
凡是超过这个消费的,都属于不合理。会被纳入考察记录!
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
这等于说,只有真正困难,且严守规矩的市民,且在三年免责考察期满之内的时间,都表现良好,法院才会根据你这三年的表现,裁定是否免除未清偿债务,解除限制行为。
也就是说,3年观察期,真正表现没有违规,信用良好,则真正免除剩余所有债务、欠款!!
就会真正还给这个市民,经济清白、经济自由!
一个从新做人、重新经济自由的机会!!
避免出现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个人长期背负重大债务,而影响了家庭,影响了未来。
当然也间接的保护了当地城市的营商环境,避免会出现绝望的人报复社会、家庭,或者自杀等等社会恶性事件。
总结来说,深圳的做法,确实是一个真正为民、为家庭、为创业者失败后重生着想的超级大法律。。。
深圳现在,率先动手试点了!
那做为先行示范区,深圳试点之后,我估计应该很快就会普及到全国其它城市。
你们先一步了解这些,对于以后减轻债务,或者经济恢复自由,重生也有很大的帮助。

其实,欧美国家早就已经开始实行深圳的做法了!
比如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时候,欧洲美国是损失最惨重的,无数的个体户,民营老板被债务压身,逼上绝路。

但是,这些人现在都一样上班,生活,没多大影响,为什么呢?

因为:都申请了个人破产!!
我2年前写文章就写过一份美国的数据。美联社2009年4月13日的时候,就公布过一次统计,在2008年12个月内美国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和个人总数近120万。其中大多数是个人破产。
过去一年中(2008年),每1000个美国人中就有4个申请破产,破产率是2006年时的两倍。
2008年的时候,美国每1000个人里面,有4个申请了破产。换算成3亿美国人的话,就是120万的美国人申请了破产!!
这仅仅只是一年的时间,美国就有120万个人申请了破产。
这代表的不仅仅是120万个背后的家庭,获得了庇护。。。
更代表至少120万创业者,获得了“ 重生 ”!获得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最后说一句,深圳速度是真的迅猛!

7月19日,国家才宣布意见;

7月28日,深圳就打响了第一枪!!

这种执行力,这种速度,真的是太惊人。
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或者说现实的角度来说:
无论是深圳保护个人的破产法的出现,还是保护民营企业的破产平台的出现,

本质上其实都是在主动保护弱势群体!保护民营资本的新生力量!
或许,可能无法百分百保护到所有的民企老板,也无法百分百给所有经营困难的个人,个体户,民营老板债务直接清零;
但,很明显至少会减轻一些债务,帮助到很多底层人民。
至少,深圳给了创业者,哪怕失败了,也还有一次再次重生,东山再起的机会!
这样的魄力!目前全国仅看到深圳,在这样做。
仅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普通人,点赞,支持!!

作者:王晶华。碎片化时代,更文不易,欢迎在文章结尾给我们点一个【赞】+【在看】,你的支持就是我们前行的动力!(广告合作请加微信wbh12w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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