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監事會週二批准一項條例,把1600多萬元城市營業稅資金轉撥給收容所和無家可歸預防工作。
作為週二監事會會議上通過的年度預算的一部分,這項條例將確保2018年Proposition C Homeless Gross Receipts Tax的收入將暫時從過渡期青少年和家庭保障房轉到防止無家可歸的工作上。
該稅於2018年獲得選民批准,對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增加0.0175%至0.069%總收入稅,用於幫助城市向沒有住房的居民提供資源。
此前,資金存放在Our City, Our Home Fund中,其中至少50%用於永久住房—20%用於無家可歸青少年和25%用於無家可歸的家庭—10%用於收容所和衛生專案,15%用於預防無家可歸,25%用於心理健康服務。
條例寫道,由於一項「法律挑戰,城市此前無法使用營業稅資金;該挑戰一直持續到2020年加州最高法院做出有利於城市的裁決為止。
條例寫道:「鑒於目前無家可歸危機的狀況,有必要將資金重新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
根據條例,此次重新分配是市長London Breed為解決無家可歸問題而制定的一項更大的支出計畫。
這一預算舉措此前遭到許多社區組織的反對,因為它可能會減少無家可歸的青年和家庭的資源。監管稅收支出的委員會於6月批准一項動議,要求市長辦公室尋找其他方式為這些服務提供資金。
餐館和企業主表示支持重新分配,許多人表示,更多收容所床位將提高公共安全,並有助於城市振興市中心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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