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一女子因在地铁车厢喝水被开罚单,引起网友关注。地铁客服回应得理直气壮:“列车上禁止饮食,喝水也是饮的一种,发现后会做出相应处罚”。意思是说,我们就是这么给市民立规矩的。
地铁车厢内喝水或喝茶,是太正常不过的事了,有些人是买矿泉水,有些热是带保温杯。此前没有任何一个城市开过罚单。所以,刚看到这条新闻,我都不敢相信,觉得肯定是夸大了,可能有其他原因。比如,有刺激性的饮品,或者洒到别人身上了。
我专门去网上查了,结果真有这回事。
我注意到,南京地铁的工作人员,给喝水的女士开的是“轨道交通禁止行为告知单”,因为是初次,并没有罚款。但是,这不能说南京地铁是人性化的、宽容的。即便这次不罚,不代表以后不罚,市民的正当行为不应该被污名,是非要辨析清楚。
南京地铁的规矩的确非常严。按照《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立法目的是,避免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违者,要被警告或者罚款20100。饮,也包括喝水。
具体来说,南京地铁给出的理由是:主要考虑到在地铁上喝水、饮料等时如果水滴洒落到地面,容易使乘客滑倒,也担心会招来虫子咬断电路,影响行车安全。
凡事皆有联系,但不能瞎联想,乱找因果关系。
水会招来虫子,虫子会咬断电线。那高铁怎么办?其他城市露天行驶的轨道交通怎么办?
水会让乘客滑倒,那下雨天地铁还要不要运营?
这都属于极小概率的因果关系。
水洒出来,本身就是小概率的;洒出来很多,概率更小;洒出来后,很快就会干,在这么一小段时间内,恰好有人摔倒,这更是小概率中的小概率;摔倒了,引发严重伤害,那更是小概率中的小概率的小概率。
规矩不能建立在小概率上。就像不能说,地铁上看手机,恰好有个人的眼睛撞到手机角上了怎么办?所以地铁禁止看手机。车速超过120公里,造成伤亡的概率是在地铁上喝水的很多倍,但人类不会禁止高速。
如果有人故意倒水,那与喝水无关,属于另外的条款约束,就像用菜刀切菜和杀人,是两回事一样。
所以,从立法逻辑来说,扩展到饮水,并不符合立法目的。南京地铁的回复,不叫讲因果逻辑,叫不讲道理、不讲常识,是反常的,反生活的,是对日常生活的冷漠,是对老百姓的无情。
水、茶这些解渴的东西,当然和一般食品不同。和酸奶、豆浆不同,和油条、大饼不同。哪怕最严肃的场合,也没人禁止喝水。
有损城市形象吗?这是南京人大在开会,这是最严肃的场合。一人一杯水。
有危险吗?演唱会、体育比赛,都不会禁喝水?水洒在别人身上也是小事一桩,夏天人挤人,汗擦汗,一点水真的不算什么。
最严肃的场合,坐在空调屋子开会审议条例,都可以随时喝水,市民夏天在地铁上喝个水又怎么呢?
现在市民周围的罚款似乎越来越多了,规矩似乎也越来越多了。原本应该是亲民的地铁,也变得高大上,让人不敢坐了。这甚至带点为罚而罚、立威的味道了。
涉及民生的立法要体恤之情,要有常识,要有同理心,同情心,不能高高在上,拍个脑袋就给市民立个规矩,就罚款。
生活本已艰难,夏天奔波在城市,匆匆在地铁关门前跑进车厢,终于坐下来了,觉得口渴了,喝口水。无论如何,这不是错,这不应该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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