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正常(newxzc)——不一样的看,不一样的故事,100万人订阅的微信大号。点击标题下蓝字“新正常”关注,我们将为您提供有价值、有趣味的延伸阅读。
文:
李娜
选自:闲时花开(ID:xsha369)
几天前,南京街头,发生了一起弱女子被彪悍男暴打,被打至牙齿脱落。
光天化日之下,街头遭人暴打。
这背后,有怎样的深仇大恨?
事情的真相,竟然起源于一件极小的矛盾。
而这个矛盾背后,藏着一个我们都该知道的保命秘籍——
01
7月15日,南京市青石街附近,发生一起暴力殴打事件。
光头纹身的彪悍男李某,在路边停车下人后,占道不走。
开车跟在李某后面,身穿吊带衣的女子小胡和男伴,就朝着李某喊了一句,类似于:“干啥呢?咋占道儿不走啊,有病啊!”
然后,小胡和男伴就调整车身,开车向前了。
但他们朝李某那句喊话,让李某自觉受辱。
李某气愤地开着车追赶他们。
追到青石街附近时,李某逼停了小胡和男伴的车。
视频画面显示,只见李某把手伸进他们的车窗内,一顿破口大骂。
一般人都无法忍受这样的挑衅和羞辱。
所以,小胡非常生气,就下车和李某理论,两个人争执起来。
目击者拍摄的视频里,我们能清晰看见,小胡的争执和推搡,彻底激怒了李某。
李某非常强势地对小胡动了手:
只见他伸出一只手,猛地掐住了小胡的脖子,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把小胡抓起来。
小胡情绪激动,不甘示弱,激烈反抗,并和李某撕扯起来。
但,双方力量悬殊非常大,李某伸出一根手指,就把小胡戳了个趔趄。
但自认为有理的小胡,并没有嗅出危险的血腥味道。
也或许她觉得李某欺人太甚,就继续蹦蹦跳跳和李某对峙。
一股杀气的李某,左手拽着小胡,右手猛地举起,对准小胡的脸,就是狠狠一拳。
瞬间打得小胡两颗牙脱落,满脸是血,一屁股瘫在地上。
见状,和小胡一起的男伴,赶紧下车劝阻,周围群众也纷纷劝说,但打红了眼的李某根本没有停手的意思。
他不仅猛地将小胡摔到地上,而且指着小胡拿出电话报警的男伴,破口大骂。
被打的小胡咽不下这口气,从地上站起来,继续以卵击石。
只见她拿起高跟鞋去打李某,但因为她身材过于矮小,根本就够不着李某的后背和头部。
越打越上头的李某,再次举起拳头,对着小胡和她的男伴,开始新一轮暴打。
双方厮打着,一直到警方闻讯赶来。
随后,光头纹身男李某因故意伤害被刑拘。
据说:
李某是南京本地人,无业人员,平常以替人催债为生。
这也就不奇怪,他为何擅长打架,且如此彪悍蛮横。
这件事传到网上后,引发了巨大的热议。
有人觉得光头男李某欺人太甚,简直就是南京版的“陈继志”,活该被刑拘。
但也有人觉得,被打的满脸是血的小胡,太自不量力,就不该下车和李某理论,小不忍则吃大亏。
从事实和真相出发,我们要明白这样两个底层逻辑——
02
首先,谁错在先?
当然是光头纹身男李某,有错在先。
他错在先动手。
他主动挑事儿,欺人太甚。
面对这样的主儿,如果任由他胡作非为,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忍气吞声,绝不反抗,那就相当于我们拱手把这个世界,让给最残暴最粗鲁的那群人。
从这一点儿上来说,我支持被打女子小胡的反抗。
她固然自不量力,但她的愤怒,是一个常人该有的情绪,也是一个凡人反抗的自由。
其次,谁要反思?
李某有错在先,打人更不对。
有法律人士称,李某暴打小胡,致使她牙齿脱落,已构成轻伤,不仅要坐牢,而且还要赔偿。
那么,身为受害人的小胡,有没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当然有。
她的理论和反抗是对的,但她显然对自己和对手认识不足,对形势和利弊评估不够,以至于最后被暴打——
不难想象的是,如果光头男出手再狠一些,小胡很可能会丢掉卿卿性命。
这种思辨里,恰恰藏着我要讲的第二件事:
同样是7月15日,重庆地铁6号线上。
一位女孩拿出手机拍照时,被一位大妈质问:“你为什么要拍我儿子?”
女孩辩解说,自己并没有拍大妈的儿子。
大妈上前抢过女孩的手机,指着一张有她儿子手抓扶手的照片问:“这不是我儿子(的手)吗?”
女孩再次解释:“我在拍车厢号!”
大妈又开始说车轱辘话:“那你拍我儿子干什么?”
女孩很生气地回怼了一句:“你儿子很帅吗?我拍你儿子干啥子!”
听到这句话,大妈突然像疯了一样,举起手里的塑料水壶,砸向女孩的头部。
边砸还边质问:“我儿子好不好看,关你啥子事?”
一下子把女孩的头部砸得血流不止。
女孩捂着头崩溃地说:“我拍你儿子干啥子嘛!还打我!我流血了!”
事后,女孩和朋友的聊天记录曝光:
女孩真的不是故意拍大妈的儿子,而是要坐地铁去接闺蜜,但下错了站。
再次上车后,女孩用手机拍摄路线图给闺蜜。
因为她近视看不清,就努力用手机聚焦,不小心拍到了大妈儿子的手。
并因此引来一场祸端,头还被打出血。
客观地说:
重庆地铁事件里的被打女孩,和南京街头案件中的被打女子,都有点冤。
一个是无意拍照,一个是被人挡道,且都遭遇了恶人先打人。
她们一开始都是占理的一方,但为什么随着矛盾的激化和发酵,她们反倒变成了伤痕累累的受害者,不仅无法自保,甚至还引发质疑?
这个思辨,关乎我今天最想分享的认知:
好人毁于非理性沟通。
03
我向来不愿苛责受害者完美,但我向来期待关注我的朋友们,能从悲剧中习得教训:
不苛责受害者完美,并不是鼓励更多人都去当无辜的受害者。
这是两个概念。
哪怕我们是占理的一方,我们也要全力保护自己,免于伤害,远离悲剧。
南京街头打人案和重庆地铁打人案,隐藏着一个至关重要的底层逻辑——
智者不说废话,解释不过5句。
李玫瑾老师曾和震惊全国的诸多重大案件的嫌疑人,进行面对面地沟通过。
比如马加爵案。
她在实战和研究中发现:
诸多残暴的恶性案件,其实都源于非常微末的事件,还有这些事件的不断激化中,当事人不良情绪带来的一系列非理性沟通。
比如,马路上两辆车因为超车的问题,发生不愉快。
原本占理的A方说:“你干什么呢?”
B方盛气凌人地:“你找死啊。”
A方不甘示弱地说:“你才找死!”
然后两个人都气鼓鼓停车下来理论。
A仗着自己占理,车里坐的人多,骂骂咧咧脱下衣服,赤膊要揍B。
结果B从后备箱里拿出长刀,把A和他车里3个人全砍死了。
再比如,地铁上两个人因碰撞发生争吵。
原本占理的A说B没礼貌,B说A狗眼看人低。
俩人吵着吵着骂起来,骂着骂着打起来。
最后,B竟然拿伞把A的眼睛戳瞎了。
“人与人之间总会有矛盾,当你与人沟通时渐入争吵模式,无论对方是家人、朋友还是路人,你都要记住一个原则:
以三到五句话为基准,不要超过五句话。
因为吵第三句的时候,意思都已经挑明了,多说也没有意义了,只是想压过对方,胜过对方,每多说一句都是不良刺激。
你实在忍不住的话,顶多再多说一句自己的感受,比如‘我快气死了’,然后就扭头走开。
吵架时没超过五句话,一般就没有激情导致的狂怒危险。”
李玫瑾老师的这段话,我将其概括为“5句话定律”:
智者不说废话,最多不过5句,5句一旦说完,马上再见走人。
不信,你看看,这一两年来,网络上现实中,多少惨案悲剧,多少主动变被动,多少占理者沦为受害者,皆因为话太多:
因为占理,因为没做错,因为总想解释,因为觉得对方是讲道理的人,因为总想说个明白,结果招惹来了一场祸端。
为啥?
因为,如果你没有做错什么,而对方是讲理的人,只需要5句话,你俩就能握手言和。
而如果对方是个胡搅蛮缠的家伙,或者就是个恃强凌弱的暴力分子,你解释500句,他照样认为你该打该杀。
论理者,无需多言,一句就通。
蛮横者,也无需多言,一键报警。
04
那么,碰见和人起纠纷,解释不要超过5句话,这5句话说什么呢?
结合风靡全球的《非暴力沟通》,我给朋友们总结出了5句话:
第一句,说发生的事实——实际发生了什么。
第二句,说自己的态度——“我”是怎么想的。
第三句,说自己的体谅——“我”是理解“你”的。
第四句,说解决的方案——“我们”要一起怎么做。
第五句,说安抚的话语——“我”以后会注意的。
以重庆地铁事件为例。
在被大妈指责拍摄她的儿子后,年轻女孩如果没有评价大妈儿子的长相,而是这样说:
“我在给好朋友拍路线图,我眼睛近视,看得不太清楚,的确拍到了你儿子的手臂,但我不是故意的,也没有刻意拍他的脸。
你误会我了,但我理解你的担忧,因为没有人想被人偷拍。
现在,我把话说开了就好了,希望你谅解,我今后拍照也会注意。
请您不要生气。再见。”
那么,就没有后来的纷争吵闹和水杯砸头。
别人的故事,自己的参照物。
我们要有方法和智慧,去建设自己的小宇宙。
很多时候,与其抱怨和指责社会和时代的不好,不如在浮躁和喧嚣中照看好自己的肉身,维护好自己的灵魂。
沉实,稳重,清醒,善良,平凡,柔韧。
犹如黑夜山间的灯,也像雨中开花的树。
用那微末的光照亮更多人的路,用温柔的香芬芳更多人的心。
点亮【赞】+【在看】,愿我们都能理性,别让冲动毁了人生。
- END -
* 来源:闲时花开(ID:xsha369),作者刘娜,80后老女孩,情感专栏作家,文艺也理性,温柔也死磕。新书《见字如面》全网热销中。
滑至底部评论区,欢迎留言评论
还没有关注的新朋友点击下方卡片
关注新正常 加★星标★
看更多深度好文章
您点的每个“在看”
都是对我们的鼓励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