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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东珠海香洲法院
审理了一宗因父亲吼骂孩子
引发的离婚纠纷
一位暴躁失控的爸爸
阿浩和阿诗于2008年结婚,儿子小哲8岁,正上三年级。2022年,阿诗向香洲法院起诉,
要求与阿浩离婚,态度非常坚决。


阿诗表示,
阿浩经常对她和小哲有家庭暴力行为
,让小哲身心受伤,小小年纪已经开始有离家出走、抗拒学习等行为。除了诉请与阿浩离婚以外,她还要求阿浩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阿诗向法庭提交了7段视频和音频,视频的主要场景都是阿浩在辅导小哲做作业。其中一段视频中,
阿浩手拿黑色鞭状物站在小哲身边大声吼骂,小哲则坐在桌前,边哭泣边做作业,
整个过程中都不敢说话。另外一段视频中,阿浩对小哲说了“你小还可以哭,等大了哭人家说你神经病,只能去死!”“写不完你今天就去跳楼就可以了!”等与学习无关的内容。阿诗还提供了小哲被打后的照片,
照片中小哲手臂、腿部均有大片瘀青。

阿浩在庭审中辩称,
阿诗从一年前就开始用手机拍摄他管教儿子的场景,
认为她是有计划的,因为被她激怒了,才把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阿浩同意离婚,但要求由他来抚养小哲。
一份语重心长的判决
香洲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阿浩在辅导孩子作业时,手持鞭状物在旁,长时间采用恐吓、谩骂方式,这种暴力程度对一个成年人都足以造成精神侵害,更毋论对一个年仅八岁,且不具备反抗能力的孩子。
阿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管教孩子的范畴
,更多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愤怒,
属于家庭暴力。


虽然阿诗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阿浩对她本人实施家庭暴力,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看到自己的孩子遭受这种对待,都是伤在儿身,痛在母心。阿诗因此要求离婚,
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基于阿浩对小哲的暴力教育,为防止家庭暴力代际传递,由阿诗抚养小哲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阿诗主张小哲的抚养权,法院予以支持。
综合考虑阿浩的过错程度、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
酌定阿浩向阿诗支付损害赔偿1万元。
考虑到小哲在阿浩长期的家暴行为中可能遭受身心伤害,香洲法院在判后及时启动了心理干预机制,由专业心理老师对小哲进行了长达12期的心理干预,帮助小哲走出暴力阴影,恢复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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