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SG的各种披露标准和评级标准中,会把“反腐败”议题放在企业治理、企业商业伦理评价下的首要位置。
8月,新消费品牌文和友内部的一起腐败案宣判。
案件涉及文和友集团旗下一级子公司,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时任总经理廖帅、物流部负责人周龙、招商选品岗范欣,在执行采购任务时向多家供应商处索取回扣,涉案总金额逾200万,3人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到3年不等。
反腐败,是公司治理领域里面一个老话题了,也自然成为企业ESG中“G”(企业治理)下面的一个重磅议题。但即便它老生常谈,还是有一拨又一拨的新公司,在“腐败”上面绊跤。
文和友的内控漏洞
最主要涉案人员廖帅,算是文和友的老员工了。2015年初他加入文和友的时候,公司还只是长沙的几家街头名吃,距离后来的网红餐饮品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廖帅一直负责文和友的线上业务,和公司规模一起一步步做大。
2019年,预制菜赛道兴起之后,文和友集团成立了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它担起了征战预制菜赛道的任务,进行加工食品的研发和市场化工作。这也是廖帅当时的任务重心。
廖帅的努力很有成效。特别是在疫情刚开始的2020年初,公司推出的盒装小龙虾产品销量很好,为文和友的预制菜和加工食品业务,注入了极大的信心。
图:文和友网店销售的加工食品产品
在2021年2月,他成为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负责人。
令公司没有料到的是,这位随公司一起成长起来的高级管理者,却栽在了腐败上。
据调查,在廖帅担任文和友食品科技公司总负责人的不到半年中,勾结部下向公司的米粉、鱼制品、豆制品供应商索取回扣,金额3万到6万元不等。
最大的一笔,是廖帅和他的下属向洞庭渔郎公司索要的,有175万余元,被二人三七开瓜分。
文和友的这次腐败案还有其他内容。这个案子准确来说并不是单独一个,而是多个案件组成的合议庭。
其中至少包括这么三个案子:第一,前述的子公司高层腐败案;第二,基层采购人员的受贿案;第三,物流部门员工的职务侵占案。
基层的选品员范欣的违法行为是单独的,他涉嫌收受回扣13万余元。
法院判决书并未详述他腐败的具体经过,但从现有信息推测,可能是基层采购人员私下收受供应商贿赂。
稍微了解采购业务的人都知道,选品采购虽然是基础岗位,但手中握有实权,可以决定买哪家的货、拒哪家的货。
尤其在食品和生鲜采购领域,采购品种多、采购频次高、价格波动频繁,很多采购决策就由一线员工来做。这就留下了腐败空间。
文和友的三位涉案员工除了被控受贿之外,其中物流部负责人周龙还被指控犯“职务侵占罪”。
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仓库中31600盒小龙虾卖出获利,为公司造成了110.1万元损失。这部分损失还没算在200多万的涉案金额里。
所以,文和友此次的腐败案,揭示的并不是公司内控的一个偶发漏洞,而是不同职级、不同业务线的多处漏洞。极可能代表着公司内部系统性的反腐制度缺失。
反腐败与ESG
反腐败是从传统公司治理领域的重要议题,自然就被纳入ESG中的“G”(公司治理)主题中。
腐败被称为“组织之癌”。腐败带来不正当的经济优势,损害企业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公平性,并且侵蚀企业收入。
根据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ACFE)对2021年数据的统计,商业组织损失于腐败的资金,平均占到其年收入的5%。
其中新兴市场、初创企业的企业治理水平低于平均值,给企业带来的成本极可能高于5%。只不过企业通常不会自揭家丑,我们只能从偶尔曝出的公诉案件中,了解腐败对企业的冲击。
反腐败议题,在国际上各个ESG相关组织中同样受到重视。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是企业社会责任和ESG的最初倡议者之一。这一组织是联合国与全球企业建立连结的首要方式。
企业加入UNGC,意味着企业至少要在UNGC所规定的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腐败领域履行基本责任。
也就是说,反腐败是UNGC关注的四大议题之一。
图:UNGC规定了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反腐败四大领域下的十项原则,其中反腐败对应其中的第十原则“企业应反对各种形式的贪污,包括敲诈勒索和行贿受贿”
UNGC的反腐败原则,要求企业积极制定政策和具体方案,去解决企业内部、及其供应链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企业还被要求与民间团体、联合国机构和各国政府协同努力,以打造一个更透明的全球经济。
在ESG的各种披露标准和评级标准中,会把“反腐败”议题放在企业治理、企业商业伦理评价下的首要位置。
如图,MSCI的“企业行为”指标下设“商业伦理”、“反垄断”等5个次级指标。其中“反腐败”属于“商业伦理”中的重要内容。
MSCI还在一篇报告中警示说,那些处于腐败高发行业、同时缺少反腐制度的企业,应该尤其引起投资者的警觉。
而且,在一些发展不健全的区域市场或行业,企业甚至需要通过贿赂官员和其他权力者,来获得市场准入、维持自身的业务运转。
这类企业,投资者应该躲得越远越好。
企业反腐的一般策略
在中国,政府部门最早开展反腐败的工作,然后扩展到政商关系和商业领域。
中国的企业自然而然地借鉴了政治反腐的经验,形成了一些“中国特色”的企业ESG治理。
例如企业反腐的“三不策略”,即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反腐机制。
简单解释,“不能腐”指企业建立防止腐败的内控、监察制度,“不敢腐”指实施反腐威慑,而“不想腐”则指企业通过培训和激励来培养员工的反腐自觉。
图:中国飞鹤(6186.HK)2021年ESG报告中展示的“三不策略”
在“三不策略”中,最核心的是“不能腐”代表的企业反腐制度建设。典型的制度是很多企业中的“三道防线”制度设置。
例如下图为京东集团(JD.NASDAQ)的三道防线制度。
图片来源:京东集团2021年ESG报告
我们就着京东的“三道防线”来说。
第一道防线是“所有员工”,指工作任务的每一位执行者都应自觉守好底线。
很多企业还会把第一道防线,寄托在基层权力设计上,不断完善职能部门的合规操作流程,建立基层的责任分配、权力监督,保证员工按规行事。
比如京东的反腐系统设有一个“ABC问责制”,一个员工出现腐败问题,将追究向上两级管理者的责任。
第二道防线是企业内部的控制系统,是定规矩、把关流程的多部门组合。
京东“第二防线”配置的是法务、财务、信息安全、风控等部门。不同行业的企业,针对主要风险类型、腐败多发环节的不同,会配置不同职能组合的第二防线。有些企业还会把采购审批的权力单拿出来,成立一个部门。
第三道防线是监察部门。该部门是ESG国际共识上的反腐败职能部门,负责对企业内部的风险点进行独立的审计和调查。监察部门应配备反腐败、反舞弊的专业人员。
一个合格的监察部门,是企业尽早发现腐败、及时止损的关键。
根据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ACFE)提供的数据,监察部门的两项主要反腐手段——受理举报和执行内部审计——分别侦测到42%和16%的企业内部腐败。加起来是58%。
图表:ACFE通过对2021年全球133个国家中2000多起职务犯罪案件的统计,得出如上数据
“三不”中的“不想腐”策略就比较直观了,就是进行反腐败的企业文化建设,让各级员工知晓并遵守公司廉洁规定。
“三不”中的“不敢腐”策略,指审计监察部门通过严格执法,对腐败行为形成震慑。
京东在“不敢腐”威慑上是出了名的严厉。
创始人刘强东的初次创业开的餐厅,由于员工贪污而破产。于是他在创立京东的时候,便尤其注重企业反腐工作,把“正道成功”确立为京东的企业文化。
刘强东曾表示,“如果公司怀疑你贪了10万块钱,就算花1000万调查取证,也要把你给查出来”——这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腐败行为违背了他“创立公司的梦想”。
图:路孚特给京东的ESG评分,其中包含反腐败的“企业管理”大项,京东的得分接近满分
说来富有戏剧性。上市公司曾经认为企业腐败事件是不可外扬的家丑。一旦发现腐败,即便对公司内部也秘而不宣,生怕走漏消息之后,对公司股价造成消极影响。这反过来削弱了企业反腐的震慑效果。
转变发生在2015年之后。
2015年,京东开设了“廉洁京东”公众号,开始曝光公司内部被查出的腐败案件。
大约从这个时间开始,各上市公司开始转变思路:腐败案件,小的不必捂,大的捂不住。企业不如主动自曝家丑,这样还能让“挂网曝光”成为一个震慑腐败的重要办法。
各上市公司的监察部门开始开设反腐公众号,作为发布公司内部腐败案件的窗口。
企业反腐经过几年的发展,如今的投资者也开始理性地看待公司腐败分子被曝光的事件。毕竟,腐败分子被铲除,公司内控系统得到完善,对公司价值而言可能也是好事。
同在2015年,企业反舞弊联盟成立。联盟的发起者包括广东省企业内部控制协会,万科、阿里、世茂、中集、顺丰、美的、碧桂园、复星等企业,以及中山大学。
这一联盟的职能,主要包括企业反腐内控的研究、标准制定、经验分享、资源共享等。
该联盟维护的“失信人员与失信供应商黑名单”,对腐败行为发挥着极强的威慑作用。进入黑名单的个人,将很难在成员企业中获得工作机会。
结语
总之,从“三不政策”、“三道防线”,到“企业反舞弊联盟”这样的跨企业行动,有这些现成经验的存在,企业反腐不是“能不能”的问题,更多是“想不想”的问题。
风险管理,是ESG治理的核心作用之一。在ESG为企业指出的所有非传统风险中,“腐败”又算是其中最传统、发生机会最高的一项风险。
对于文和友来说,本次腐败案或许可以视为公司的一次“补课”。单这一次案件300余万的涉案金额,就足够支持一个监察部门运转好几年的了。况且有形的损失好算,品牌形象、供应商信任、投资人信心上的无形损失更难算。
这笔帐,亏了之后,文和友才算清楚。
根据界面新闻的报道,文和友目前已建立了廉洁自律的管理制度和反腐败检举机制,并定期举行员工内控培训。
这意味着文和友内部开始建立反腐的“三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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