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不在于谁代表了正义,也不在于惩罚了谁,而在于他们掌握了惩罚的力量,在各种言语暴力中感受到惩罚他人的权力和快感,在宣泄中扬眉吐气。
舆论场经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争吵不休,最终几乎都是一地鸡毛。很多事情有着相似的行进流程:有人犯错了、或者行事中有瑕疵——网友从正义的立场出发讨伐之——事情发酵,演变成对犯错者的网络暴力——滋生出新的不正义。
每每网络暴力导向悲剧性结果,舆论都会全方位批判之,可下一次网络暴力仍然发生。反思网络暴力的危害是必要的,但更要检讨网络暴力的发生机制,尤其是一种看起来很正义、并且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逻辑——“代表正义惩罚你”。
▌代表正义惩罚你
在网络热点事件中,很多网民最初的出发点并无恶意,就是“明辨是非、伸张正义、惩恶扬善”。网民也很自然地认定自己是“正义”一方,新闻事件中犯错的当事人是“非正义”的一方,网民对新闻事件的关注、对当事人的批评,也就形同正义和非正义的对决。

对决的立场一旦形成,会让网民产生“正义的火气”。因为我代表正义,所以我一定是对的,我的发言底气很足,我的观点不由分说。更关键的是,因为我是正义的、正当的,所以我能“代表正义惩罚你”,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使用私刑给你一个惨痛的教训。
“代表正义惩罚你”滋生的私刑,基本都会走向过火,从原本的正义演变为非正义。人一旦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就很容易陷入道德的亢奋中,很容易丢失必要的理智、审慎和节制,从而导向专断、武断、党同伐异、上纲上线。不仅是对当事人的过度批评(伴随着言语暴力、人肉搜索),谁敢替当事人说点什么,或者谁指出正义网民的某处不足,都会被视为与“非正义”为伍,也要一并被讨伐。这几乎是每一场不可收拾的热点事件的必经过程。
那么,正义的网民是如何看待“代表正义惩罚你”所滋生的“非正义”呢?
绝大多数人都会将正义引起的非正义合理化。一方面,他们有立场上的正确性。因为你有错在先,我是代表正义惩罚你,我不给你多一点教训,你是不会长记性的,也就无法震慑到其他人,所以过火了你也得受着。另一方面,他们认为私刑有时反而是短平快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因为正规途径的解决可能需要更长的周期、更多的波折,对犯错者的惩戒也很有限,没有办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快人心,只有私刑才能解民众心头之恨。
可见,很多自以为正义的网民,并没有想象中的痛恨网络暴力——虽然每一次网络暴力的悲剧发生后,他们也总是“正义”地去讨伐网络暴力。
网民反感的只是网络暴力惩罚了(他们认为的)“好人”,一旦网络暴力惩罚的是“本该被惩罚”的人,正义的网民并不介意成为网暴实施者中的一员——只要网暴没有引发极端后果。
这时,网民高举正义的大旗的“代表正义惩罚你”,实际上就是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所批判的,是为了获得“一种无愧无疚地去恨、去恫吓、去撒谎、去凌虐、去背叛的自由……获得了‘干下流勾当的权利’”,好像只要代表的是正义,做什么都是合理的。
因此,当一群人试图“代表正义惩罚你”,网络暴力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代表正义惩罚你们
有些时候,网络舆情的发生令旁观者诧异:明明看似不那么严重的事情,有人插队了、有人在动车上遇到熊孩子了,却能在热搜上挂好几天,不同群体的人厮杀得昏天暗地。以至于有人说,如今好像鸡毛蒜皮才是新闻,真正的新闻反而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为什么一些小事经常闹大?
因为这些新闻事件进入舆论场后,已经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了,而变成两派人之间的斗争,立场偏左的与立场偏右的,男性与女性……尤其是两性议题,在如今的舆论场几乎一点就爆。
换句话说,新闻个案只是一个载体,它承载了两个群体对彼此的误会、分歧和憎恨,刚好由某个新闻事件发泄出来。这意味着,正义的网民不仅仅是“代表正义惩罚你”,而是“代表正义惩罚你们”,由一个人上升到一个群体。
一个新闻事件中男性犯错了,很多女性就可能联想到她们成长经历中所有由男性带来的、不好的、痛苦的体验。她们会认为,犯错的男性是所有男性的代表,当事人的犯错,进一步佐证了“男的不行”的判断,她们将对男性群体的不满情绪都发泄在当事人身上,惩罚的不仅是当事人,也是男性这个群体。
反之亦然。如果一个女性犯错了,男性就会联想到之前各种新闻中个别极端女性的错误做法,男性也会整理出所谓的“合订本”,并将“小仙女”这个词汇污名化,宣泄的不仅是对犯错当事人的厌恶,也是对“小仙女”、对女性群体的反感。
“代表正义惩罚你们”同样会造成破坏性结果。
其一,它让当事人背负了不可承受之重,让一个人承受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的憎恨,对当事人的惩罚必然走向扩大化。比如插队确实错了,可插队的代价,无论如何不应是承受全民审判的网络暴力。
其二,每一次派系之争、立场之争,只会加剧双方的敌意和撕裂。双方在舆论场中不断相互找茬(甚至出现了反串给对方抹黑的恶劣行径,比如男性假扮女幼师,声称给幼儿园的男孩子下药),不断论证对方“不行”,不断强化对彼此的憎恨,以后若是遇到两性纠纷,又会演变成双方没完没了、难以收拾的口水仗。网暴循环反复,撕裂难以弥合,公共空间一地鸡毛。
▌“惩罚”隐藏的戾气
一些网民希望掌握那种经由舆论惩(wang)(bao)他人的力量,有时不见得是因为他们自认为正义,也不见得是他们针对不同立场的人泄愤,而仅仅是惩罚他人的力量令人着迷。
渴望惩罚他人,往往是因为网民自身曾经感受到那种“被惩罚”“被压抑”的痛苦,他们心中潜藏着一股自知或不自知的暴戾之气,希望将它发泄出来,希望能够用它去惩罚别人。
这样的心理机制,就是鲁迅先生所描述的,“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更弱者”既有可能是现实生活中的弱势群体,也有可能是舆论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比如那些犯错者,因为TA犯错了,人人都可以踩上一脚。
而“怯者”的愤怒,有可能来自具体的事件,也有可能只是一种无名的情绪。它来自于日常生活中的生存经验,比如阶层跨越的困难、职场996的高压、对于一些社会不公现象的愤慨等等。这些生存经验让人们形成了“弱势心态”,并有一种“被惩罚”“被剥夺感”,它们最终形成了一股暴戾之气——不快、不平、不爽。
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思维下,现实生活中缺乏纾解矛盾和情绪的合理机制,很多人只能将戾气暂时压住。但压抑不是办法,只会让暴戾情绪的堰塞湖愈发凶险,一旦一些网络舆情触发了网民戾气的开关,真实生活中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人,也会变成怼天怼地的键盘侠。
“代表正义惩罚你”的网络浪潮,成为一些网民宣泄戾气的契机。它有一个正面的保护壳——“代表正义”;有很多的同行者作为掩护——利用群体矛盾借力打力;同时,他们在法不责众的网络暴力中获得了力量。“恶意中伤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
诚如美国汉学家孔飞力所说,这种“合理性”敌意“既是一种权力的幻觉,又是对每个人的一种潜在的权力补偿”,“这是扔在大街上的上了膛的武器,每个人——无论恶棍或良善——都可以取而用之……对任何受到横暴的族人或贪婪的债主逼迫的人来说,这一权力为他们提供了某种解脱;对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块盾牌;对想得到好处的人,它提供了奖赏;对妒嫉者,它是一种补偿;对恶棍,它是一种力量;对虐待狂,它则是一种乐趣。”
对于那些宣泄戾气的网民而言,重点不在于谁代表了正义,也不在于惩罚了谁,而在于他们掌握了惩罚的力量,在各种言语暴力中感受到惩罚他人的权力和快感,在宣泄中扬眉吐气。
▌受罚的往往是普通人
“代表正义惩罚你”,很容易演变为打着正义的名义做不义之事,它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加剧群体的撕裂,也对法治造成破坏,还有至关重要的,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脆弱。
有人犯了错,我们愈发不愿意给TA机会,而是忙不迭地po到网上去,号召“正义”的网友一起用舆论来惩罚TA。网络暴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长此以往,一有风吹草动,网民就会走向非此即彼、你死我活,整个社会一点即爆、一击就碎,反而让每个人更不安全了。
这让人想起1925年,胡适与陈独秀在著名的《晨报》纵火案发生后的纷争。
陈独秀问胡适:“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言下之意是,《晨报》有“错”,所以该烧。陈独秀的这一问让胡适内心有了很大的波澜,胡适的回应很果决,“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注:《晨报》不该烧)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
胡适接着说,“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不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和诬蔑……我是不会怕惧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不容忍”的风气之下,受伤害的往往是社会中那些无权无势的普通人。因为“代表正义惩罚你”的人群很聪明、很鸡贼,他们知道哪些人是可以惩罚的,哪些人是应该规避的。社会再不宽容,有些人都可以隐身作壁上观,普通人却真真切切在承受不容忍的代价。
总之,对于网暴整治,法律和平台都有各自的责任,说得也够多了,什么时候落实到位还有待观望。但我们每一位普通人都应该清醒认识到,看似正义的“代表正义惩罚你”的逻辑,是在破坏我们普通人共同生活的社会,只会让社会愈加对立、愈加脆弱,让普通人的处境更加逼仄。
保持审慎和理智很难,但如果想拥有一个相对宽容而自由的网络社会,我们必须这样做。
作者:曾于里(文化评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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