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赵苑旨)停止采购、拉入采购黑名单、终止合作……对于医药代表违规进院这件事,近期多地卫健委或医院发布了最新“禁令”。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把处罚真正落到获益方即医药企业身上,倒逼着药企规范医药代表的销售行为,这对于惩戒医药领域腐败来说是件好事。
6月30日,陕西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医药代表进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应先登记建档,未经登记的医药代表不得开展上述活动,原则上医药代表每年至少登记一次,中途更换代表也应及时申请变更。如有医药代表违反规定有关要求的,对应企业将被申请列入陕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医疗机构视情节给予涉事企业有关产品限量采购、终止与其合作关系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购入该企业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梳理发现,早前辽宁省卫健委、江西省卫健委等卫健部门,以及天津市安定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广西崇左市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就医药代表违规进院提出对应新举措。广西崇左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关于医药代表拜访医务人员的公告》,更是提出医药代表首次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停止采购和使用该代表代理的医药产品3个月;再次违反的将该医药代表及其企业列入医院黑名单,禁止其五年内在医院业务活动,同时“黑名单”还将实时上报上级纪委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虽然国家针对医药代表行为已经颁布了相关法律条文,但对于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各地区卫健委或者医院,在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对医药代表的行为范畴做出明确的规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医疗是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发展的重大事项,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但巨大的利益使医药代表的违法利益链不断牢固,与医生串通,定制招投标、虚假委托采购,对医药代表的行为重点关注、施加禁令十分必要。
付建表示,从通报的数量上看,近三年来医药代表违规事件并没有明显减少,主要原因在于随着行业各种政策法规的出台,医药企业生产销售环节成为重点监管对象,医药代表的多种违规行为被列入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因此相关违规行为将会更大批量地被通报在阳光之下,同时违规医药代表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过去对于这类医药领域腐败案件,最终的处罚都是落在了个人的身上,无法真正打击到最终的获益方,也就是医药企业,如今在监管部门的大力督促和整改下,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迈进了一步,这对于医药领域来说绝对是件好事。”7月7日,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这样一来,获益方开始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会倒逼着医药生产企业,加强对自己医药代表的管理,规范整体销售行为,当销售方没有很大动力去做这件事时,医疗领域的腐败行为就会减少。
“现在各项举措对医药代表都提出了高要求及严管,这会使整个行业更加规范,如果以后医药代表行业就拼学术、拼产品,不去承担任何销售指标,行业前景可能会更好一些。”一位外企的医药代表向记者表示。
付建认为,医疗反腐是国家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医药代表违规对医疗领域的风气造成严重影响。对医药代表的高要求、严监管,不仅能一定程度上清理不正之风,增强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还可以恢复医疗领域正常的招标采购,为医药经营者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也使得医疗患者能够使用正规实用高效的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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