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与黄婷婷其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公开
内容显示,
黄婷婷应支持违约金350万元,
但强制执行仅查出9万财产。
文书显示,法院依法向黄婷婷发出执行通知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支付违约金350万元的义务并报告财产。被执行人至今未主动履行,也未予报告。
执行中,法院依法冻结黄婷婷名下账户,扣划银行存款6.6万余元、网络资金2.4万余元。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黄婷婷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已向黄婷婷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黄婷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故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黄婷婷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申请恢复执行。
据公开资料,黄婷婷,1992年9月8日出生于中国江苏南京,歌手、演员。2013年11月,黄婷婷正式经由SHN48出道,2015年曾获得SNH48第二届总选举第四名,当年的前三分别是赵嘉敏、鞠婧祎和李艺彤。
案件流程显示,黄婷婷于2021年起诉丝芭传媒违约,后被丝芭传媒反诉,法院判决双方合约解除,黄婷婷赔偿丝芭传媒违约金350万元。去年12月,黄婷婷被强制执行;今年2月,黄婷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2月28日,黄婷婷在社交平台发文回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表示尊重司法判决,会尽快处理好自己的经济问题。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综合界面新闻、@黄婷婷
编辑: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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