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早上7点左右,浙象渔05141船船老大张仁革在南韭山附近海域作业时,捕到一条“怪鱼”。“船上的渔民说看着像中华鲟,但又不确定。”张仁革便把它带回码头,打算找渔政专家进行核实。
中午11点左右,渔船靠泊爵溪道人山码头。张仁革看到正在收货的水产商吴旭东,便招呼他一起“研究”。吴旭东一直从事水产生意,在码头开了一家水产经营部。阅“鱼”无数的他一看到这条“怪鱼”,惊呼“这像是中华鲟啊,要放生的。”
只见“怪鱼”体长大约80公分左右,重约5至6斤。吴旭东和张仁革商量,先把它养在自己家的水池。随后,立刻打电话联系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接报后,执法人员通过照片和视频联系了宁波海洋世界专家。经确定,这条“怪鱼”是野生中华鲟,立刻电话指导吴旭东进行放生。
据悉,中华鲟是水生物中的“活化石”,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有“水中大熊猫”之称。中华鲟类的祖先在地球上已有1.4亿年的历史,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主要分布于中国长江干流金沙江以下至入海河口,其他水系如赣江、钱塘江等水系偶有出现。
 “以前在象山报纸电视上看到过中华鲟,看着比较像,还活蹦乱跳的,就赶紧放生了。”吴旭东说,作为海边长大的渔民,“善待海洋就是善待人类自己”的理念已经深深植根每个人的心里,知道保护海洋资源和国家珍稀水生动物的意义,放生是每个渔民都应该做的事。
县水利和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渔民对捕捞到的珍稀野生动物能够及时报告,主动核实,反映了象山渔民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意识逐年提高,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宣传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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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
作者:陈佳雯 马孟华
一审:应霞艳
二审:方子龙
三审:赵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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