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个人公益性捐赠可以“抵税”吗?这份攻略请收藏!
公益性捐赠抵税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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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吗?个人公益性捐赠可以“抵税”呢!
感谢您的慷慨解囊,支持上海交通大学密西根学院发展基金捐赠项目,助力学院发展!您进行的爱心捐赠,可在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时享受税前扣除。
2022年已经接近尾声,抓紧最后的机会,在明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享受捐赠抵税哦!
01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需满足的条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8点: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接受捐赠的公益组织须具备相关资格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501777985E)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资格。
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捐赠后应及时向受赠组织索要捐赠票据。捐赠人持校基金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依据个人捐赠者对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款项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即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张如下:
02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操作
①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选择申报年度>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完成“标准申报须知”确认,进入下一步,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② 进入“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界面,点击“新增”,添加捐赠信息,输入受赠方的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搜索,填写捐赠凭证号及捐赠金额,扣除比例选择30%。
* 如果您有多张捐赠票据,可在保存后继续“新增”,待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后,即可进入下一步。
* 所有捐赠票据信息登记完毕后,回到初始页面选择“分配扣除”,根据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合计数填写“综合所得捐赠扣除金额”,点击保存即可。
公益路上有您相伴,是我们的荣幸,期待您继续与我们并肩同行。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若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财务办公室寻求帮助,感谢您的支持!
来源:密院财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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