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丹麦的秘诀——是什么塑造了北欧国家》和《北欧的发展秘诀对中国有什么借鉴意义》开始,对丹麦现代化转型过程的两大利器——民众学院和合作社运动——有所了解,五月有幸亲临现场,聆听了多位活跃在合作社及基层民间组织一线的朋友分享,逐渐整理出一些脉络,对当时不清楚的相关史实、概念做了粗浅研究,就此分享给有兴趣的朋友们。‍‍‍‍‍‍‍‍‍‍‍‍‍‍
1. 合作社运动对丹麦现代化转型的意义
如果说,格隆维和科尔德式的民众学院(《自由、平等、责任、参与——走近丹麦教育》)开启了以农民为主的丹麦民众的心智,激发了他们的个体生命活力、集体(民族)归属感和责任感,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具备现代意识的积极公民,那么,紧随其来的合作社运动(Cooperative Movement)则解决了丹麦人的现实生存问题,给了得到启蒙的青年农民施展拳脚的舞台,并“验证”了启蒙后的个体通过集体合作可以创造“1+1>2”的价值、验证了格隆维的理念是“活”且有效的,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以民众学院为主体的平民启蒙教育的发展,并为其它基层民间组织在丹麦的繁荣打下了基础。
简而言之,民众学院完成了初步的现代公民教育,为合作社准备好了必要的“人力资源”,而合作社(及后续的其它基层民间组织)为这些“新公民”提供了实战演练场,并反哺了民众学院的发展。‍‍‍‍‍‍
2. 丹麦合作社的特点‍‍‍
作为一种商业组织形式,相对于我们更熟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联合股份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有限合伙企业,合作社有什么特点?
首先,价值理念和精神内核不同。国际合作社协会(ICA)提出的6项核心价值观是:自助、自我负责、民主、平等、公正、团结。这与政治学角度的现代公民精神、与现代哲学和发展心理学角度的“道德人”(moral man)、“自由人”(free man)、“完整的人”(complete man)完全一致。可以说,合作社的文化本质或说精神内核,就是一种现代公民社会的实践方式、生活方式,这与“公司”等组织方式形成了显著差异。
其次,组织原则和形式不同。ICA给出了七项“合作”原则,为所有合作社成员所遵从:
(合作社七大原则,图中的人像是维京神Heimdal吹号警告民众“敌人来袭”;图片来自Ulrikkal Brandgaard女士 )
1)开放、自愿的社员资格。自愿加入、自愿退出,这一点看似不起眼,实则非常重要,例如,前苏联搞的合作社同名但却是强制农民参加的。开放,并非指没有任何资质要求,而是开放给所有性别、社会阶层、种族、政治派别和宗教信仰的人。
    2)民主的社员所有制。就是“民有”的体现:社员选举若干个代表,代表们再选举理事会成员;理事会负责制订/修改章程、审计财务和合规、任命CEO。选举和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社员透明并开放给社员参与。丹麦的大型合作社一般分区或分品类选举代表,一人一票,不管你的经济参与份额多大;每个分区或分品类的代表席位总数则根据其经济贡献份额有所不同。
    3)社员要在经济上参与。每个社员都要为合作社做出经营资本上的贡献,并按贡献比例分享经营利润,分担经营风险。例如,丹麦的乳制品合作社的社员都是养奶牛的农民,要为合作社提供必要的经营资金(购置场地、设备和工作资本等)并贡献原材料——牛奶。
作为经济回报,
合作社的经营利润全部按所贡献牛奶多少的比例归属社员,再由社员按共识重新投资一部分到合作社,用来其长期发展。此外,合作社为波动大的农业生产提供一定的风险屏障,例如,保证全部收购社员的农产品(按品质等级分别定价),在下游市场价格波动时尽量保持较高收购价格等。

    4)独立、自治。合作社依法享有独立自治的权利,不受其它实体指挥或干扰或说没有“领导”或“上级”。为了充分保护这一点,丹麦至今都只有《公司法》,没有《合作社法》,合作社只需要服从ICA的相关规定。历史上,合作社的竞争对手——其它企业——及右翼政治家们两度试图立法“管理”合作社(分别是1917和1986年),但都受到大多数社员及公众的反对而失败。

    5)教育、培训和信息沟通。合作社要为社员、职工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以便他们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做好经营。合作社还有义务做好对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和意见领袖的信息沟通,让他们了解其特点和意义。

    6)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合作社们要建立本地、国家、区域和国际的合作机构,以能通过交流、合作、分享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其社员。ICA即全世界合作社的国际组织。丹麦的第一个合作社协会,是1896年建立的中央联盟(central federation)。今天,丹麦的每一类合作社都有自己的分级联盟或协会,并有跨分类的专业支持型协会,如合作社雇主协会Kooperationen。‍‍‍‍‍‍‍‍‍‍
    7)关注社区发展。合作社要基于社员共识,积极关注、参与和支持所在社区的发展。

3. 丹麦合作社的发展历史
人类的合作历史源远流长,但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cooperative)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英国。受其启发,丹麦的第一个合作社(零售)于1866年成立,到1905年,丹麦已经有近1000个零售合作社,到1919年更达到近2000个,占据丹麦整体零售市场的10%左右。丹麦第一个农业合作社(乳制品厂)于1882年成立,并在后续的几十年间同样得到迅猛发展,到1900年几乎所有丹麦乳制品生产是通过合作社进行的。
与民众学院的起步(《
丹麦的秘诀——是什么塑造了北欧国家
》)一样,
丹麦合作社的起步有三大历史背景
。其一,国家危难。彼时正值1864年丹麦输掉了与普鲁士的战争,自1810年代拿破仑战争起已经陆续丧失了2/3以上的国土,可谓面临民族及国家的生死存亡考验。其二,全球化威胁。以美国为主的大规模生产的廉价农产品冲击了整个农业市场,以小农生产为主要形式的丹麦经济面临崩溃。其三,政治的现代转型。丹麦第一部宪法于1849年通过,开启了从集权王国向现代化国家的艰难转型。

类似的合作社浪潮在30多个经济领域相继发生,合作社覆盖到零售、农资购销、屠宰、食品加工、乳制品出口、冷冻贮存、发电、供水等几十个合作品类。到1917年,在各类合作社总量已经超过5000家。对于一个彼时只有300多万人口的小国,这个数量可谓惊人。“合作社”也自此成为丹麦的文化象征和名片。‍‍‍
(以合作社为主的“民主经济体”市场份额,图片来自Ulrikkal Brandgaard女士 )
自1960年代起,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工业化、金融化和国际化,丹麦合作社开始了大规模的兼并和融合,在农业等诸多领域,合作社数量剧减。以农业为例,相继出现了Arla Foods(乳制品等食品制造)、Danish Crown(肉类加工)、DLG(农资制造和供应)等年产值达100亿欧元左右的巨型合作社,相应领域的合作社数量缩小到十几个甚至几个。
同时,随着很多合作社规模的扩大(以Arla为例,目前已经有13500个社员,近20万职工),合作文化也发生了变化。虽然大量的丹麦人还是某个或某几个合作社的社员,但其参与深度和主人翁精神已经远不如合作化浪潮时期,尤其在规模化严重的领域里。
然而,以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经济体”依然在丹麦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例如,占零售和贸易、健康和教育、制造业等领域10%左右,能源等的25%左右,抵押贷款、住宅、保险、养老等的40-60%。
同时,丹麦人对合作社的心理支持依然强劲,最近的民调显示,约55%的丹麦人支持政府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只有15%的人反对。合作社代表的集体责任感、互助精神、社区和民主参与精神,依然是丹麦文化的浓重底色。
(菲因能源合作社理事、合作经济专家Ulrikkal Brandgaard女士在分享
4. 做合作社,丹麦如何扬长避短?
没有任何组织形式有利无弊,合作社当然也不例外。
在优势方面,合作社可以使得供应链整合更加紧密,有效地避免或缓解了分工与交易成本之间的矛盾——分工越细,交易成本越高;分工不细,各环节很难做得足够精细和专业。以农业加工为例,奶牛场的农民即生产合作社的社员,使得二者之间的交易成本极低,原材料品质更有保障(因为农民作为下游合作社主人的责任感)。它可以产生更专业的分工,让农民专注养好牛,合作社则专注生产相关技术的精进,出口贸易方面则另有专业的合作社负责。
(丹麦合作社的再投资水平,图片来自Ulrikkal Brandgaard女士 
此外,合作社的社员及管理团队,因为没有商业公司那么大的短期业绩压力和股票回报刺激,相对来说更容易将利润再投入合作社的发展,尤其是向回报周期长的项目投资。相关统计表明,合作社的再投入,按利润比例计算比常规公司高出40%。
合作社的劣势或挑战也很多。首先,民主会不会带来经营决策的低效?丹麦合作社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开的,所有权及相关的治理是民主的,但社员及其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并不干涉日常经营决策,经营上则是完全市场化的,由CEO及其管理团队全权负责。数据表明,从营收、经营利润、净利润等各个角度,丹麦合作社的平均资本产出效率(productivity)都高于可比的常规公司的平均效率。
其次,因为投票权分散到了每个社员,管理上会不会失控?这个风险,是通过内部治理机制,即上述的分级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结构予以解决。
第三,“搭便车”问题,即有的社员不积极贡献,只想搭便车、占集体便宜。从经济角度,因为经营利益是按照贡献比例分配给社员的,且不同等级的初始产品的定价不同,搭便车问题基本可以避免。从治理参与角度,则有赖于丹麦悠久的合作传统和民众学院打下的集体归属感、责任和民主参与基础。
第四,因为社员是有期限的,管理团队也有任期,会不会出现追求“期内利润最大化”现象?丹麦合作社从社员权利上给与保障,只要遵从合作社规则,社员不可以被排除在外。管理团队侧的短期化风险则与常规公司类似,但部分受益于没有股票市场的刺激。优秀的专业人才选择到合作社工作,首先是认同“民主经济”的理念,能得到市场化的薪酬,更重要的则是,在合作社里他们有机会做他们认同的、真正有意义的事情,而较少受到短期业绩的影响。
第五,社员之间的矛盾风险。例如,如果小规模合作社社员之间就利益分配、初始产品定价等问题产生矛盾,很容易造成合作社的经营动荡甚至解体。这个问题在丹麦极少产生,主要得益于上述的合作与民主基础,以及相对同构化的人口(相比美国这样的移民国家)。
5. 丹麦的其它基层民间组织
除了合作社,丹麦还长期活跃着大量的基层民间组织。据统计,目前人口仅有570万的丹麦,存在着多达10万个以上的各种“协会”(association)。有个笑话说,“两个丹麦人见面,互相握手寒暄;三个丹麦人见面,就会成立一个协会。”
从种类分布上看,除了传统的宗教性组织、教育性组织(家长协会等)数量较多,兴趣型基层组织和社区治理型基础组织最为广泛。
我们见到的Keld Balmer Hansen 牧师,就是他所在的村议事会(Village Council)的主席。1960年代以来,丹麦同样面临城市化不断前进、农村人口日益减少的严峻考验,村小大量关闭,农村社区的活力下降,城乡差异拉大。Keld牧师所在村庄的议事会一度因村庄缩小和数村合并而消失,新村庄常住人口也只有不到1300人。8年前,他们的村小只剩下130个学生,面临被裁撤的风险。村民们集体讨论决定重建村议会。
他们选举了以Keld牧师为首的8人理事会,代表村庄集体发声,与所在市的政府官员、教育行政体系等政策制定者对话、沟通,成功地捍卫了村小。村议会每年集会一次,理事会会议则每季度一次,讨论所有与村庄发展相关的议题。例如,如何改善交通、保障儿童安全?如何吸引外部儿童及家庭前来上学和居住?如何让村庄的港口对租户更有吸引力?如何提高可持续能源占比?制作和推广一部本地纪录片?参加区域甚至全国举办的相关展会?这些项目由谁负责?他或她需要什么支持?
村议事会鼓励所有村民按自己的兴趣,成立兴趣小组,小组由发起者和参与者自主、自运营。议事会不干预小组的活动,只提供必要的支持。8年来,大量的村民兴趣小组先后成立,有的运营良好,有的已经关闭,但总体累积下来,已经有很多草根成果,正是这些微型草根组织让村庄重新焕发了活力。
DGI(丹麦体操协会)菲因岛(Fyns)分支的顾问Bjarne Stenhøj Hansen则分享了丹麦的基层体育协会的运转情况。DGI是协会们的协会,旨在支持各地方运动协会的发展。它由6556个本地体育俱乐部或协会组成,其中80%以上是会员数在500人以下的中小微协会,25%以上是不足50人的微型协会。常住人口仅50万人的菲因岛,就有648个当地体育俱乐部加入了DGI,很多俱乐部承接了废弃不用的校舍、厂房、库房,当地政府或企业会给与极大的房租优惠。
与《自由、平等、责任、参与——走近丹麦教育》中分享的格隆维/科尔德式自由学校、青年学校和民众学院一样,丹麦的体育俱乐部的目标并不仅仅是体育活动本身。从个人角度,俱乐部旨在通过体育及其它俱乐部活动,帮助会员得到终生的“全人发展”(The Whole Human)。很多俱乐部作为主要的本地社交网络,负责承办圣诞庆祝等社交活动。俱乐部强调会员之间、会员与志愿者、教练之间的友好关系,是当地居民与朋友聚会和结交新朋友的地方。会员们也通过参与俱乐部活动获得归属感和成就感,例如做志愿教练、为聚会烤几个蛋糕、帮助发展新会员等。
丹麦这些体育俱乐部的一大特点,是很少甚至没有全职员工,主要依靠志愿者运营,而志愿者大都来自本俱乐部的会员。除了缴纳会员费,俱乐部章程会规定,会员应认同俱乐部的规则和兴趣、价值观主张,积极参与俱乐部的运营,最好成为志愿者。
志愿者中的带头人负责带领志愿者团队运营俱乐部,管理会员、指导和教练,开发新活动,支持俱乐部各兴趣小队的良好运转。而DGI负责帮助志愿者带头人改善工作条件,获得专业指导等资源,招募和培养新的带头人。同样秉承格隆维民众学院思想,通过志愿者带头人和团队的建设,体育俱乐部实际上也肩负着发展积极公民(active citizenship)的使命。DGI的口号是“你的力量。联合起来!”,其核心价值元素是精神、果毅、力量、社区,扩展价值元素是同理、激发、骄傲、能力。这与民众学院等格隆维式组织可谓异曲同工。
(丹麦体育俱乐部协会DGI的口号和价值元素,图片来自Bjarne Stenhøj Hansen先生)
6. 丹麦合作社及基层民间组织发展的启示
研究和学习丹麦及北欧的现代化转型过程的最终意义,当然要回到中国。
如笔者在《北欧的发展秘诀对中国有什么借鉴意义》里强调的,“北欧的经验当然不能简单地照搬到中国。” 就丹麦合作社和基层民间组织的发展历史、其与民众学院及社会制度变革的深度互动,及其在丹麦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的巨大作用来看,至少可以有这样几个观察:
—— 自发、自由、自主的基层民间组织,是现代化转型的社会土壤和基石;
—— 通过平民教育,完成积极公民的初步培养和预备,是基层民间组织发展的重要元素;
—— 如果以“人”的培养或预备为目标的教育、思想和智识启蒙,能够与通过行动和参与发展全人和积极公民的合作社等基层民间组织相配搭,有望达成可持续的双赢局面——“知识”得以内化,行动和参与得到“人”、解决民众的现实问题、为“学习”和人的自我发展提供正向的激励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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