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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CFPB)指出,生前积欠债务及拥有资产,死亡之后通常都归于遗产来处理,如果有账单尚未缴清,便由遗产承担。
根据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规定,倘若家人身后没有留下任何现金或不动产,一般来说,即使是亲属也不必为过世亲人承担债务,但某些情况则为例外,取决原因绝大部分与债务种类、居住地点有关。


举例来说,家属如果处于以下情境,便可能要为已经过世的亲人承担债务:


*与过世亲人同属联合账户(joint account)持有人


*以联合担保人(co-signer)身份办理贷款

*居住在“共同财产州”(community property state),州法规定配偶对于婚姻期间的特定债务必须分担责任


*居住州订有“必要条款”(necessaries statutes),规定父母、配偶要为死者的特定必要开销承担责任,例如医疗费用。


信评机构益博睿(Experian)网站2022年发文指出,“共同财产州”认定婚姻当中几乎所有资产与债务,配偶都属于共同持有人(joint owners)。


居住州的州法如何规定,影响着州民死亡或离婚之后的财产分配。


益博睿名单显示,全美只有9个“共同财产州”:亚利桑纳州、加州、爱达荷州、路易西安纳州、内华达州、新墨西哥州、德州、华盛顿州、威斯康辛州。


其中加州、内华达州与华盛顿州对于没有婚姻关系的同居伴侣,也订有共同财产法(community property law)。


某些州规定,病患过世之后,尚未缴清的医疗费用须由在世配偶承担;如果死者还有欠税未缴,死者过世当年夫妻两人合并报税,欠税同样由配偶承担。


信用卡卡债等债务,即使在世配偶是信用卡的授权使用者(authorized user),也可能不必承担过世配偶的卡债。


然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指出,讨债公司(debt collectors)仍可能跟在世配偶联络并且说明债务问题,但不代表在世配偶有义务要帮忙偿还。


无抵押债务(unsecured debt)例如学贷、个人借款,通常由剩余遗产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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