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将爷
大家好,我是老将!今天在小号上讲些内心感慨。
首先是真诚致谢!
昨天,我在主号人格志上写了《终审败给涉嫌性侵女生的王雨磊了,先向我的律师致敬和道歉(已做超连接,打开蓝色字可读),简述与此人打官司三个年头的惨烈遭遇。
我做了气氛组提示,希望认同我的朋友,能给我理解和支持。
这个文章现在也就3万多阅读,差不多有三千人在打赏。每10人阅读就有1人打赏支持,这就像是个真实的神话。
其实,这场官司我没说的东西太多了,特别是关于判决书,后面我会公开并进行拆解,让大家来审视这个案子判得到底公不公平。
还有,我还要向高院申诉,向检方投诉,向巡视组反映。
我就是不相信,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一个涉嫌性侵并在婚内出轨女生的师德问题典型,就这么批不得碰不得了?
后面我还打算出个公告,就是要把大家给我的支持,用来援助因为权力不对等而遭到高校教师祸害的可怜女生。
我希望这些女生能站出来,中国校园真的不应再让这种阴恶虚伪的人混迹其中了。
经历了这件事,我对一些法律特别伤感,对一些法官很失望。
所以,今天我想借两件事,说说我对法律法官的期待。
今天澎湃新闻有篇文章,令我非常有感触。
其中“如果法律奈何不了一个性侵幼女的人间恶魔:说明法律应该做出改变了”的观点,我觉得说得好。
当然,以我这次经验,记者用“人间恶魔”这4个字,可能已侵犯那个人间恶魔的名誉权和人格权了。
这样说,是我深昧了一个可怕的逻辑:法律可以判决骂别人是人渣属于违法,但法律却未必会对人渣有任何惩罚。
以澎湃新闻这篇新闻为例,说的就是一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个叫岳仲金的人,在李小冉5岁到12岁期间,对其实施的长期猥亵乃至性侵害,导致李小冉严重精神抑郁,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后处理的结果,就是一纸道歉,还有一份30万赔偿。这个岳仲金,甚至保住了在央企的金饭碗和“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已经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了。而且,岳仲金只承认他是猥亵,而不是强奸行为。
最终,这事因强奸罪证据不足而不予起诉;而猥亵儿童罪又超过了追诉时效的5年。
反正,强奸取证难,猥亵罪判罪轻(前两年我在写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说过),而且有时效。
所以,这个被官媒说成是“人间恶魔”的坏人,法律真的拿他已经没办法了。
如果不是这个被残害的李小冉有严重抑郁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都无法“幸运”适用于特殊规则,拥有民事起诉的资格。
最后,她仅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让岳仲金索赔了那点钱。
好了,这个现实的悲剧我说完了。
想想吧,还有多少涉嫌性侵、强奸的脏事,因为取证难,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恶魔在狂笑,天使在天堂。
我有时很伤心,牛逼哄哄的法律,有时在各种恶魔面前,真搞不清楚为什么就这么抬不起头。
这两天,还有一个极火热的新闻,就是兰州大学那个学生,以课堂上老师的一张PPT照片进行举报,杀气腾腾地说老师是在“抹黑”抗美援朝。
兰州大学给这个老师来了个“急性肃反”,发公告说老师发的那个图片是网上的错误观点,老师讲的时候专门指出那是错误的,正面强调抗美援朝的影响意义。
这名老师终于绝处逢生了。遭遇如此天劫,我估计这老师不抑郁都是幸事。
无数人在为兰州大学点赞,夸他们不亏为老牌985,底蕴还是在的,风骨还是有。
校方确实捍卫了大学和老师的尊严。
但,我还想好好地问一下,法律呢?
对这种明显诬告的行为,对这种构陷的人渣,现在看来,就这么算了,根本就没有任何处理的说法。
这种诬告的烂人,不应该送进大牢吗?
而,连姓名都不公开。如果公开了,至少我要呼吁理性的用人单位不要引狼入室。
众所周知,我最恨两种人,一种是告密的小人;另一种是祸害女生的禽兽。
现在,我有一种特别的痛苦,就是法律在对待这类烂人上,太令人失望了。
法律作为一种制度文本,面对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会有滞后性,这我都能理解。
但,有些法官的冷漠麻木,有些法律人士的严重不作为,甚至不知耻,才是最可怕的。
今天,我想简单说几句泰国法官卡纳功的故事。网上关于此事的报道有太多,详细内容大家去查阅,我只简单说几句概况。
2019年10月4日下午,在泰国南部也拉府法庭上,当地一宗杀人案做出判决,“由于证据不足,判决本案5名犯罪嫌疑人无罪”。
说完判词后,法官卡纳功起身走到庭内悬挂的九世王圣像前宣示:“真相被左右,一命换正义!”。
然后,敬礼,开枪自杀。
经过医院抢救,卡纳功好不容易活下来。
关于卡纳功的说法也有很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他审案时遭遇强权干预,遭遇一些势力施压。但是,他就是不愿做虚假宣判,又担心家人遭遇报复。
于是,不惜血溅当场,以死明志,从而推动了案件议程。
想想嘛,这起案件动静都闹到这么大了,全国甚至全世界都知道。于是,最高司法力量只能介入,只能重新审理此案。
这,就是通往正义之路,是拿命打通的。
这,就是法官过不了良心这关,誓死捍卫正义的壮举。
无数人感叹卡纳功是“真正的大法官”,是“信仰的献身者”。而我最喜欢卡纳功这样的声明:
“将裁决归还于法官,将正义归还于人民。如果我无法继续遵守入职时的誓言,那我宁愿死也不要无尊严地活着。”
人间有恶魔,地上有禽兽。
中国人都知道菩萨那句话,叫“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其实,很多时候,只要法律更公正些,只有法官更有良知些,就会避免这世上很多人被推进人间地狱。
如果真相常被淹没,如果正义总在迟到,如果法律法官让人有太多遗憾。
最后,也只能是每个有良知和人性的普通人,都得向罪恶勇敢地迈出进击的一步了。
这,真的难!但,真得干!
至少,法务人员,应如下图辩护人所说。

PS:再次真诚感谢所有参与昨天文章气氛组的朋友。今天,我向你们致以礼敬。愿喜欢的朋友能三连转发,老将致谢了欢迎各位后台留言交流欢迎扫维码与老将交流。微商勿扰,过号勿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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