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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香港名媛蔡天凤被杀的消息,轰动了全网。
倒不是因为这个人多有名气,而是她死得太可怕了,因为她是被肢解后烹煮了。
很难想象《汉尼拔》里面描绘的吃人恶魔,在现实世界中真的存在。
蔡天凤是被前夫一家杀害,并且是有预谋的。
前夫一家四口,包括父母和哥哥,专门租了一间房子,还购买了削肉机,电锯,雨衣,手套等分尸工具。
最后警方到案发现场的时候,找到了带有人体组织的汤,冰箱里只有死者的左腿和右腿,头,手,躯干不是被丢弃了就是被吃掉了。
不过既然汤都出现了,丢弃的可能性很低,大概率吃得只剩下两条腿了。
如此残忍,突破人类认知极限。
话说,蔡天凤有过两段婚姻,和前夫结婚的时候只有21岁,并且还生了两个孩子。
但是前夫实在是个废物,没多久他俩便分道扬镳离婚了。
然后蔡天凤凭借名媛的圈子,还真的嫁给了谭仔米线的创始人之子(这点我是服气的),又生了两个孩子。
富豪老公偏偏对她十分宠爱,给她开了一家经纪公司,主要在模特领域发展,现在身价已经好几亿了。
这算得上是逆天改命的典范了吧,如果按部就班地生活,快乐一生也就近在眼前。
但遗憾的是,蔡天凤非常有情义,尽管跟前夫离婚了,但并没有恩断义绝,金钱资助前夫一家,还让前夫的哥哥给她当司机。
杯米养恩,斗米养仇,最终居然养了如此狼心狗肺的一家人。
可能很多正常的小伙伴都不理解,如果你看她不爽,杀掉就是了,分尸已经是认知极限了,为什么还要煮了吃掉。
最大的一种可能就是,前夫一家想分她的财产。
因为有两个孩子在,如果蔡天凤消失的话,前夫一家有抚养权,这样就可以间接把她的财产转移过来。
可是当今社会社交媒体信息如此发达,想把一个人彻底搞消失也是难上加难的一件事,更何况对方还是社会知名人物,背后有着雄厚的关系网。
所以把人“放在肚子里”可能才是最好的方式,剩下骨头什么的磨碎了到处扔掉就行了。
只是没想到一家子恶魔还没把事情完全处理完就东窗事发了。
遗憾的是,香港法律里面没有死刑,这意味着这几个恶魔居然可以苟活人世,实在是人间最大的不公。
这事情震撼了我好久,很难想象一个人可以为了钱做到这种地步,我更无法理解是,前夫是怎么说服父母和哥哥一起加入进来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在一些人眼里,血脉的链接比法律和道德更有威慑力。
这种古老的宗族意识很难用常理去解释它,就好像所有人的利益都牢牢捆绑在一起,必须成为一致行动人,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不要以为这种行为离我们很遥远,其实身边类似的事情比比皆是。
最典型的就是那些扶弟魔。
有些女人明明有一个不争气的弟弟,不工作不学习,不是啃老就是啃姐姐。
在正常人眼里,姐姐是姐姐,弟弟是弟弟,两个独立的个体,大家都成年了,最不济父母心甘情愿,让弟弟啃父母就是了,这个姐姐插在里面干嘛?
错了,很多姐姐偏要发挥自己作为姐姐的责任,无条件地帮助弟弟。
甚至把自己的家庭搞得家破人亡,都要给弟弟提供最好的条件。
本质上说,这和蔡天凤的前夫联合父母哥哥吃人,几乎没啥区别。
再比如那些漫天要价的彩礼,在这件事情上面,很多女生都保持缄默,任由父母开价。
在男方承受范围之内也就算了,有些远远超出男方的能力范围,依然不肯松口,最终只能落了个分手的结局。
还有那种妈宝男,在生活中毫无节操地听妈妈的话,对于自己妻子的意见置若罔闻。
这三件事情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一直可以听到,都是血脉的链接超越了道德和法律,有意思的是当事人从来没认为自己是错的,依旧一意孤行。
这是病,得治,治不好就果断放弃,千万不要跟这种人成立家庭。
最极端的例子今天我们已经看到了,如果蔡天凤前夫的血亲如果没有这么强烈的宗族意识,义正言辞地阻止他杀人,后面还会有分尸烹煮这样的恐怖事件发生吗?
所以,正在谈恋爱的兄弟姐妹们千万把脑子长出来,看看自己的对象有没有上述极端化的宗族观念。
该分手的还是得分,千万不要舍不得那些沉没成本。
因为这种观念不是针对某一件事的,而是会贯穿未来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矛盾一定会激化。
话说谈恋爱,不就是谈对方有没有自己无法接受的习惯么。
▲ 我是七叔,一个亏了大钱,又爬起来的男人
这个人,有点风趣,也有点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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