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之声
家事、国事、天下事
来源:搜狐号-人物志
浙江一个小男孩在景区撒尿,居然撒出140万元的赔偿,这怕不是善财童子吧,不过等看完文章,再想是不是要有这样一个孩子。
2020年4月12日,小男孩的妈妈卢女士带着他来到了湖州市的莫干山旅行。加微信smz931,看更多内幕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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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干山作为4A级景区,风景非常漂亮,青山绿水,空气怡人。在一处山峰瀑布旁,卢女士彻底被吸引住了,一直忙着取景拍照,全然忽视了旁边的儿子已经等了她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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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百无聊赖的在原地转了转,后来尿急,他便站在瀑布上游的水潭边方便起来。
刚好人群中有一位女士看到,他的丈夫作为机长每年见面的时间很少好不容易决定到景区放松却看到了如此煞风景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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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士皱起眉头毫不客气地大声喊起来:“这是谁家的孩子,这么没素质,随地大小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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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声让卢女士不禁回头看,结果看到正是自己的儿子。尴尬的卢女士赶紧把儿子的裤子整理好,抱起来就走。
眼见卢女士既没有向大家道歉,也没有什么自责的意思,这位女士又大声说了一句:“果然是什么样的父母教出什么样的孩子!”
这句话可刺激到了卢女士,毕竟自己的儿子才三岁,于是把儿子放在一边,和这位女士对骂起来。
没想到这个女士是一个性格强势的人,两人逐渐从对骂升级到了推搡。
在争吵推搡过程中,朱女士情急踢了小男孩一脚,这可让卢女士非常愤怒,两人再次升级为厮打。
渐渐的朱女士敌不过卢女士,开始逃跑,两人一追一逃来到了一处悬崖边的亭子里。
这时朱女士的丈夫买水回来了,看到自己的妻子即将被踢倒,连忙把将身体挡了过去,但是卢女士却因为身体惯性而掉落了悬崖。
万幸悬崖边的树木枝杈提供了阻力,景区的工作人员将卢女士送往医院,卢女士性命无碍,但是全身上下都有轻微伤,背部为轻伤一级,卢女士在医院治疗了8个月。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朱女士和丈夫两人感到非常抱歉,多次到医院探望卢女士,并提出了70万元的赔偿进行私了。
但是卢女士提出需要赔偿140万元,朱女士夫妻也表示同意,但是由于资金有限,只能先支付70万元,其余70万元分期支付。
卢女士断然拒绝,并在出院之后,整理好证据,以故意伤害罪将朱女士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朱女士夫妇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要进行民事赔偿。
这个事件一出网上就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对机长妻子的谴责:三岁小孩憋不住了有什么办法?估计机长没小孩!否则不会这样子!居然还踢小孩子!是人的素质吗?換我也不客气!幸好没摔人没事!各自庆幸吧!并且导致卢女士一级伤残了竟然一分钱都不用赔。
还有对卢女士的评论他们表示:孩子太小忍不住是正常的,但是孩子父母出门在外应该多些准备,比如尿不湿、小尿壶之类,还有卢女士在拍照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乱跑,没有做到一个尽职的父母。
那我们来利用法律来分析此事件,争议点在于,卢女士身体伤害的责任人到底是不是朱女士的丈夫呢?
朱女士丈夫是否有责任,主要就是看在此事件里,朱女士丈夫满不满足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朱女士的丈夫是针对卢女士伤害自己妻子的行为进行阻挡,她的目的不是伤害卢女士,而是保护自己的妻子。
其次,法院观看事发时的监控发现,卢女士当时坠崖,并不是由于朱女士丈夫的阻挡行为,而是她自己没有站稳。
最后,作为成年人,卢女士应该知道,悬崖边是危险的地方,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来保障自己的安全,可是她却依然采取攻击行为,最终导致意外发生。
基于以上,法院认为,朱女士的丈夫并没有故意伤害卢女士的行为,卢女士的受伤与朱女士丈夫的行为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因此判决朱女士丈夫的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并且不需承担民事赔偿。
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卢女士经鉴定为一级轻伤,如果朱女士的丈夫犯了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规定,可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就这样,卢女士本该到手的140万元就这么没了,自己搞成一身伤啥都没捞着,还因为没有照管好小孩子,破坏景区环境被谴责。
卢女士不应该只顾自己玩乐,忽视只有三岁的儿子,以致孩子在公共场所小便破坏景区环境。在发现孩子不当行为之后,也没有进行道歉和教导,反而与指出问题的人争斗。
朱女士虽然最后免去了受罚,但是也有不对的地方,毕竟撒尿的小男孩只有三岁,既然知道大人的教导对小孩子十分重要,为什么不能温言细语的教教小男孩呢?叫骂和踢打也会给小孩子留下阴影啊!加微信smz931,看更多内幕好文!
大人的言行会对小孩子起到重要的影响,教导下一代是全社会的责任,所有成年人都应该在未成年人面前注意自己言行,互相指责、讥讽和谩骂是起反作用的,应该互相督促交流,共同建设一个孩子们成长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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