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渊洁最近发了封告别信,说自己还会坚持写作,但所写内容永远不再发表。
因为他悲哀地觉得,自己发表的内容得不到保护,再写下去也只是送给别人侵权而已。
猛然看到这消息,很多读者的第一反应是惋惜。因为他确实是很多人的童年。
或许现在的小孩不够了解他,但在我的童年时代,郑渊洁是名副其实的“童话大王”。
我自己是看着皮皮鲁和鲁西西的故事长大的。
小时候看《罐头小人》,特别想有个博士一样的小人帮我考试,所以每次开罐头之前,都会小心地先颠颠重量,抱着开出盲盒隐藏款的心态。
舒克和贝塔应该也是很多同龄人的童年回忆。
他担任编剧的《魔方大厦》,即使是从现在的视角来看,也很cult,品味略微超前。
多数动画作品主打的是合家欢,要温暖,要快乐,要松弛;但这部完全是反义词。
画风阴郁,配乐大胆,故事情节也诡异,主人公动不动就被关到密闭空间里。
有一集的故事,讲到一个地方的居民永远只能笑,因为他们的痛苦被银行收走了。
细思极恐。
还有《金拇指》的故事,讲一个下岗工人能通过自己的指甲盖预测股市走向。
要是放在别的故事里,这样的开端怎么也得搭配上励志的转折和大团圆的结果。
但他偏偏写了最残酷的一面,一家人因为这能力相互猜忌,还引来了外界的觊觎,最后主人公靠装疯卖傻才能活下去。
我还有个很喜欢的短篇,叫《第3180号专利》,说的是有人发明了一种机器,可以控制梦境,于是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去抢购这台机器。
大家也不上班也不上学,每天就花时间睡觉做梦,因为梦里什么都有,可以当大明星,可以成为富豪,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最后现实里越来越荒芜,梦境却变得越来越丰富。想想好像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元宇宙。
也是因为他的作品确实影响力挺大,很多角色都广为人知,所以多次被其它商家用作商标。
这是个很偷懒的办法。毕竟一个听起来熟悉的名字能吸引市场注意力,还节省宣传成本。
而郑渊洁是个著作权意识很强的人。
不单早早给自己笔下的角色注册了商标,还给《童话大王》开辟了律师声明版块,专门刊登哪里盗版了他的书、谁欠了他的稿费。
所以面对那些侵权商标,他的做法很直接
——告他们!
从2002年开始,他专注地做这件事,提交了无数份申请,文书都是自己写的。
到了2022年,更是宣布杂志停刊,因为要把所有精力都用来维权。
有个很典型的例子。
一个做卤味餐饮的,注册过一个叫“卤西西”的商标,和“鲁西西”是谐音。
郑渊洁特别愤怒:
“如果卤肉的卤的‘卤西西’的名称早于我在1981年2月10日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鲁西西’哪怕一天,我今天绝对不会出现在这个法庭上。我会毫不犹豫地将我的‘鲁西西’改名。”

一年后,“卤西西”的商标被宣告无效,他维权成功。商标持有方坚持上诉,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创始人女儿小名就叫“西西”。
据说注册商标时,这位创始人身患重病,所以希望能留下“lovexixi”的商标名称,延续母爱。“卤西西”则是由“lovecici”演化而来的音译。
郑渊洁不解,那你叫爱西西不行吗?
为什么非要“卤”呢?
法院也觉得在“卤”后面加人名的命名方式不太合常理,平时没有这种用法。
而且,“卤西西”与“鲁西西”的影响力所能覆盖到的人群都是非常日常的那部分,容易错认。
最终依旧认定“卤西西”商标无效。
这是郑渊洁的一次胜利。
然而,他有更多维权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为有些诉求真的听着就很离谱。
比如告别书里提到过的,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舒克”商标。

一看到“舒克”这两个字,郑渊洁就想到自己笔下那只开飞机的老鼠。他洋洋洒洒写了长文,陈述这家公司注册“舒克”是恶意行为。
毕竟这个商标注册的时间远远晚于“舒克”角色创作的时间,没必要非要同名。
但这明明就是因为这家公司的德国合作方创始人的德文名字叫Schuck。
按照翻译规则,音译过来就是“舒克”。
郑渊洁又说了,Schuck也不是只有一种翻译,文学界有个奖项叫Schuck Prize for Literary Criticism,翻译过来是薛克文学批评奖。
人家可以避开舒克两个字,你为什么不可以?
更何况“舒克”这个角色还如此有名,难道不更能证明是故意为之吗?
但一个童话故事主人公名字,一个是燃气阀门设备,八竿子打不着的领域也要刻意避让吗?
这幅“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架势,是不是有些霸道?
因此法律也没有支持郑渊洁的这次维权,因为双方根本就不在一个赛道上啊。
虽然结果有理有据,但郑渊洁并不服气。
告别书里,他把失败描述为“德国血统”的胜利:
“在强大的德国面前,在强大的德国在华企业“舒克(上海)管道设备服务有限公司”面前,在由于拥有“德国血统”而强大的“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面前,我感觉到自己的渺小。”
并表示只能修改作品,让舒克和皮皮鲁都不再去到德国。
按照这样的逻辑,他俩也不能去新疆。
因为他还告过新疆一家买干果的公司,因为对方拥有的商标叫做“舒克天昆百果”。
这商标也不是乱叫的,其中的“舒克”是指干果的生产地,位于新疆南部的图木舒克。
来源是维吾尔语,意味“雄鹰”。
本地产的干果,商标里带上本地地名,怎么看都挑不出问题来吧。
总不能因为你写的“舒克”太有名,就让人家直接把传下来的地名给改了吧?
按这个逻辑来说,希腊字母里的β符号早早就和“贝塔”关联起来了,而且应用得更加广泛,是不是也得酌情避让呢?
其实上面几个案例背后的逻辑是相似的。
法律把商品和服务氛围45个类别,每个类别都有不同的内容可以注册为商标,但《商标法》通常只保护关联类别,一般不会全类保护。
否则范围太过宽泛,限制太多。
而“舒克”、“贝塔”等形象作为童话角色,申请的是第41类图书出版和第9类动画片的商标,在和儿童相关的用品或图书上进行保护,可以理解。
但如果扩大到机械或其它品类,属于手伸得太长了。人家公司没有必要刻意进行避让。
维权固然的一个作者的正当权利,但这种不问缘由的维权,是不是有些魔怔呢?
如今很多人说郑渊洁是恶意维权,给他扣上各式各样的帽子,骂他滥用影响力。
我觉得恶意,倒也谈不上。
毕竟他几乎没找这些商家要过钱,也没有别的要求,图的就是一个说法而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好像陷在思维误区里。
心理学上有个概念叫视网膜效应,就是说人很容易因为自己的特别关注,把一个偶然现象当做普遍现象。比如孕妇就会觉得身边都是孕妇。
而对于郑渊洁来说,他对自己的作品投入了太多的感情,就自然而然地把所有同名的、谐音的、相似的都划进了关注区,觉得都有问题。
以前刘德华也告过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下意识就觉得人家用自己的名字,后来才发现人家卖板鸭的老师傅就叫“刘德华”,好早叫几十年。

也一样是先入为主的想法作祟。
汉字与汉字的组合确实可能存在不同的由来与缘由,足以支撑起不同商标背后的故事。
以个人的视角去审判全部,当然是片面的,更加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而郑渊洁的告别信显然证明他还没能从这误区中走出来,依然固执地巩固着自己的坚持。
从24岁那年开始发表童话到现在,四十多年过去了,郑渊洁给一代人创造过回忆。
刚开通微博的时候,他经常回复读者们。
有人说自己的妈妈很多年前给他写过读者来信,自己也是看着他的故事长大的。

他会用那种轻快的、童话般的口吻说,那封信现在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而如今再问他别的,他的答案变得现实了。
未来不能再看到他写出更多更好的童话故事。
我很遗憾。
但更遗憾的是,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走不出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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