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东方集团(600811)公告称,公司于4月21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拟以4亿元至6亿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40.58万股,回购金额100.16万元。公司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东方集团董事长孙明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在2022年1月提出回购计划,主要是基于公司2021年预告首次出现大幅亏损、且2022年1月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了短时间内的大幅下跌,公司为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出了本次回购计划。但2022年整体市场环境不好,公司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也未达预期,大量资产在房地产业务里未能实现资金回笼,同时公司正在进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在保证主营业务运营资金外,提钾项目、收购联合能源部分股权都需要留存一定的货币资金,公司考虑要优先保障这些项目的顺利推进。对回购未能如期完成深表歉意。
东方集团1月30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到-9亿元,较上年同比减亏65.09%~47.64%。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约17.19亿元;每股收益为亏损0.4697元。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集团是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是中国首批股票公开发行的民营企业之一。东方集团涉及金融、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新型城镇化开发、港口交通四大产业板块。
商报君精选
等你来pick→

来源 读创综合 
编辑 石展溥
责编 李琰
监制 舒桂林
校审 孙世建

点击在看,让更多朋友看到!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