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民众学院(folk high school)是其教育、文化和社会变革基石民众培智(folk bildung)的主要落地方式,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杨东平、著名特级教师、新教育研究院院长李镇西等老师都先后有精彩的感想和介绍,即将于11月18号开幕的“未来教育:幸福感和不完美的权利——第三届中丹教育论坛”也将有精彩的coverage。
民众学院主要面向结束了常规教育之后尚未进入社会或已经进入但仍在人生和职业的迷茫和探索中的青年人(年龄段在17岁半到24岁之间,除了专门的青年学校面向14-17岁的初中毕业生,和个别的老年人民众学院),其主要任务就是“点亮人生、培养公民、学会学习,让学生对生活充满热爱”。其主要特点:
1)面向平民(所有人),特别是底层民众。这源于格隆维(Grundtvig)已降丹麦人的坚定信念:只有社会的基层民众得到精神和生活的发展,丹麦社会才能成为一个长治久安的、和谐、幸福的社会(Hygee——丹麦式“幸福”)。
2)民营、民治,教学自由:政府除了提供财务支持和最低限度的合规监督(学生年龄、资质、校舍校园要求、学期长短、课程比例等),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不做任何干预。
2)师生同住同“学”,平等、尊重、家庭式、轻松(非正式)环境和氛围。
3)100%的不考试!教学非职业、非正式
4)以人文课程(语言、历史、哲学等)、(唱)诗歌、讨论、活动为主的同伴学习(peer learning)。
一般民众学院85%左右的经费来自政府(文化部)拨款(grants),其它部分来自所在城镇拨款、学费等经营收入、自筹。政府除了财政支持,还从法律上予以授权、监督和保护。从最新版(2013年12月)的《丹麦民众学院法规》(The Act On Folk High Schools,点击“阅读原文”可见英文原文)可以看到:
1)有详细的规定,以保障民众学院的独立性。例如,原则上,主要的校园土地和校舍要由学校单独拥有,而不是与他方共同拥有。再如,利益相关方不得在学校理事会(School Board)任职。
2)竭力保障学校的平等、尊重、亲近的家庭式氛围(closeness)。例如,规定主要校园校舍应该是一体的而不是分散的。再如,如果需要在他处扩充新场地,新场地是对原有主校区之外的旧场地的替换,且离主校区的物理距离必须同样近或更近。
3)保障学校的透明和监督。例如,要求学校的基本价值声明和每一年度的教学计划向公众公开;要求学校必须成立合乎独立性规定的理事会、家长委员会。
4)保障学校的“格隆维特色”。例如,规定不允许考试。再如,虽然允许学校由自己的课程特色,但规定通识教学内容必须占教学总量的50%以上。
除了法律护航,丹麦还依托社会力量为全部70所左右的民众学院提供师资、资源等全方位的支持——丹麦民众学院协会(FFD)。FFD的主要功能有:
1)制定和影响政策、法规;
2)为学校提供法务和组织上的支持;
3)对外推广民众学院,并作为外部信息的收集和提供窗口;
4)研发和推广教学项目和创新;
5)研究和推广面向未来的教学模式;
……
教育是社会的一部分,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从丹麦的政府和协会为民众学院提供的支持来看,我们可以学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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