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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的几种读法(中)
朱国华

作者简介:朱国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上海 200062)。
人大复印:《外国文学研究》2022 年 08 期
原发期刊:《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 20222 期 第 1-31 页
关键词:加缪/ 《局外人》/ 荒谬/ 目的王国/ 交换价值/
摘要:加缪的名著《局外人》出版后,域外研究可谓浩如烟海。系统梳理这些研究,有三个方面的重要论述值得阐发:1.从文本形式的角度进行分析,主要涉及到语言和叙事;2.从三种不同层面的“荒谬”说来阐释《局外人》的精神内涵,分别为默尔索个性的荒谬、存在主义的荒谬和作为社会批判的荒谬;3.从两种社会理论的认识框架来把握该小说的可能意义,关涉的主要是康德目的王国与马克思交换价值的理论。文章最后结合基拉尔的分析,通过《局外人》与加缪晚期小说《堕落》的对比,尝试指出《局外人》艺术上的某些局限。
中篇·三重荒谬
一般认为加缪有荒谬三部曲,除了《局外人》,他还著有哲理散文集《西西弗神话》和戏剧《卡里古拉》。(43)包括加缪本人都会认为,《局外人》的主题是荒谬,但是如何理解荒谬?自从《局外人》问世以来,对其题旨的讨论始终构成了最吸引人的研究内容。早期拉丁教父德尔图良有个著名说法:“上帝之子死了;此事绝对可信,因为这是荒谬的。而他被埋葬后,又复活了;此事确乎其然,因为这是不可能的。”(44)德尔图良的逻辑是:正因为荒谬,所以我相信。所以,他试图以极端的方式论证,信仰先于理性,哪怕付出被视为荒谬的代价。尽管“荒谬”(有时候也被译为“荒诞”)具有多重含义,(45)但差不多可以认定,其基本意思是“悖理”,就是违背理性或对立于理性,引申一下,也可以用来形容一切矛盾或谬误的事态。从荒谬的角度来理解《局外人》,这方面文献堪称汗牛充栋。出于方便的考虑,根据论述侧重点的差异,我们可以勉强分离出三种荒谬,也就是一,作为剧中人的局外人即默尔索个性的荒谬;二,作为对社会世界本质描述的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荒谬;三,作为社会批判的荒谬。无须说得,这三种意义上的荒谬,其实是彼此密切相关的。
如果说默尔索是个荒谬的人,那是什么意思呢?这说的是他行住坐卧的生活实践悖乎常理。布朗肖指出:“如果我们从外部审视《局外人》,它就像一本排除了所有心理学解释的书,在书中,我们进入了人物的灵魂,却不知道他们感情的本质和思想的性质。”(46)换言之,《局外人》中单调乏味的叙述声音,倾诉了一切,但不加解释。最私密的经历却用最客观超然的态度来陈述,这造成了一种令人着迷的排斥效果。在刘易斯(R.W.B.Lewis)看来,这样的悖论性书写很适合用来表达对荒谬的直观感受:“默尔索就是加缪在《西西弗神话》中所定义的一个荒谬的人:即一个冷漠对应着宇宙冷漠的人;拥有着万物核心中的非理性那样本能的人;一个早已在每一个人类环境中用数量代替质量的人;他发现他自己和他所居住的大地之间没有血肉联系,却毫无丧失之痛。”(47)这种情况被小说中的检察官归结为没有灵魂,没有人性。从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看,默尔索的个性是难以理解的。他过着一种麻木不仁和冷漠无情的日子。他的生活没有目标,但并不能用浑浑噩噩来形容,因为这并不是因为他缺乏必要的智力水平,事实上他聪颖过人,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举例来说,某个星期天下午,他坐在阳台上,能够推断出街上的行人是在散步,准备去看电影,或者足球比赛结束归来。他甚至能根据人群动作的冲劲,看出他们看的是惊险片。他能够向看不懂电影的同事讲解故事内容,在警告他的同伴雷蒙不要向阿拉伯人开枪的时候,还考虑到了雷蒙可能的心理活动,并进行了委婉的忠告(48)。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尽管他拥有良好的感觉能力,能辩明色香味,有能力进行观察和推论,生物本能力量相当强大,但是他只能明白事物的含义(meaning),而不能领会事物的意义(significance),甚至可以说缺乏人之常情。所罗门指出,默尔索能够让我们感受到太阳的温暖,闻到枕头上的盐水味,等等,但是“我们没有感觉到任何东西的意义,甚至连享受、厌恶和恐惧都没有。而正是对意义的判断使大多数感受成为可能。默尔索除了眼前的需要和冲动,没有任何期望,没有任何欲望,没有责任感;所以没有内疚感或后悔感,没有做出道德判断的能力。——因此,一看到残忍或危险,既不会感到厌恶,也不会感到惊慌。他没有承诺和忠诚的概念,所以爱情、婚姻和诚实等观念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他没有野心,没有不满。(即使在监狱里,他也说:‘我有我想要的一切’。)他会感到烦恼——某种即时的不满和怨恨的感觉,但并非后悔:这需要对自己和自己应该对之负责的过去有一个看法。他能感受到欲望,却感受不到爱;他能感受对他的母亲的依恋,但感受不到悲伤;他有思想却不思考;他存在着,但不认为自己像任何东西一样存在……他不反感萨拉马诺如何对待他的狗,也不反感雷蒙对阿拉伯妇女的残忍;他不害怕持刀的阿拉伯人,不为其母之死而有所触动,也不为玛丽所动:他对她唯一的‘激情’似乎就是性欲的直接性。”(49)
悖乎常理,如果落入到我们习以为常的伦理判断上,显然就是必须予以谴责的人类败类。汉语中的“伤天害理”,或者我们说的“毫无人性”之类的话,就直接是一种道德指控。作家略萨就根据这个原则对默尔索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当社会把默尔索看成敌人的时候社会并没有错,如果此人的榜样作用泛滥开来,就会造成整个社会的解体。默尔索的故事令人痛苦,但是准确无误地表明了人际关系中戏剧性、虚构性,或者说得直率些,谎言的必要性。伪装的感情为着确保社会的共处是必不可少的,是一种形式,尽管从个人角度看上去显得空洞和勉强,但是从社会的角度看,它却装满了内容和需要。这些伪装的感情……如果没有它们,人类的交往就不可能进行。假如人人都按照默尔索的方式变成纯粹的本能,不仅家庭结构要消失不见,而且社会整体也会消失……在他身上最可怕的是他对别人的冷漠。伟大的思想、事业或者事件——爱情、宗教、正义、死亡、自由——他都觉得冷冰冰……我是不相信死刑的;如果我是法官,也不会送他上断头台的;但是假如他的头颅真的从断头台上滚落,我也不会为他哭泣的。”(50)略萨认为,我们必须放弃某种程度上的个体自由,以便保卫社会的稳定性。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上来说,这一观点无可厚非。但是文学作品并不都是用来图解社会道德的连环画故事。优秀的文学作品往往恰是从未来角度对现存秩序的质疑。加缪创造默尔索这个文学形象,显然不是为了树立魔鬼的榜样,以教唆人作奸犯科。那么,如何解释默尔索的荒诞不经?
在《局外人》出版三年后,加缪接受一个采访时指出,这部小说的目的在于描写一个“对自己存在没有明显意识”的人(51)。在一定程度上似乎可以说,如果把默尔索视为精神上有问题的人,就可以成功地解除他的道德责任。事实上,有许多论者都热心地对默尔索做出了心理学、医学、甚至政治范畴的诊断,包括“从述情障碍(alexithymia)到嗜血癖(scoptophilia)再到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52)。这方面据我看来,做出最有趣论证的是所罗门。他写道:“我想要论证的是,默尔索的性格不应该被定位在真实和虚假的反思领域,而只应该被定位在简单的‘看见’,‘感觉’和‘生活经验’的前反思领域。基于1940年代在巴黎流传的、加缪肯定熟悉的现象学理论,我想说的是,默尔索既不说谎,也不说真话,因为他从来没有达到能表达真假的(元)意识水平。而且,他甚至没有那种感觉,更不用说对他感觉的感觉了,而那种感觉被认为是真实的。”(53)但是,一旦诸如此类的说法成为影响越来越大的说法,这自然会引起加缪本人的不安。如果《局外人》仅仅是某种精神分析理论的绝好案例,那不过证明了这篇小说在艺术上成就有限(54)。所以加缪的口风也随之发生变化,正如加缪《抒情与批评文集》的编者菲利浦·多迪(P.Thody)在一个脚注处指出的那样,加缪《局外人》1955年美国版序言的写作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回击那些评论者,这些人认为默尔索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或‘一个白痴’,或者把他看作是现代生活机械化和去人性化的一个例子”(55)。
但是,在我们具体展开加缪的著名序言之前,不妨先讨论对《局外人》最有影响的解读,也就是存在主义的解读。这里面最重要的当然首推存在主义代表人物萨特。在他的著名评论中,他说:“加缪先生在几个月后问世的《西西弗神话》里为我们提供了他对自己作品的确切评价:他的主人公不好不坏,既不道德也不伤风败俗。这些范畴对他都不适用:他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人,作者名之曰‘荒谬’。但是这个词在加缪笔下有两个大不相同的含义:荒谬既是一种事实状态,也是某些人对这一状态的清醒意识。一个人从根本上的荒谬性毫不留情地引出必然导致的结论,这个人便是荒谬的……荒谬作为事实状态,作为原始依据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无非是人与世界的关系。最初的荒谬首先显示一种脱节现象:人对统一性的渴望与精神和自然不可克服的两元性相脱节;人对永生的憧憬与他生命有限性相脱节;人的本质是‘关注’,但他的努力全属徒劳,这又是脱节。死亡,真理与万汇不可消除的多元性,现实世界的不可理解性,偶然性:凡此种种都是荒谬的集中体现。”(56)
萨特的意思是,理性或信仰赋予的世界的统一性,或者赋予世界的意义与理由,一旦丧失之后,荒谬感就从中发生。从《局外人》的故事内容来看,这样的一种所谓脱节,源于联结小说上下两部分的海滩射杀事件——小说以默尔索为母亲奔丧开头,这说的是已经发生的死亡;以默尔索未来的死而终结。而在所叙述的故事内发生的命案,则表达着默尔索从与自然浑然合一的伊甸园状态,迅速掉落到必有一死的炼狱状态,这当然也是默尔索在某种程度上开始产生自我意识或反思的认识状态。默尔索所面临的挑战是,在一个上帝已死的世界里,该如何自我筹划。默尔索拒绝自暴自弃,没有选择自杀,同时也拒绝对耶稣基督的虚假臣服,正是在这样的抗争中,在对经验的完满性体验中,他使自己成为了一个抗拒荒谬的英雄:“荒谬的人不会去自杀:他要活下去,但不放弃自己的任何信念,他没有明天,不抱希望,不存幻想,也不逆来顺受。荒谬的人在反抗中确立自身。他满怀激情注视着死亡,死亡的眩惑使他得到解脱:他体验到死囚的‘奇妙的不负责任感’。一切都是允许的,既然上帝不存在而人正在死去。一切经验都是等值的,需要做的仅是取得尽可能多的经验……他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公愤正是因为他不遵守游戏规则。他生活在与他不相干的人们中间,对于他们他同样置身局外……我们自己,当我们打开这本书的时候也还不习惯荒谬感,我们徒然设法根据我们习惯的标准去评判他,对于我们他也是一个局外人……我们应该这样看待这部作品:把它当作两个人,作者和读者,在荒谬中,在理性达不到的地方突然相视莫逆。”(57)这里面,萨特谈到的是摆脱了信仰或者理性或者目的论的人,也就是从社会游戏规则中脱序的人,获得了一种自由。当然,他最后走上断头台,是为此必然付出的代价。
法夫雷(F.Favre)从尼采这位存在主义先驱的视角出发,讨论了《局外人》所处理的形而上学焦虑。根据叔本华的说法,人就是形而上学的动物。对苏格拉底来说,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对观念论者而言,如果生活没有伦理基础,那么生活将是不可容忍的。这跟中国古人爱说的一句名言意思完全一样:“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但是,默尔索作为小说的主角,再一次证明,人是唯一可以拒绝成为自己的生命体。法夫雷引用了具有尼采风格的加缪金句:“以前,是要知道生命是否有意义,值得我们活过。而此时,恰恰相反,正是因为生命很可能没有意义,它才值得更好地活过。经历某一种经验,经历命运,就是充分地接受它。”(58)对尼采而言,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虚幻性,因为它无非是我们将人类的逻辑范畴的网络投射在难以分辨的现实中加以理解的结果。事实上并不是我们对于概念、物种、形式、目的和法则的创造,以及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假设,让我们确立什么是真正的世界,相反,这些东西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它们使我们在世界上的存在成为可能:因为通过这些观念,我们的世界才变得具有可见性,才可以被我们理解。《局外人》通过对事物透明而对意义不透明的意识的视觉呈现,让我们读者意识到世界的非理性,并破除人类知识的真实性幻相。进而言之,知识也没能确立世界的价值,不能成为形而上的根据。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它提供的乃是虚假的根据。而尼采鼓吹的,正是摆脱它们束缚、从形而上焦虑中解放出来的那种精神:“精神的这种空灵轻扬,不担心存在意义的缺失,以‘自由翱翔,无所畏惧,凌驾于人类、风俗、法律和对事物的传统评价之上’为乐。”(59)在《局外人》中,充满形而上焦虑最典型的代表是那位检察官。加缪写道:“他打断了我,挺直了身子,又一次对我进行说教,问我是否信仰上帝。我回答说不相信,他愤怒地坐下。他反驳我说这是不可能的,所有的人都信仰上帝,甚至那些背叛了上帝的人也信仰。这就是他的信念,如果他对此也持怀疑态度的话,那么他的生活也就失去意义了。他嚷道:‘您难道要使我的生活失去意义吗?’”(60)与他相反的,就是默尔索。默尔索被称为“反基督”先生,因为他以自然存在物的形象展示了自己一无所信。但是,对他本人来说,只有他才是真实地活着,也就是尼采意义上自由地、有强度地活着,即意识到生命只有一次、不会再有更好的世界的意义上活着,就此而言,默尔索内心深处,认为已经胜过了苦口婆心劝他皈依的神甫:“他甚至连自己是否活着都没有把握,因为他干脆就像行尸走肉。而我,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来到的死亡,都有把握。”(61)
那么,这种荒谬感在日常生活中,对加缪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罗布·格里耶写道:“正如我们所知,阿尔伯特·加缪把荒谬称为这样不可逾越的鸿沟,它横亘于人类与世界之间、人类心灵的愿望与世界满足它们的无能之间。荒谬既不在于人,也不在于物,而在于它们之间除了陌生性之外无法建立任何关系。”(62)如果荒谬通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显示出来,那么,使得陌生性成为可能的,只能采取非人性化的书写策略。对新小说家罗布·格里耶而言,值得推荐的描写应该是这样:“描述事物,其实就是刻意地把自己置身于事物之外,与事物对峙。这不再是将它们据为己有的问题,也不再是向它们投射任何东西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假设它们不是人,它们总是遥不可及,最终既不能在自然关系中被理解,也不能通过痛苦得到救赎。将自己局限于描述显然是拒绝所有其他接近对象的模式:同情是不现实的,悲剧是异化的,理解是只对科学领域负责的。”(63)罗布·格里耶其实并不认为加缪已经达到了上述以物观物的那种叙事水平,相反,他认为加缪其实还是通过隐喻隐蔽性地采取了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例如“大海在急速而憋闷地喘息着”或者“投射出来的反光像一道道利剑”这样的句子,都显示出了人的主体意识。但是必须承认,加缪毕竟还是尽可能地将人予以物化了,也就是将人的意识极简主义地降低到动物般条件反射的层次,用庄子的话来说,人“在混芒之中”(64),实际上,自然成了主体:“然而,每个读者都注意到,《局外人》中的主人公与世界保持着一种隐晦的共谋关系,由仇恨和迷恋组成。这个人与周围事物的关系一点也不纯真:荒谬总是伴随着失望、退缩、反抗。毫不夸张地说,正是相当具体的事物,最终导致这个人犯罪:太阳、大海、灿烂的沙滩、闪闪发光的刀子、岩石间的泉水、左轮手枪……当然,在这些事物中,主导作用是由大自然来承担的。”(65)
但是荒谬感不仅仅通过人与物关系的互换——也就是人被物化,以及物被人化这样的双向过程得到体现,它还通过一个独特的生命旅程亦即一个历史性的断裂得以展现。加缪研究者斯普宁岑(D.Sprintzen)与曼利(W.M.Manly)都注意到了这一点。斯普宁岑认为,在小说第一部分,社会事件不过是自然事件的一个维度。每个事件都发生在同一个形而上水平上,并没有价值上的高低之分。默尔索似乎是一个因循自然的人,对周期性习以为常的生活安之若素,对葬礼、婚姻和升迁都漠不关心,对生活的意义、目标和目的麻木不仁。但是,随着五声枪响,自然秩序被打碎了:“沉浸在自然中的习惯性生活的周期性时间被一个事件所改变。所有后来的事件现在都有了导致它或跟随它的意义。如果说第一部分的形而上学基础是周期性的自然,那么第二部分的形而上学基础就是历史化的自然,是社会加以组织和解释的自然。现在,事件不是永恒的重复,而是在一个线性的历史——这一历史要么通向死亡,要么通向转变——中,成为过去的孩子和未来的父母。每一个生命都成为一个独特的旅程,每一个事件都是一个过渡。这种形而上的转变要求有适当的存在主义转变。”(66)默尔索不再能够永恒回归了,自然和历史的统一性被割裂了,社会化的理性诞生了。与此前的不假思索的生活不同,他内在地要求生活意义的阐释。在跟神甫的争辩中,默尔索通过捍卫自己的生命价值,重构了自己的经验,也重新理解了自己的生活,这当然意味着对既定社会秩序期望的拒绝。与之相适应的,是叙事风格的变化:在第一部分中,事件的连接方式是以平铺直叙、散漫无奇的实录直书形式呈现的,其中任何细节在地位上相等,因为同样没有意义或价值;但是枪声响起之后,默尔索作为一个自为的存在开始觉醒,叙事的偶然性消失了,而目的性开始彰显出来。现在,叙事者开始有选择地报道特定的事件,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对任意发生的事件进行看似未经编辑的描述。漫长的日子现在被浓缩成几个段落,但重要的事情则得到更多篇幅的渲染,次要情节会被削减甚至忽略。斯普宁岑最后指出,默尔索代表着我们内心的呼唤,并让我们想起弗洛伊德死亡本能的诱惑:它邀请我们回归无机的宇宙洪荒阶段,或者回到没有个性和良知负担的文明前的纯真状态。然而,我们尽管意识到自己是自然界的延伸,但是,人性毕竟建立在人与自然部分分离的基础之上。我们必须认识到人类的尊严恰恰在于我们对自己的生活负有责任。因此,《局外人》的结局其实是一个开始。摆脱了对彼岸世界的幻想之后,那新鲜的、诱人的、不确定的世界才能真正地回到我们手中。默尔索第一次向这个冷漠的世界敞开心扉,这里面表达的就是那种自由解放的感觉。
曼利建议,不妨以《西西弗神话》中的心灵冒险为参照,将默尔索的冒险视为精神或意识觉醒的一个寓言。这部小说围绕默尔索面临的三个死亡展开:即母亲的病逝,阿拉伯人的死于非命,以及他自己即将被执行的死刑。对母亲的逝世,参加守灵活动的那些老人们比默尔索更能清醒地理解死亡的意义,因为死神的阴影一直在养老院徘徊;默尔索则无法分清生与死,而倾向于从物理细节的角度来看待死亡,因而不需要扰乱他例行公事式的思维惯性。曼利指出:“这种态度与其说是‘真诚’或‘不虚伪’,倒不如说是纯粹的置身事外。”(67)但在海滩上,强烈的阳光扰乱了他事不关己的心境,导致他心神不宁,无法控制自己,终至于连开五枪。阳光在养老院的那段时间曾经让他感到疲惫,而现在则导致他精神失衡。(68)但这样的失衡,也就意味着他从一个无所用心、逍遥自在的人,转变为从懵懂无知状态中苏醒过来、睁眼看世界的荒谬英雄。死亡作为对人性的否定,作为一种绝对可能的不可能性,它意味着一种不可拒阻的客观力量,是默尔索始终极力想规避的。在他替母亲守灵的时候,他对停尸房中老人们的那种兔死狐悲并不感同身受,只是百无聊赖而睡思昏沉;后来,他在冲动之下成为了杀死那位匿名阿拉伯人的凶手,但是对这一死亡本身居然只字未提,完全忽略;即便他本人后来锒铛入狱,他最初还是心存侥幸地企图采取各种方式以逃脱死刑。但是,随着他逐渐认识到,他自己的大限终究还是即将来临,此时死亡才被赋予了生命的强度,也就是说,他从未领会过的某种自我意识或者荒谬意识诞生了。从本质上来讲,他不仅仅是违反了人类的法律,而是犯了人类全体都参与的更广泛的罪行:既然死亡无可遁逃,那么这个洪荒宇宙本身就是荒谬的。宇宙力量以太阳的形式驱使他对阿拉伯人产生暴力行动。而正是这样的行动,才能悖论地向他揭示出他与这一反人性的世界实属共谋关系。因而,他此时也不再对死亡意识退避三舍。相反,他拒绝了神甫的灵魂招安,而选择了对其说教加以诅咒和谴责。当他欢快地想象着观看他走上断头台的看客们发出仇恨的喊叫的时候,他完成了自己意识之旅的最后一步。当然,我们肯定会同意:“默尔索所希望的‘圆满’中对基督受难的暗示,显然是对受难者基督的认同,而不是对救赎者基督的认同。只有在仇恨的十字架上,默尔索才能完全实现自己。”(69)
从默尔索的意识转变角度进行最系统分析的可能是尚皮尼(R.L.Champigny),因为他以一本书的篇幅来讨论《局外人》。尚皮尼主要从异教徒或伊壁鸠鲁主义的视角里来理解默尔索。伊壁鸠鲁区分了自然和必要的欲望(例如饥渴、睡眠),自然但不必要的欲望(例如烟酒、性欲),以及不自然的和不必要的欲望(例如功名心、虚荣心)。默尔索之所以对社会世界的万事万物显得无动于衷,只是因为他已经脱离了非自然的欲望,而这些非自然的欲望通常是用书面语言描述的。默尔索拒绝使用那些具有社会性的交流语言,他的语言是描述性的。与此同时,他也拒绝了社会性语言所负载的价值。默尔索在抵抗神甫说教的时候攻击了基督教价值观。基督徒相信,人生具有某种超越性的意义。但如果接受这种生命价值观,我们只能疏远我们的生命本身,它不是我们自己的,是上帝的,生活因此也不可能是可以享受的东西。神甫为了未来其实永远不会到来的复活,放弃了此生,基督徒的生活因此是未完成的。从这样的视角看,默尔索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因为他没有沐浴神恩。但对默尔索来说,生活本身就是美好的,就直接意味着一种价值。是的,我们都被教诲说,我们宁可要做一个痛苦的人,也不要做一头快乐的猪。换句话说,建立于感官满足基础上的生活,无非是行尸走肉。但是当我们这样思考的时候,我们其实把外在于生活的意义强加给了生活。对不懂围棋的人,对弈可能意味着生命的浪费,但是对棋手而言,手谈才是生命的实现。尚皮尼在另一个地方,把两种人生态度贴上了终局和命运两个标签(70)。所谓终局,是指伦理的、因果的、内在性的、价值的也就是法庭系统所操持的观点;而命运,是指美学的、不连贯的、外在性的、自在(去价值)的,这是默尔索的基本信念。作为异教英雄,默尔索拒绝了神甫所灌输的伪价值的诱惑,达到了一种精神的飞跃:“默尔索发现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价值,而是他自己生命的具体价值。在那之前,默尔索的意识是对发生在他自己身上事情的目击,这些事情有的快乐,有的麻烦。现在,他对自己的生活达成了一种感悟,那是一种既封闭又亲密的生活。他将自己与自己的生活统一起来,使之一体化。他被引导去回忆自己,转向自身……他曾经不得不过的生活,过去掌握在命运手中的未来,他以前并不拥有的生活,这些同样的东西,以往除了在快乐的瞬间外没有任何价值,现在变成了他自己的生活,变成了其自身的全部价值。”(71)神甫想偷走默尔索在临刑前所剩无几的生命时光,这样的时光在即将终结它的死神面前显示了它的洵美且好。神甫认为人生作为泪之谷不过是为末日审判做准备,因此否定了它的价值。但默尔索认为它本身就意味着直接的价值。因此,默尔索战胜了命运,或者说,摆脱了命运的控制,他就可以重新过一遍自己的生活,也就是在解放的状态下重新生活。默尔索因此跟过去达成了和解:“觉得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72)不仅如此,他与宇宙自然也达成了合一:“好像刚才这场无名怒火把我清洗得干干净净,使我驱除了希望。第一次,在那个充满征兆和星星的夜晚,我向世界的温柔冷漠敞开了自己的心扉。”(73)这里的希望,对默尔索来说是邪恶的,因为它是即将到来之物的猎物,为某种外在目的所奴役,从而阻止了伊壁鸠鲁主义的快乐。另一方面,“温柔”与“冷漠”看上去是对立的,但却是合理的,默尔索的冷漠是洞察一切后的无为:庄子之所谓“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但它允许柔情的渗透,因为默尔索意识到,自然本来就是与自己一体的。(74)尚皮尼说:“正是默尔索对所发生事情的柔情,使他能够将自己的生活构建为命运,将偶然性转化为存在的必然性。”(75)默尔索提升了个体生活的价值,并不惜自身生命的代价,为芸芸众生每一个具体生命存在的尊严做出了庄严的辩护,从而使自己成为“异教英雄”。
现在可以回到加缪本人的看法了。在他著名的《局外人》美国版序言中,他对这部小说进行了自我分析:“我在很久以前对《局外人》进行了总结,我承认,这样一句评论是非常吊诡的:‘在我们这个社会里,任何不在母亲葬礼上哭泣的人都有被判处死刑的危险。’我只是说,我书中的主人公被定罪是因为他不玩游戏。在这方面,他与他所处的社会格格不入;他在边缘游走,在私人的、孤独的、感官的生活边际游荡。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读者会忍不住把他视为社会的一块残骸。一个人只要问一下,默尔索是如何不玩这个游戏的,就会得出对这个人物更准确的判断——或者说,至少更接近作者意图的判断。答案很简单:他拒绝说谎。说谎不仅仅是说不真实的话。它也同时是,而且尤其是,讲超越真实的话;而就人的内心来说,表达的比自己的感觉多。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这样做,来使生活简单一些。他是什么样的,他就说出来,并不掩藏自己的感受;而社会马上就感觉受到了威胁。例如,他被要求以被认可的方式讲出对他罪行的悔恨。而他回答说,他所感到的是烦恼,而不是真的有所懊悔。这种语义上的细微差别使他被判刑。”(76)并且加缪指出,默尔索具有一种对于绝对、对于真理的激情。就他愿意为真理献身而言,他是我们这个时代能配得上的耶稣基督。
但是,默尔索是个讲真话的人么?对于加缪的自我总结,学者奥布莱恩(C.O'Brien)提出了颠覆性的挑战:“实际小说中的默尔索与评论中的默尔索并不完全是同一个人。默尔索在小说中是撒谎的。他为雷蒙炮制了一封信,目的是欺骗这个阿拉伯女孩,让她蒙受羞辱,后来他向警察撒谎,让雷蒙在殴打了那女孩之后,能被撤销指控。说默尔索‘对真理的绝对尊重是坚定不移的’,这根本不是事实。这些情节表明他对真理的漠不关心就像他对残酷的漠不关心一样。他对这些行动的同意引发了一系列事件,导致了海滩上对阿拉伯人的杀戮。”(77)对这样的事实,如前文所述,所罗门做出的辩解认为,默尔索的意识水平还不足以做出撒谎与真实的区分。这样的说法,作者加缪肯定是不以为然的。加缪想要说明的是,正是在默尔索追求真理的过程中,社会的荒谬性显示出来了。换句话说,加缪这里把荒谬与一种社会批判结合起来了。
顺着加缪的观念,我们可以简单对比一下中国的情况。母亲去世,儿子不哭,中国类似于这样的事也还是有的,最著名的可能是阮籍(78)。他的举止行为,我们可以称之为性情中人的行事风格,也就是保持自己的本真性情,不向社会让步。从表面上来看,加缪用来评论《局外人》的话,似乎也可以用来阐释这个故事。但实际上,阮籍的箕踞不哭,并不是阮籍没有内在的感情,因此不哭。他只是没有按照礼义标准而在该哭的时候哭泣。事实上他不仅仅哭了,而且还是锥心刺骨、哀毁骨立、吐血数升的那种痛哭。所以,阮籍所显示的这种真实性,就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意义上来说,对社会的批判性是程度上的,而不是本质上的。
照加缪的说法,默尔索之坚持不撒谎,与社会的整体荒谬却具有一种内在联系。但是,如上所述,要么所罗门是对的,也就是说,默尔索还处在前反思阶段,那么,说他堪称追求真理的基督就多少有点言过其实,因为我们不能指望童蒙未发的孩提,能有追求真理的愿心;要么加缪是对的,那就要面对奥布莱恩的质询,要论证他之所谓撒谎,在本质上不属于真正撒谎的范畴。在我看来,加缪的研究专家约翰·弗利(J.Foley)在这方面做出了颇为有力的辩解:“克鲁斯·奥布莱恩坚称,默尔索唯一拒绝撒谎的就是他自己的感受……虽然这种观察在很多方面都是正确的,但克鲁斯·奥布莱恩的判断力因未能领会加缪肯定默尔索诚实的语境而受到削弱。默尔索在荒谬的语境下是诚实的;他是荒谬所允许的最诚实的人。当他觉得自己可以诚实地说话时,他就是诚实的——也就是说,归根结底,是与他自己的感受相关的。荒谬使他不可能在其他更具包容性或社会性的语境下,为确定好与坏、对与错建立标准。默尔索被认为是不诚实的,只是他拒绝接受由客观标准来确定道德价值观的标准。当加缪谈到默尔索的诚实时,他心里想的就是这种诚实。此外,尽管默尔索并不像西西弗或唐璜那样是道德行为的典范,但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他确实表现出了一种诚实,这是小说中大多数其他表面上有声望的人物所没有的。”(79)奥布莱恩举出的默尔索不诚实的例子是他写了一封信欺骗雷蒙的女朋友落入圈套。默尔索说:“我写好了信。信写得有点儿随便,但我尽可能写得叫雷蒙满意,因为,我没有必要叫他不满意。”(80)对此约翰·弗利评论道:“他缺乏拒绝雷蒙请求所需的道德依据。显然,如果他拒绝了,他会以他实际上并不具备的道德信念为理由这样做。加缪暗示,这样的拒绝是不诚实的,因为撒谎‘实际上尤其是,讲超越真实的话……’。一旦我们把默尔索放在荒谬的语境下,我们就会开始看到,他所说的‘谎言’与其说是不诚实的结果,不如说是固执的诚实的结果,而这种固执的诚实,在明显由荒谬所导致的道德等值性中,显得卓尔不群。”(81)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将事情的两个维度,从一个逻辑结合起来讨论,也就是说,要解释这样的一种因果联系:为何正是因为默尔索坚持真理,荒谬才得以清楚地彰显出来?实际情况是,在一个上帝已经转身而去、元叙事已经解体、也就是超验意义已经剥离了的世界里,默尔索还坚持要做一个具有本真性的人:“他是那个在反抗中经受着荒谬的人,这种反抗不仅要求他怀着对物质、感官存在的珍爱而生活,而且要求他把所有的行为都视为道德上的平等。”(82)如果我们不是将注意力聚焦于心理学解释,而是观察默尔索与整个荒谬的社会的对抗情状,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理解荒谬的逻辑。庄子认为他自己所置身其中的社会是“沈浊”的,所以,他采取的是“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这样的话语策略。他其实也采取了道德等值的生活姿态:“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83)。换言之,庄子放弃执念,随缘任运,这是苟全性命于乱世的一种选择。然而,默尔索与他迥然不同,他要捍卫自己的内心真实,并为此不惜以身相殉。
小说中两个重要事件,一是默尔索为母亲守灵和参加葬礼,二是对默尔索的审判(守灵本身在某种意义上似乎采取了审判的形式)。弗利认为,在这两个案例中,默尔索的清醒和诚实与整个社会的不诚实实际上是相冲突的。荒谬的事实是,在法属阿尔及利亚司法体系中,一个法国血统的阿尔及利亚人(阿尔及利亚此时尚未摆脱法国的殖民统治而获得独立)杀害了一个阿拉伯人,但因为没有在他母亲的葬礼上哭泣而被处决。这样的荒谬是如何可能的呢?换句话来问:为何对母亲不孝的罪行要比杀死一个阿拉伯人严重?
让我们再一次回顾《局外人》的开场白。当然,我们往往会被默尔索的漫不经心态度所震惊,但是,我们却很可能忽视的是,这种感觉其实是由默尔索母亲居住的养老院发出的电报直接造成的。因为它三言两语,敷衍了事。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观察,就会注意到,默尔索所处的社会其实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建立在欺骗和谎言基础之上的。小说开头没多久,那时默尔索刚刚到达养老院,养老院院长对默尔索如是说:“令堂大人似乎向她的院友们表示过,她希望按照宗教仪式安葬。这件事,我已经完全安排好了。不过,还是想告诉您一声。”但是,默尔索的反应却是:“我向他道了谢。妈妈虽说不是无神论者,可活着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过宗教。”(84)这种形式的不诚实,通过默尔索对不诚实的社会潜规则的反抗,在他被捕后变得更加明显。法庭审判上演了默尔索简单直接的语言和国家虚矫夸饰的语言之间的对峙。默尔索经常承认不确定性,从来不承认超过他所知道的事情。当庭长要求他说清楚杀人动机的时候,他说自己无意杀害那阿拉伯人,主要是“因为太阳起了作用”(85),但这只会引起法庭的哄堂大笑。至于预审法官,他唯一的强烈好奇心在于,为什么默尔索对那位阿拉伯人一枪毙命之后,停了数秒,又连开四枪?换句话说,预审法官对默尔索致命的第一枪,亦即被指控的罪行本身毫无调查的兴趣,他关心的是此事中默尔索所显示的冷血残酷和毫无人性,因而对默尔索缺乏由宗教激发的悔恨和内疚投入了太多的激情。同样,检察官对默尔索实际的杀戮行为着墨不多,其法庭陈词主要集中于说明默尔索“对人类良心的基本反应麻木不仁”。他直接将默尔索对母亲死亡的态度与其杀害阿拉伯人的行为联系起来,认为他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自己的母亲,因此,其罪行完全可以与次日即将被审的弑父罪相提并论:“一个在精神心理上杀死了自己母亲的人,与一个谋害了自己父亲的人,都是以同样的罪名自绝于人类社会。在任何意义上来说,前一种罪行是后一种罪行的准备,它以某种方式预示着后一种罪行的发生,并使之合法化。”(86)法庭上传唤的证人中,由被告方传唤的证人显然生活在社会底层,往往词不达意,而且生活方式往往令衣冠人士心生疑窦(例如雷蒙实际上是个皮条客),所以往往只能引起法庭的嗤笑;而另一方面,检方传唤的诸如养老院院长那样的人物,其证词让我们看到了一种更明显的不诚实形式:“检察官问他我的妈妈对我是否常有怨言,他说是的,但又补充说,经常埋怨自己的亲人,这差不多是养老院的老人普遍都有的怪癖。庭长要他明确指出妈妈是否对我把她送进养老院一事有怨言,院长也回答说是。但对这个问题,他没有作补充说明。接着,庭长又向他提出另一个问题,对此,他回答说,他对我在下葬那天的平静深感惊讶。然后,他又被问及他所说的平静是指什么,他看了看自己的鞋尖,说是指我不愿意看妈妈的遗容,我没有哭过一次,下葬之后立刻就走,没有在坟前默哀。他说,还有一件事使他感到惊讶,那就是殡仪馆的人告诉他,我不知道妈妈的具体岁数。”(87)但是如果把小说翻到开头,我们看到该院长说的完全是另一套话:“您用不着说明,我亲爱的孩子,我看过令堂的档案。您负担不起她的生活费用。她需要有人照料,您的薪水却很有限。把她送到这里来她会过得好一些。”“您知道,在这里,有一些跟她年龄相近的人和她做伴,他们对过去时代的话题有共同的兴趣。您年纪轻,她跟您在一起倒会感到烦闷的。”(88)院长的证词还说,默尔索不希望见到他的母亲,但事实上,默尔索一到养老院就立即提出了这个要求,而且至关重要的是,他的要求被拒绝了,理由是他必须首先见到院长(89)。参与撒谎的人甚至包括默尔索的辩护律师。这位律师希望在默尔索的帮助之下,找到一些证据,说明他对他母亲是很有感情的。但是默尔索拒绝合作,没有理会他的暗示。更不必说,那位声称自己站在默尔索一边的神甫也同样如此。默尔索对他兜售的宗教的陈芝麻烂谷子不屑一顾,在他看来,他所暗示的确定性不过是一个骗局,因为并不存在着彼岸世界的生活可能性。
弗利认为,小说中呈现了两种伦理力量的对抗,一方是约定俗成的、制度性的法律和道德,另一方是荒谬的反抗,这里面是法律和道德而不是荒谬似乎体现了不公正。默尔索并非蓄意谋杀,因此纯然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被处极刑其量刑过于严厉(90)。默尔索其实是因为他的言行举止所反映的价值观与社会格格不入,因为他拒绝撒谎、拒绝表演社会游戏从而被司法机关送上断头台:“尽管默尔索肯定要为阿拉伯人的死亡承担责任,但他的行为完全是毫无预谋的,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默尔索的处决是由国家机器、由伪装成客观道德原则的特定文化习俗实施的……默尔索对‘罪恶感’的理解与社会的判断明确地联系在一起,这表明对默尔索来说,罪恶感本身是由社会建构的。”(91)从社会的角度上来说,表演性、随俗从众、遵守社会游戏的规则以至于适度的不诚实,可能是维持其机体安全、稳妥运作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否则社会系统就面临崩溃的危险。斯普宁岑指出:“在这里,我们瞥见了普通人顽强的韧劲所依附的更深层次的社会意义。借助于诸多仪式和典礼、制度和实践,社会每天都在重演其具有宇宙意义的戏剧。而它们都植根于某种价值观和信仰体系,这种体系形塑了一种生活,否则生活可能会岌岌可危地在虚无的悬崖处临渊徘徊。”(92)起初,人们只是觉得默尔索行为乖张而已,他只是对每一件事情漠不关心,并不会冒犯别人。然而,审理杀人案的时候,当局意识到了他对于社会的陌生感,因而重新组织了对于默尔索的叙事,他现在被认定为一个血腥残忍的凶手。显然,根据目的论的逻辑,我们会这样思考:他为何对我们珍惜的事物如此轻慢?如果他不肯承认我们的真理,那我们就必须把他当作人类社会的叛徒,让他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当默尔索被询问杀人动机的时候,这本身就预设了在目的论的世界中,人们总是出于某种预谋而行事。有动机的行为是可理解的行为。如若不然,那么,那就等于承认了社会秩序本质上的任意性,当然也就消解了正义的基础。对预审法官而言,“一种如此非人类的意识代表着拆除整个价值大厦的严重威胁,而社会秩序正是建基其上”(93)。默尔索的问题是他毫无悔意,实际上也就是拒绝承认社会规范。这样一种形而上的拒绝,使得自己成为正常的社会世界的局外人。因此,当局通过将邪恶的本性归罪于默尔索,既可以将他带入正常的宇宙戏剧,又可以解释他行为的具体原因。
默尔索在他被指控的道德罪行中是无辜的。但他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乃是社会中最危险的叛逆者,当他最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救赎期待,拒绝与社会和解,拒绝听天由命,相反,他期待在被开刀问斩的时刻,听到看客们向他发出仇恨的喊声。《局外人》强调的是对于启蒙传统的忠诚,强调的是个人权利,并因而反对社会整合与国家意志对个体的强加。一如《狂人日记》中反对中国礼教的人是精神病患者,《局外人》也必须以荒谬人的姿态进行社会批判。可以做个不恰当的类比:前者有类于孔子之所谓狂者,有所进取;后者有类于狷者,有所不为。默尔索看上去似乎没有积极的伦理立场,但无论如何,对加缪而言,这样的决绝反抗,意味着维护人类尊严最基本的精神元素。
上海译文出版社

《鼠疫》《局外人》《西西弗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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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好几年前,一位论者指出:“《局外人》可能是二十世纪受到最广泛阅读的哲学小说。原著已售出600多万册,并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Heffernan,G.,The World According to Meursault-or A Critical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Absurdist Philosophy of the Protagonist of 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Newcastle upon Tyne:Cambridge Scholars Publishing,2014,p.66.
②可参见朱大可:《加缪:中国文化的局外人——荒谬美学在汉语世界的历史踪迹》,《中国图书评论》2006年第6期。
③大陆的译本至少有35种,台湾译本至少有21种(其中张一乔翻译的版本在大陆、台湾都出过)。关于书名,大陆版基本上译为《局外人》,台湾版基本上译为《异乡人》,也有少量译为《陌路人》《局内局外》的。大陆版首译于1961年,译者为孟安;台湾更早些,1958年译文开始在《联合报》上连载,施翠峰翻译。限于篇幅,具体信息就不一一陈列了。
④在榜单上,名列第二的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第三是卡夫卡的《诉讼》。但是这个排名大概反映了普通读者的阅读激情,排名第四是《小王子》。信息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Le_Monde%27s_100_Books_of_the_Century
⑤如朱特说:“汉娜·阿伦特在:1952年5月写给丈夫的一封信中报告了她的巴黎之行:‘昨天我见到了加缪:毫无疑问,当今法国最杰出的人,远在其他知识分子之上’。……但是很不巧,阿伦特的断言跟法国流行的看法正相反。她写信的那一年,正是加缪的光芒开始黯淡之时。到1960年1月4日因车祸去世,他的声誉已呈直线下跌之势,哪怕三年前刚拿了诺贝尔文学奖。该奖宣布的时候,批评家们争先恐后对获奖人盖棺定论:右翼的雅克·洛朗宣称,授奖给加缪的‘诺贝尔奖委员会嘉奖了一个人的全部成就’,而左倾的《法兰西观察家》则认为瑞典学院可能认为它正在选出一名年轻作家(加缪去世时也不过46岁),但实际上它导致了一种‘早熟后的僵化症’。……加缪去世后的多年里。他的名望继续走低。大多数都市法国人不再在阿尔及利亚及其社会的问题上和他看法一致。至于知识分子,他们在六七十年代的兴趣已经和当年的加缪相去甚远,以至于蔑视他,懒得提他,最终把他一笔勾销。他被年轻一代激进的、日渐偏执的政治化倾向淘汰,被晚年萨特及其追随者们自我困扰的第三世界论淘汰,被学者中的‘反人道主义’倾向淘汰,被文学新时尚淘汰,最重要的,被他作为作家地位的下降所淘汰。”见[美]托尼·朱特著,章乐天译:《责任的重负:布鲁姆、加缪、阿隆和法国的20世纪》,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第99-101页。
⑥夏普指出:“从加缪去世到柏林墙倒塌(当然是在英语世界,但大部分也是在法国),对于加缪的哲学思想,几乎完全的批评沉默(在专门的‘加缪研究’圈子之外),反映了加缪与萨特等人广泛的分类,是被看成了存在主义者,如果不是‘主体哲学家’的话。加缪对荒谬、邪恶、反抗和其他人文主题的思考,在1960年后法国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英雄时代,以及受这些运动影响的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全球的‘理论转向’的几代,完全过时了。”Sharpe,M.,Camus,Philosophe:To Return to Our Beginnings,Boston:Brill,2015,pp.3-4.
⑦Bronner,S.E.,Meursault,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Philadelphia:Chelsea House Publishers,2001,p.147.
⑧Meursault即默尔索,这个名字本身是由法语中海和太阳的两个音融合而成(mer+sol)。关于加缪对自己作品主人公的命名,可见一位论者的简介。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30.
⑨Warsh,L.,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Woodbury,N.Y.:Barron's Educational Series,1986,pp.18-21.
⑩O'Brien,C.C.,Writers and Politics,New York:Pantheon Books,1965,p.66.
(11)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这些论文:Francev,P.,Dualisms in 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in 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 Samra,J.,Don Juanism and 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p.224-234.
(12)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这些文献:[法]爱德华·W·萨义德著,李琨译:《文化与帝国主义》,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40-264页;McCarthy,P.,Patrick McCarthy on the mother image,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New York:Infobase Publishing,2008,pp.54-66; Hughes,E.J.,Introduction,in E.J.Hughes,(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amu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pp.1-10; Dunwoodie,P.,From Noces to L'Etranger,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amus,pp.147-164; Hargreaves,A.G.,History and Ethnicity in the Reception of L'Etranger,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1992,pp.101~122; Heffernan,G.,The World According to Meursault-or A Critical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Absurdist Philosophy of the Protagonist of 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p.57-96。关于黑脚人(法语:Pied-Noir),是指生活在法属阿尔及利亚的法国或欧洲公民,亦可指1956年前生活在法属突尼斯和摩洛哥的法国公民。详见Assante,M.& Plaisant,O.,Origine,évolution et enjeu de la dénomination 'pied-noir',Langage et société,n°60,1992,pp.49-65.
(13)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这些论文:Schofer,P.,The Rhetoric of the Text:Causality,Metaphor,and Irony,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p.127-137; Robbe-Grillet,A.,Alain Robbe-Grillet Points to metaphors and Anthropomorphism,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p.58-60.
(14)Bloom,H.,Introduction,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8.
(15)公共语言往往语句简短,不事修饰,语法简单甚至不完整,是下层百姓使用的语言。它与形式语言或精致型符码相对立,后者是统治阶级能够掌握的语言。并非巧合的是,加缪本人以穷人的社会出身而自傲。相关讨论见拙著:《权力的文化逻辑:布迪厄的社会学诗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41-142页。
(16)Barthes,R.,Writing Degree Zero,Trans.C.Porter.A.Layers and C.Smith,London:Jonathan Cape,1967,p.77.
(17)[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第1页。
(18)[法]萨特著,施康强等译:《萨特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71-73页。有小改动。
(19)(22)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pp.18-19,29.
(20)[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60-61页。
(21)King,A.,Introduction:After Fifty Years,Still a Stranger,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p.8.关于加缪的自我辩解,后文会进一步展开。
(23)Schofer,P.,The Rhetoric of the Text:Causality,Metaphor,and Irony,pp.132-133.
(2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陈中梅译注:《诗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63页。
(25)(26)Murray,J.,Jack Murray on the Novel's Apparent Coherence,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70,71.
(27)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26.事实上,默尔索表现得似乎对自己也缺乏理解。他一直感到疲惫不堪,昏昏欲睡:奔丧的时候在公交车上一路打瞌睡,到了养老院,跟人没聊多久,困劲又上来了,强光打在墙上也让他感到困乏,守夜的时候,也基本上睡着了。送葬的路上头昏眼花,回到阿尔及尔的第二天早上,感觉太累,几乎起不了床。默尔索为何如此犯困呢?西蒙·李结合后来的海滩枪击事件(在其中默尔索好像被外物控制而扣动扳机)探讨了一种可能性即:其实是由于他母亲之死,导致他产生了暂时性的精神忧郁症,它是一种精神障碍,患者感到抑郁,并与现实脱节。尽管西蒙·李倾向于否认这个说法,但何以经常萎靡不振,倦怠嗜睡,默尔索本人没有提供解释。
(28)Solomon,R.C.,Is Meursault a Stranger to the Truth? 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San Diego:Greenhaven Press,Inc.,2001,p.65.
(29)(30)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p.24,28.
(31)Heffernan,G.,Sexism,Racism,and Colonialism in L'tranger/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14.
(32)(34)(35)(35)[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66,42,114,126页。
(33)玛丽爱上他,正是因为他的性情古怪:“她又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低声咕哝说我真是个怪人,她正是因为这点才爱我的,但将来有一天也许会由于同样的原因而讨厌我。”[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43页。
(37)Heffernan,G.,Sexism,Racism,and Colonialism in L'tranger/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25.
(38)Brée,G.,Albert Camu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4,p.18.波恩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了差不多的意思:“通过赋予罪犯比法庭和陪审团更多的诚信,加缪能够对法律程序、死刑、中产阶级和整个社会发起毁灭性的攻击。”Bohn,W.,The Stranger and Kafka's The Trial,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p.135.
(39)一个英文版表达如下:With the tWo o'clock bus I should get there……and be back here by tomorrow evening. Camus,L.,The Stranger,Trans.M.Ward,New York:Vintage international Vintage Books,p.1.柳鸣九译本可能未尽准确:“我明天乘两点的公共汽车去……晚上即可返回。”[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页。
(40)Fletcher,J.,L'Etranger and the New Novel,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p.213.
(41)其他许多研究者其实也指出了这一点,见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p.25.以及Sprintzen,D.,The S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110.
(42)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p.16.
(43)加缪还有一个反抗三部曲,其一为小说《鼠疫》,其二是哲学随笔《反抗者》,还有戏剧《正义者》。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说:如果说荒谬三部曲是采用文学形式将社会世界问题化了,那么,反抗三部曲提出了某种与之相对应的思考。
(44)Tertullianus,Q.,On the Flesh of Christ,Savage,Minnesota:Lighthouse Christian Publishing,2018,p.15.
(45)一般意义上的“荒谬”(或“荒诞”,下同),用普通名词的形式来表达,在法语中是l'absurdité;如果指涉的是哲学思想,一般用形容词构成的抽象名词l'absurde,加缪本人谈荒谬时也用的是这个词。
(46)Blanchot,M.,Faux pas,Trans.C.Mandell,Stanford,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217.
(47)Lewis,R.W.B.,On Camus's Style and Critique of Tragedy,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55.
(48)检察官说:“先生们,此人,犯罪的此人是很聪明的。你们听他说过话没有?他善于应对,他很清楚每个字的分量。”见[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03页。另参见Heffernan,G.,The World According to Meursault-or A Critical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Absurdist Philosophy of the Protagonist of 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p.57-96; Schofer,P.,The Rhetoric of the Text:Causality,Metaphor,and Irony,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pp.139-151.
(49)Solomon,R.C.,Is Meursault a Stranger to the Truth? 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p.67.关于雷蒙殴打其阿拉伯女友的情况,西蒙·李认为,在20世纪30年代的阿尔及利亚,殴打不忠的女性可能被认为是工人阶级男性的自然反应。如果雷蒙能向警方证明那个女孩欺骗了他,那么殴打就会被认为是正当的。即便迟至2005年,BBC委托进行的一项关于家庭暴力的调查中,30%的英国男性和31%的女性同意,如果其中一方不忠,家庭暴力是可以接受的。从这些方面来看,默尔索在针对阿拉伯女友的家暴问题上站在雷蒙一边,可能反映了他的阿尔及利亚工人阶级心态,这或许令人遗憾,但这是制度化的性别歧视的迹象,而不是一个人的反常。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pp.35-36.
(50)[秘鲁]略萨著,赵德明译:《局外人该死——评〈局外人〉》,《外国文艺》1994年第5期。
(51)Camus,A.,Lyrical and Critical Essays,Trans.E.C.Kennedy,New York:Vintage Books,1970,p.348.
(52)Bowker,M.,Meursault and Moral Freedom:The Stranger's Unique Challenge to an Enlightenment Idea,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206.
(53)Solomon,R.C.,Is Meursault a Stranger to the Truth? 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p.63.
(54)麦卡锡就多少有这样的倾向。他说:“简单的精神分析解读会引导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加缪在对母亲的乱伦之爱和对母亲冷漠的敌意之间左右为难。”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p.2.
(55)Camus,A.,Lyrical and Critical Essays,p.337.关于默尔索不是各种类型的疯子,西蒙·李有更详尽的论证,参见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pp.29-33.
(56)[法]萨特:《〈局外人〉的诠释》,[法]萨特著,施康强等译《萨特文集》第7卷,第57页。译文有小改动。
(57)[法]萨特:《〈局外人〉的诠释》,[法]萨特著,施康强等译《萨特文集》第7卷,第60-62页。
(58)[法]加缪著,袁筱一译:《西西弗神话》,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67页。
(59)Favre,F.,L'Etranger and 'Metaphysical Anxiety',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144.
(60)[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69-70页。
(61)[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6页。
(62)(63)Robbe-Grillet,A.,Nature,Humanism,Tragedy,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29,33-34.
(64)庄子:“古之人,在混芒之中。”成玄英疏云:“其时淳风未散,故处在混沌芒昧之中而与时世为一。”参见郭庆藩:《庄子集释》卷6上《缮性》,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50-551页。
(65)Robbe-Grillet,A.,Nature,Humanism,Tragedy,p.29.
(66)Sprintzen,D.,The Stranger,p.111.
(67)Manly,W.M.,Journey to Consciousness:The Symbolic Pattern of Camus's L'E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84.
(68)曼利综合诸多学者的评论指出,阳光象征着暴力和毁灭,也象征着终极真理:因为它所照亮的不可直视的可怕的东西,就是死亡。
(69)Manly,W.M.,Journey to Consciousness:The Symbolic Pattern of Camus's L'Etranger,p.93.与曼利想法接近的是波恩。波恩分析了默尔索性格逻辑的发展:当死神的脚步向他走得越来越近之际,默尔索一开始认识到世界的存在没有任何理由,因此,他对于神甫采取了谩骂的态度。但是一觉醒来,想到母亲之后,他又意识到死亡给人带来自由,以及,正是因为死亡,他重新发现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这样的发现,为他获得了一种心理动力,使得他从混沌不清的不真实生活,转为真实的存在体验,哪怕他已经来日无多。见Bohn,W.,The Stranger and Kafka's The Trial,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pp.135-136。
(70)Champigny,R.L.,Ethics and Aesthetics in The S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54.
(71)Champigny,R.L.,A Pagan Hero:An Interpretation of Meursault in Camus' The Stranger,Trans.R.Porter.,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69,p.94.
(72)[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8页。
(73)Camus,L.,The Stranger,p.122.法语原文如下:Comme si cette grande colère m'avait purgé du mal,vidé d'espoir,devant cette nuit chargée de signes et d'étoiles,je m'ouvrais pour la première fois à la tendre indifférence du monde. Davison,R.,Introduction,in Camus,A.,L'Etranger,R.Davison(ed.),London:Routledge,1988,p.98。柳鸣九译文见[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8页。
(74)基督教认为,宇宙在本质上是善的,因为它是上帝的作品。但对加缪来说,自然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因此也是可以理解为恶的。这与老子的下述著名警句不谋而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默尔索的暴力行凶,也许符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符合初民社会的原始正义。他期待自己在受刑时听到人群仇恨的叫喊,也许表明了自己跟他们、跟自然在邪恶方面具有隐秘的同一性。
(75)Champigny,R.L.,Ethics and Aesthetics in The S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56.
(76)Camus,A.,Preface to the American Edition of The S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19.
(77)O'Brien,C.C.,Camus,London:Fontana-Collins,1970,p.21.关于默尔索是否撒谎,学者根诺索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认为种种证据和推论表明默尔索确实撒了谎,他被判死刑属于罪有应得,并为那对阿拉伯兄妹实现了诗的正义。Gennuso,M.,Does Meursault Lie? 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p.235-258.
(78)史书中有如下记载:“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裴楷往吊之,籍散发箕踞,醉而直视,楷吊唁毕便去。或问楷:‘凡吊者,主哭,客乃为礼。籍既不哭,君何为哭?’楷曰:‘阮籍既方外之士,故不崇礼典。我俗中之士,故以轨仪自居。’时人叹为两得。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由是礼法之士疾之若仇,而帝每保护之。”房玄龄等撰:《晋书》卷49《阮籍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361页。鲁迅小说《孤独者》中的魏连殳,在奔丧过程中对待祖母的方式,跟阮籍对母亲的方式,几乎毫无二致。
(79)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Stockfield:Acumen Publishing,2008,p.15.
(80)(84)[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33,4页。
(81)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16.根诺索提供了另一个维度的类似说法:“他从不说谎,这一点我们不同意,因为默尔索本人承认,当他对谈话感到厌倦或想让某人不再烦他时,他会假装同意他们的说法,比如,在他被捕后,他会同意预审法官的意见。”Gennuso,M.,Does Meursault Lie? p.237.
(82)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16.
(83)郭庆藩:《庄子集释》卷10下《天下》,第1098-1099页。
(85)那么怎么解释默尔索犯下杀人的罪行呢?西蒙·李假设了一种观点:谋杀是由于短暂的精神病发作,或者是由于抑郁和悲伤的混合造成的,再加上疲劳和酗酒。但随后李又推翻了这个看法,但其推翻的理据似乎并不十分有力。参见: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p.33。
(86)(87)(88)[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05,91-92,3页。
(89)弗利指出,院长的法庭证词显然是出于一种愿望,即希望被视为站在谴责默尔索的社会一边,就像他为了满足社会习俗的愿望为默尔索夫人安排了一场宗教葬礼一样。他是一个按照社会游戏规则亦步亦趋的人。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20.
(90)如果置身于现实的法律语境中,默尔索该如何判决?波斯纳指出,在美国的审判中,不会允许让不利于默尔索的品行证据(例如对母亲不孝)进入程序。但是欧洲大陆法律体系规定,证人作证须针对被告被指控的事实或他的品行和道德观。对默尔索的审判存在问题,不是因为采用了平行证据,而是给予这些证据过大的权重。默尔索在精神恍惚之中开枪射击,并非蓄意杀人,合适的量刑应该是二级谋杀。当然,以上是基于默尔索所陈述的事实,陪审团可能未必加以采信。法律关注的并不是凶手的思想状态,而是行为本身。所以可以说,检方某种程度的文学上的失败,并不能让默尔索免于严峻的法律惩罚。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著,李国庆译:《法律与文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1-60页。
(91)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p.20-21.
(92)(93)Sprintzen,D.,The Stranger,p.113,115.
(94)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22.批评家们类似的意思,参见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p.7-8; Hughes,E.J.,Introduction,in E.J.Hughes,(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amus,p.4; Sprintzen,D.,The Stranger,p.125; Bronner,S.E.,Meursault,p.150。
(95)关于目的王国,康德的论述见[德]康德著,李秋零译:《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441-442页。
(96)[德]康德著,李秋零译:《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第429页。
(97)[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04-105页。
(98)Bowker,M.,Meursault and Moral Freedom:The Stranger's Unique Challenge to an Enlightenment Idea,p.211.
(99)以当代中国社会而言,从屌丝到杀马特、三和大神、佛系青年和躺平族,我们可以看到在某种意义上放弃自由的社会行动者,具有一个颇具可见性的系谱。
(100)(101)Marcuse,H.,Philosophy and Critical Theory.In Critical Theory and Society:A Reader,ed.S.Bronner and D.Kellner,New York:Routledge,1989,p.61,60.
(102)Foucault,M.,What is enlightenment? Trans.C.Porter.,In The Foucault Reader,ed.P.Rabinow,New York:Pantheon,1984,p.41.
(103)参阅[美]埃里希·弗罗姆著,刘林海译:《逃避自由》,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7年。
(104)Bowker,M.,Meursault and Moral Freedom:The Stranger's Unique Challenge to an Enlightenment Idea,p.218.
(105)[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73页。
(106)郭庆藩:《庄子集释》卷1下《齐物论》,第66-79页。
(107)[捷克]昆德拉著,孟湄译:《被诋毁的塞万提斯的遗产》,《小说的艺术》,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第1-19页。
(108)(109)(111)[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74-175,178,184页。
(110)我曾经有一段文字提到了这个意思:“真实艺术不应该浪漫地掩饰那些支配社会秩序的游戏规则,因为这只会催眠大众,使大众心甘情愿地顺从统治阶级的统治;它应该将这些结构化原则也就是原子化原则接纳入到自身肌体之内,通过活生生的展现过程,也就是将苦难加以艺术语言的编码再现,来唤醒、强化个体的自由意识,使个体变成具有自主性的主体,并回应时代的紧迫要求。在今天,这就意味着艺术只有通过某种意义上的自杀才能够救赎自身。阿多诺说:‘它(按:指以勋伯格为代表的新音乐,也可以指代一切现代真实艺术)为自己承担了这个世界的全部黑暗与罪孽。它的全部幸福在于对于不幸的认识上。它的所有的美在于对于美的表征的否定上。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没有人愿意跟它有何瓜葛。它默无声息而死,没有任何回响……新音乐不由自主地注定走向绝对的遗忘。它是瓶中真正的信息。’真实艺术以与现实玉石俱焚的悲壮方式,恢复了与现实的活生生联系。”参见拙文《阿多诺的大众文化观与中国语境》,《文艺研究》,2012年第11期。
(112)在默尔索的世界里,无差异性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齐马写到:“重要的是要看到默尔索(叙述者)的无差异性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它似乎是小说所表现的社会的重要特征。默尔索被指控‘怀着一颗罪恶的心’,埋葬了母亲,而叙述者在叙事开头曾这样谈到她:‘妈妈虽然不是无神论者,却也从未在活着的时候想到过宗教’。和他母亲一样,默尔索的老板对宗教也同样如此。他对职员母亲的死感到讨厌,唯一关心的是他应该给默尔索的事假和损失的工作时间。玛丽和其他行动者也没有多大区别:她的朋友在母亲死后第二天便和她去海滨浴场,她知道这一点时颇为吃惊,但很快便丢在脑后:‘晚上,玛丽把什么都忘了’。”[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86页,引文有少许改动。
(113)对默尔索的朋友们来说,他们对法庭话语本身的正当性似乎并未有丝毫质疑,尽管他们无法娴熟精准地运用统治阶级语言来做证词,但当他们结结巴巴申辩说默尔索并非坏人甚至是一个“男子汉”的时候,已经显示了对所谓“基督教人道主义社会方言”的被迫接受甚至驯服;对检察官等一帮人来说,正义与邪恶的二元对立,本身就是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
(114)[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82页。
(115)[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85-186页,引文有少许改动。
(116)默尔索说:“我以这种方式生活过,我也可能以另外一种方式生活。我干过这,没有干过那,我做过这样的事,而没有做过那样的事。而以后呢?似乎我过去一直等待的就是这一分钟,就是我也许会被判无罪的黎明。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任何东西是有重要性的,我很明白是为什么……有朝一日,所有的其他人无一例外,都会判死刑,他自己也会被判死刑,幸免不了。这么说来,被指控杀了人,只因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而被处决,这又有什么重要呢?”迟早大家都会死,早死晚死没有太大区别(以上引文见[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6页)。这意思跟托名列子的中国古人的话意思颇为接近:“万物所异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则有贤愚、贵贱,是所异也;死则有臭腐、消灭,是所同也……然而万物齐生齐死,齐贤齐愚,齐贵齐贱。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异?且趣当生,奚遑死后?”参见杨伯峻:《列子集释》卷第7《杨朱篇》,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10-211页。
(117)(118)[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89-190,193-194页。
(119)对加缪相关思想的论述,可参见Jahanbegloo,R.,Albert Camus:The Unheroic Hero of Our Time,Ox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20。尤其见第二章《子午线哲学家》。
(120)他说:“《局外人》清澈、严肃、迷人,但却是一部有倾向性的作品,它太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讲什么,以及对读者的影响是什么。”Bloom,H.,Introduction,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1.但也有人对加缪毫不掩饰的哲学意图表达了赞美:“把小说写成哲理小册子具有令人痛苦的难度。这是衡量加缪胜利的一个标准,尽管这部小说是为某种哲学量身定做的,但人物和情景是活生生的,触手可及的。那些事件充满活力,具有真实性。当然,理性和经验之间的鸿沟被描绘得淋漓尽致——无法跨越。”Daruwalla,K.N.,The Impact of L'Etranger:Oblique Reflections on an Oblique Novel,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p.63.
(121)一位《局外人》的推介者在法语版《局外人》的长篇英文序言中指出,当一个本来仅仅服务于自己感官需要的本能的个体,忽而变身为激进地捍卫自己生活价值观的异教英雄的时候,这会让读者提出这样的问题:“这种变化是否在心理上令人信服,或者,加缪只是创造了一个未能通过逼真度测试的人物,因为平庸的办公室文员不大可能获得英雄式自我肯定的演说技巧。”Davison,R.,Introduction,in Camus,A.,L'Etranger,p.15.
(122)(123)[法]阿尔贝·加缪著,黄馨慧译:《加缪手记》第二卷(1942.1-1951.3),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5-26,28-29页。
(124)跟基拉尔一样,萨特对《堕落》评价极高,认为该小说是加缪最伟大的作品。有点吊诡的是,论者一般认为,克拉芒斯其实影射的就是以萨特为代表的那些左翼知识分子。也许萨特在大度地赞赏加缪对自己的符号攻击的时候,他就暗自认为,自己可以以不以为意的态度,轻松地战胜加缪。当然,基拉尔告诉我们,加缪这篇小说首先批判的是年轻时代的自己,也包括这一类以批判社会秩序为己任、自认是人类良心人格化的知识分子。
(125)[法]勒内·基拉尔著,刘舒等译:《双重束缚——文学、摹仿及人类学文集》,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25页。
(126)[法]勒内·基拉尔著,刘舒等译:《双重束缚——文学、摹仿及人类学文集》,第27页,据英文版有微小改动。Girard,R.,Camus's Stranger Retried,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59.
(127)(128)[法]勒内·基拉尔著,刘舒等译:《双重束缚——文学、摹仿及人类学文集》,第34,32页。
(129)[法]勒内
基拉尔著,刘舒等译:《双重束缚——文学、摹仿及人类学文集》,第45页。据英文版有改动。Girard,R.,Camus's Stranger Retried,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72.
(130)[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8页。
(131)一位与加缪颇有交往的研究者早就发现,默尔索其实也许存在着某种自毁倾向:“让我们走得更远一点:这些枪声是针对阿拉伯人的还是针对默尔索本人的?他难道不是隐隐约约对他耗尽生命的无意识感到厌倦吗?在他的天真里,他不是在召唤一种灾难,这种灾难会压倒他,并引导他走向最终的归土吗?蚕蛹破茧而出,年轻的餍足之徒固执地寻求着唤醒他们的痛苦。”Quilliot,R.,The Sea and Prisons:A Commentary on the Life and Thought of Albert Camus,Trans.E.Parker,Tuscaloosa: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1970,p.82.
(132)基拉尔指出,对大部分基督徒而言,从某种绝对意义上来说,最终的判断是不可能的,或者说,只有上帝才有做判决的权柄。他引用了《圣经》中《罗马书》的一段话:“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新约全书》,南京:1989年,中国基督教协会印发,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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