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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译文出版社

《鼠疫》《局外人》《西西弗神话》
《局外人》的几种读法(下)
朱国华

作者简介:朱国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上海 200062)。
人大复印:《外国文学研究》2022 年 08 期
原发期刊:《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 20222 期 第 1-31 页
关键词:加缪/ 《局外人》/ 荒谬/ 目的王国/ 交换价值/
摘要:加缪的名著《局外人》出版后,域外研究可谓浩如烟海。系统梳理这些研究,有三个方面的重要论述值得阐发:1.从文本形式的角度进行分析,主要涉及到语言和叙事;2.从三种不同层面的“荒谬”说来阐释《局外人》的精神内涵,分别为默尔索个性的荒谬、存在主义的荒谬和作为社会批判的荒谬;3.从两种社会理论的认识框架来把握该小说的可能意义,关涉的主要是康德目的王国与马克思交换价值的理论。文章最后结合基拉尔的分析,通过《局外人》与加缪晚期小说《堕落》的对比,尝试指出《局外人》艺术上的某些局限。
下篇·意志自由与交换价值
从批判理论的角度来诠释《局外人》的学者似乎不多。下篇讨论政治哲学研究者鲍克(Matthew Bowker)与奥地利著名文学理论家齐马(Pierre V.Zima)这两位学者颇富深度的相关阐释与批评。
很多论者在论及《局外人》的题旨的时候,会接过加缪的授意,把它理解为一个个人主义的抗争故事。用弗利的话来说:“《局外人》是对个人权利的呼吁,反对社会整一性,反对国家——从某种非常深刻的角度来看,尽管它是一部卓越的荒谬小说,但它可以被视为古典自由主义的重述。”(94)但是,鲍克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那里获得启示,认为《局外人》对道德自由观念的质疑,深刻挑战了启蒙的理想。鲍克部分同意加缪的看法,认为默尔索之死,是由于他拒绝参加游戏。但重要的是,他拒绝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约定俗成的社会游戏,而是作为一个现代道德主体更根本的游戏。正因为如此,默尔索触犯了康德意义上目的王国的理想所支配的自由社会的禁忌(95)。这样的犯忌不仅仅对小说中的社会空间产生巨大冲击,而且对读者也同样构成了威胁。目的王国,作为道德生活的神圣领域,成为其成员的首要条件就是意志自由。这种自我立法、拥有自身自主性的自由,既是康德这一道德界域的构成前提,也是其存在理由。康德的义务的普遍律令如是说:“要这样行动,就好像你的行为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似的。”(96)显然,这里的意志自由并不是指某个个体可以恣意妄为,专横跋扈,恰恰相反;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即个体一方面拒绝外部的压力,另一方面又拒绝听命于自己动物性欲望的诱惑,而只服从他本人也赋予其正当性和合法性的那些普遍的自然法则——,唯有此时,这样的个体才是道德自由的主体。意志自由尽管并不能从自然律中或可能的经验观察中得出,但如果它不能作为一种公设为我们所信仰,那么,人类的尊严、权利、承诺和幸福都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意志自由差不多等于人性。
但是在默尔索那里,意志自由几乎是不存在的观念。默尔索因而闯入了人类社会的禁区。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人类社会为了自我持存,对某些具有破坏性的、令人恐惧的欲望进行了必要的限制。但是品尝禁脔的秘密欲望在个体身上依然存在,只是通常被驱赶到无意识层面中。人们一方面被禁忌的原始快感所吸引,另一方面,恐惧常常压倒了快乐,从而会自我克制。触犯禁忌当然必须要加以严惩,因为如若不然,越轨者的行为有可能会被社会共同体的其他成员所效仿,由此产生的心理传染的巨大破坏力会摧毁社会机体的基础。小说中检察官在论证必须要将默尔索处以极刑的时候就揭示了这层意思:“我们在此人身上所看到的如此大的灵魂黑洞,正在变成整个社会有可能陷进去的深渊,就更有必要这样做。”(97)
鲍克从三个方面论证了默尔索缺乏道德自由。首先,默尔索无法采用社会可接受的方式来解释他在母亲葬礼上的无动于衷,以及为何会枪击那位阿拉伯人。“默尔索似乎不能或不愿为其诸多选择、行动或偏好提供任何合理的说明。他拒绝解释自己。由于没有采用道德自由的语言、选择性和意志性的语言来表达他的行为,默尔索似乎错过了一个拯救自己、减轻刑罚甚至赢得无罪释放的机会。”(98)其次,在默尔索看来,在诸多行动与选择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任何差异。这样的看法直接威胁着道德自由的根基:因为如果一种生活并不比另一种生活更好或者更糟;如果所有人都会死,何时死或以何方式死不重要,那么自由意志就无所用之了。最后,默尔索经常屈服于他的生理欲望(例如睡眠和性欲)和对他人意志的服从。在海滩命案发生之际,默尔索的意志似乎是由任何东西而不是自己决定的:炎热的太阳、持续的困倦、返回海滩的莫名念头、身体不适。扣动扳机似乎是由生理冲动所引起的,其犯罪似乎是完全无意志的、不确定的、费解的。从这样的观点来看,默尔索似乎是不自由的。正因为如此,默尔索不仅因为他的犯罪行为而受到谴责,而且因为他在奔丧后的表现而受到指责。就禁忌可能产生的心理传染而言,他不仅仅被检察官指控为在道德上犯有弑母罪,而且可以跟次日即将要审判的弑父罪相提并论。默尔索被认为罪孽深重,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怪物,一个胆敢触犯禁忌的罪犯,因为他挑战了作为现代道德观基础的自由前提。鲍克认为,《局外人》使得我们对于自由的预设变得不再不言而喻。由于默尔索将自己置身于自由意志之外,对他行事的激烈反应,似乎暴露了我们自由的脆弱性。司法系统想要将默尔索置于死地,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是为了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自己其实也存在着向往被动性、依赖性和支配性的矛盾心理。对默尔索的惩罚旨在遏制这种被压抑的愿望,不能允许默尔索放弃自由的那种做派成为流行时尚(99)。
对自由可能性的分析,鲍克并没有从结构主义脉络中进行批判性反思,相反,鲍克主要从法兰克福学派马尔库塞的哲学观点出发,强化了加缪对自由的质疑。什么是自由呢?马尔库塞说:“自足和独立于一切他者和异己者,是主体自由的唯一保证。那种不依赖于任何其他人或事物的东西,自己占有自身的东西,就是自由的东西。”(100)当然,一个人从理论上来说,无论是驻跸于避暑山庄或是身陷囹圄,都可以拥有自由的心灵、都能够透过窗户观赏落日的壮美,自由是可以无视客观条件而能在个体内部完成的任务,也就是说,对自由的信仰是可以让人产生无待于外物且超越于万物的幻觉;但说到底,我们最终还是通过预设外部秩序的必然性而强化了外部秩序。自由因此并不与必然相对立或冲突,相反,它以必然性为前提。自由永远不能僭越必然性,相反,它必须在必然性中安营扎寨。自由由此走向了它的反面。马尔库塞指出,康德的超验哲学使人们产生了这样的信念:“通过事实层面的转变来实现理性是不必要的,因为个人可以在既定秩序中变得理性和自由。在其基本概念上,这种哲学沦为资产阶级时代秩序的牺牲品。在一个没有理性的世界里,理性只是合理性的幻象;在普遍不自由的状态下,自由只是自由的幻象。这种幻象是由观念论的内在化而产生的。”(101)如果现代社会坚持要求其成员表现出其内化自由的外在幻象,这也不能折射出资本主义社会真有确保每个人都平等地获得自由的善良愿望,只能说,社会秩序运行的合法性取决于个体自由,而此时的自由,我们可以理解为不过是由政治需要所转化的自由意识形态浸透的自由幻象。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默尔索这种拒绝自我管理的个体,实际上威胁了依赖于拥有道德自由能力的主体的社会管理进程。作为社会程序的漏洞,作为主体性所谓“自由”规则的例外,默尔索破坏了想象中的自由行为与必然行为之间的预定和谐,而被自由的前提所掩盖的偶然性、依赖性和支配性如今昭然若揭。但行文至此,鲍克并不是继续把笔墨集中在对社会秩序的批判之中,对理性(道貌岸然的社会)之非理性(荒谬)一面并不继续穷追猛打;相反,他转而讨论主体之自由的困境。道德自由给我们带来尊严感,让我们感到我们可以摆脱对他者的依赖和支配,这种感觉当然很幸福。但这样的心理满足,需要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马尔库塞认为,现代性的自由,乃是无休止的、艰巨的劳动的自由。这样的自由,其实对许多人而言,是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重负。显然,不仅仅马尔库塞注意到了这一点。福柯指出,现代性意味着个体需要与自己建立一种关系模式,意味着与一种禁欲主义紧密相连,意味着将自己作为复杂而困难的阐释对象。现代人“并不是去发现自己、自身秘密和隐藏真理的人;他是试图发明自己的人。这种现代性并不是‘在人自身存在中解放人’,而是迫使人面对生产自我的任务。”(102)弗洛姆在其名著《逃避自由》中承认,自由当然是人类文化的赠礼,但它同时也造成了人的无助、无力、疏离与孤独,个人可能会通过屈服于专制、破坏性或臣服来寻求摆脱自由的负担(103)。至于康德,他说启蒙意味着人类脱离自己所加诸自己的不成熟状态。我们通常将不成熟状态视为我们可以超越的人类低级状态。但默尔索似乎向我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回到依赖而非独立的状态,回到被选择而非主动选择的状态,会怎么样呢?默尔索缺乏自主意识的漠然状态,可能激活了人们一种被压抑的欲望,就是回到永久不成熟的枷锁所提供的舒适和安全中去:“默尔索对自由、意志和理性的放弃似乎有一种矛盾的吸引力,因为它提供了使‘所有心理约束消失’的可能性。”(104)
鲍克最后总结说,对意志自由的拒绝,可能是因为太上忘情的高冷(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我佛如来洞穿世情的抽象的微笑),可能是因为对不断发明自我、开掘自我的倦怠,也可能是认识到,相对于他者对我们的支配以及我们对他者的依赖而言,自由的独立性可谓弱不禁风、渺不足道,因而不值得持守。不管怎么说,《局外人》通过默尔索的触犯禁忌,使自由的脆弱性得以问题化。然而,遗憾的是,对小说中的预审法官、检察官和陪审团而言,默尔索的丧失自我是不可想象且不能容忍的,为此他们不惜扭曲事实,使他们对默尔索的审判符合既定的社会规范,因为将默尔索妖魔化,有助于化解他对社会的威胁;但另一方面,当批评家们从精神错乱、病态、社会异化等人格缺陷的角度来评述默尔索的时候,他们其实与法庭审判者是同一鼻孔出气,也都把自由意志强迫性地指派给了默尔索。因为承认默尔索的不自由,不仅仅对社会伦理秩序的稳定构成了挑战,而且也为更愿意进入“佛系”舒适状态的个体带来了必须自我创造的烦恼甚至痛苦。鲍克认为,道德自由并非是一个不证自明的无条件预设,默尔索本来使得这一点具有了可见性,然而,目的王国的意识形态对我们的成功统治,让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尽管鲍克的批判性视角无疑让我们联想到法兰克福学派,但是,这基本上是去历史化、去语境化意义上的抽象视角,也就是非经典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视角。而齐马对《局外人》的阐释,则再一次激活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方法的潜力。齐马的观点可以以他自己的话简述如下:“在加缪的社会和语言领域里,(人道主义和基督教的)规范和价值不仅是双重的和矛盾的,而且开始变得无差异和可以互换了。”(105)无差异性当然并非纯然崭新的视角。庄子认为万物各适其性,各得其所,各遂其生,所谓“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鲲鹏这样的庞然巨物,并不见得比蜩与学鸠具有更多的生存理由,量的大小不足以作为衡量事物的绝对尺度。如果存在这样一个超越量化标准的本质标准,那就是“道通为一”了。如果以道观之,那就物无贵贱了,因为道可以超越一切彼是、是非、物我甚至生死,万物齐一:“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日莫若以明……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夫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06)与庄子万物平等的看法不同的是,齐马无差异性的观点与马克思主义者对交换价值的看法密切联系,实际上,无差异性乃是资本主义异化社会中交换价值的体现。
正如昆德拉所指出的那样,从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欢欣鼓舞地走向广阔的世界冒险开始,到卡夫卡《城堡》中的土地测量员被命令探险,这三个世纪中的欧洲小说发生了巨变。主人公的主体性展示的空间,也从《堂·吉诃德》中无限渺远的旅程,到巴尔扎克历史的火车,然后到包法利夫人凡庸的日常生活,再到约瑟夫·K碰上的不可理喻的倒霉诉讼(107)。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叙事主体的危机,也许可以视为自由个人主义危机的一种征象。但默尔索似乎走得更远。约瑟夫·K毕竟还在追求真理,还在关心自己是否有罪,但是,默尔索已经认为爱情这个词语毫无意义,而一种生活并不比另一种生活更好了。
齐马首先从社会语言环境的角度,分析了加缪那个时代意识形态所造成的语言贬值。他引用了加缪同时代作家布勒东的话:“像权利、正义、自由这些表明价值的词汇有了一些局部的、矛盾的意义。人们对它们的伸缩性从这方面或那方面作了如此巧妙的思辨,以至于可以把它们简化或扩展成随便什么东西,直到使它们表示与它们所要表示的内容恰恰相反的东西。”(108)语言的通货膨胀,大而化之地说,乃是市场的暴政以及意识形态斗争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语词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用萨特的话来说,我们不得不处在“一切名词都绝对相等的灾难之中”,并且只能通过这些语词来表达。这导致的结果就是,道德、政治、审美或形而上学的价值也变得无差异也就是齐一、相等了。加缪寻求一种倾向于沉默的大自然的风格,也就是与意识形态保持距离的客观性:“加缪的策略是这样的:一方面,加缪像萨特一样担心语言因市场规律和意识形态而贬值,另一方面,他接受这种贬值所产生的无差异性,并用它作为一种批判工具来反对意识形态话语的‘意义’。”(109)在这里,加缪其实采用了现代主义惯常采用的同归于尽的叙事策略(110),因为如果语言是无差异的,通过这种贬值语言进行意识形态笼罩下的叙事,其结果必然是虚假失真的。
齐马这里讨论的意识形态话语,用他的话来说,是指“基督教人道主义的社会方言”。在法庭中,这种社会方言是由关于善/恶、无辜/有罪这样的二元论叙事所构成的,默尔索作为为犯罪的叙述程序负责的反主体(主体要对善负责,反主体要对恶负责)而受到审判。但就他本人而言,因为一切文化价值或伦理意义是等同的、无差异的,所以,他无法作为负责的反主体来行动(事实上,他的辩护律师直接代入自己、以默尔索本尊的口气发言,而另一方面,他以旁观者的视角观察法庭辩论,似乎审判与自己毫无干系)。但是,意识形态话语并不接受这一点。官方认为,默尔索在处理母亲丧事过程及以后所显示出来的冷酷无情,与他将阿拉伯人一枪夺命之后仍然连开四枪一样,证明了他冷血残忍的本性,坏人必然会干坏事,所以他必须为一场蓄意谋杀案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法庭叙事虽然不为默尔索及其朋友们所接受,但它作为官方语义学,具有根本的决定性和现实性,并因而将默尔索送上断头台。然而另一方面,在小说语义领域中,叙事者的目光所显示的语言的、情感的和意识形态的无差异性无所不在,能指失去了其所指,名词失去了其意义:默尔索跟玛丽做爱,但是并不爱她,他可以娶任何一个提议嫁给他的女子;他杀死了阿拉伯人却不恨他,那是因为太阳这样的偶然性原因造成的罪行;他对雷蒙的帮助不是因为友谊,因为做不做朋友都可以。对默尔索而言,“一切个人也像他们所代表的词语和文化价值一样变得可以交换了。他采纳的观点就是倾向于抹去词语、行动和个人之间的质的差异”(111)。这里重要的是,这种无差异性不独默尔索以为然。市场的逻辑君临天下的结果,使得互不相容的文化价值可以混搭在一起了,质的差异也随之消除了。如果一辆新车可以说成是“经典”的,那么这里的“经典”就不再意味着神圣性与经久性;如果说烹饪是一门“艺术”,那么这里的“艺术”,就不再与感官欲望相区隔了。在这样的普遍现实下(112),意识形态所强加的严格区分和对立就显得毫无意义,尽管对小说中受其蒙蔽的大部分人物来说,这一点并不清晰(113);但对我们读者来说,检察官滔滔雄辩的话语在此社会语言背景的映衬下显得苍白无力,因为默尔索对文化价值采取了无差异的态度,这种态度使他不可能和一种肯定的或否定的叙述程序结合:默尔索既不代表善也不代表恶,因此他们的指控就显得荒腔走板。检察长在默尔索的责任和他的语言之间强加了一种单义的因果关系,因而在掩盖了普遍的无差异性之后,使这套话语获得了意识形态的功能,从而能够为统治集团的利益服务。在检察官看来,默尔索没有灵魂,他的心是空虚的,什么都没有。这样的无差异性威胁着市场社会的价值体系。齐马写道:“在这种情况下意识形态专家进行干预,以挽救这个被交换价值所贬值的体系。默尔索被判决,是因为意识形态专家们不可能接受叙述者所揭露的、由他们自己负责的无差异性。”(114)
齐马进一步通过对默尔索与预审法官的对话来进行阐释性分析。尽管无差异性是社会、文化和语言的长期演变的结果,这种演变导致了诸多语词、价值、行动和体制等等意义的通货膨胀或者说非语义化,但是,预审法官还是坚持从默尔索的个人的或心理的范畴来加以解释:“这位法官力求在基督教人道主义话语的范围内,把他确定为善(基督)的一个敌人,最终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悔恨并皈依了。然而很明显,只有在主体把某些语义和文化的对立(如无辜/有罪、爱/憎、基督教徒/无神论者等)当作合理的东西接受时才能产生对话。默尔索拒绝接受这样一种合理性,固执地维护他的无差异性,使预审法官感到失望,模糊地感到一种他无法容忍的语义空虚……传统的罪犯面对基督的形象便要皈依,默尔索和他们不同。他的罪行比一个普通的杀人犯远为严重,因为后者承认官方代表的一切对立,并认同它们的否定词汇:他们在代表恶和恨的时候(不言明地)承认了善和爱。但是默尔索拒绝一切规则,因而否定了全部基督教人道主义的社会方言的基础和存在的理由。传统的罪犯不损害预审法官所说的‘生活意义’,而默尔索的无差异的态度则相反地显示了这种意义的偶然性。”(115)也就是说,默尔索的诚实,使得基督教的教义不再显得是那样天经地义、不容置疑。显然,默尔索与众不同的特点是,他勇敢地接受无差异性的态度,为了坚持事实,而摒弃一切价值判断。在这里,真理就变成了处在意识形态或善恶二元论之外的某种东西。
从小说的叙事结构来看,小说的两部分可以以马克思物质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著名隐喻来加以类比。第一部分的无差异性构成了小说的语义基础,用以表征物质基础的上层建筑,变成了官方语义学与默尔索无差异性的话语战。对默尔索而言,如果一切文化价值可以互换,那么就不存在优先选择某个叙事程序的必要性,因为选择任何一个所谓“真实”的叙事程序,其前提是存在着与其对立或差异的代码系统,而这对于默尔索来说,是不真实的(116)。这样一个萎缩的行动着的主体,既然无意于坚持任何一个叙事程序,那他就可能被纳入到任何别人所构想的程序中。例如,默尔索会答应为雷蒙代写诱骗书信并作伪证。
齐马接着又自问自答:默尔索行动的动力来自何处?其实就是自然。自然,作为支配着默尔索思考和行动的施动者,其实存在着双重性的、矛盾的特征:水象征生命,而太阳则象征死亡。齐马指出:“大自然具有双重性,一切社会和文化价值对于它都是无差异的,这就为叙述结构的物化作出了解释。因为自然赋予默尔索的一切‘使命’互相抵消、中和了……这个故事被命运所控制,它只是一连串偶然的事件。”(117)这和《红与黑》中的于连或者巴尔扎克笔下的拉斯蒂涅不一样,他们的野心勃勃往上爬构成了行动理由,并赋予小说以统一性、连续性和必然性。
齐马继续写到,默尔索经受的命定的因果性与大自然的力量即水和太阳发生了关系。默尔索折返回去,是受到岩石后那清冽的泉水吸引;而此后描述杀人的缘起,则是默尔索已经将阳光混同于刀光,从而引动了他扣动扳机的下意识冲动。由此可见,默尔索的行动缺乏社会的动机,这些动机纯粹是自然的,甚至可以说生物学的、身体的自然欲望或感受控制了他。在这样一个过程中,默尔索已经失去了行动者的主体性,相反,冲突是在善恶之外、他的意志之外即自然领域中进行的。死与生对无差异性的自然本身而言,不存在正值与负值,或者反过来说,对于社会价值体系而言,死与生的并存才意味着自然乃是一个具有双重性的、矛盾的整体。写到这里,齐马援引马克思的看法,提醒我们,自然是交换价值的一种神秘表现。在这一点上加缪有着明确的自觉意识。《局外人》内嵌了一个捷克小故事。在换喻的层面上,这个故事可以视为以部分代整体,点出了小说的题旨。小故事叙述了母亲谋杀儿子,这和法庭判定默尔索在道义上犯有弑母罪,虽然位置颠倒,但其实异质同构,说明了行动者是可以互换的;捷克故事中,作为交换价值最直观表现的金钱,引诱着那对母女干谋财害命的勾当,此时的金钱发挥着明显的施动功能,它驱使着那两个女人铤而走险,这在性质上与默尔索被太阳所压迫、被泉水所吸引是一个逻辑层面上的事——交换价值和大自然的无差异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等量齐观。
但话说回来,对那些意识形态专家来说,默尔索归因于太阳的解释,是不足采信的。如果自然不能成为施动者,那么,他们只能选择某种负值的社会权威即恶,来为默尔索的行为提供因果关系解释。这种他们所建构的、其实也是他们所推想的恶,已经被视为默尔索日常实践的内驱力,可以据此来追溯、理解默尔索入狱之前的行事。实际上,他们以意识形态话语重构了默尔索的个人生活史,当然也就是罪恶史。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可以认识到,“小说的第一个序列是由语义的无差异性及其在叙述上的后果、物化的因果性控制的。在第二个序列里,物化的因果性被代之以法庭的意识形态叙事,这种叙事现在也受到了具有无差异性的叙述者的评论和批判。检察长的话语由叙述者复述说来并以无差异性的眼光加以评论,这一现象使意识形态在叙述方面成了问题”(118)。默尔索抱着一种逍遥物外的态度,注意到检察官的话语是清晰的、可接受的。但法庭话语是否逻辑连贯,与小说中所发生的事实毫不相干。当叙述者承认判决他的话语是清晰的之时,所产生的讽刺效果是,其话语越是在技术层面无懈可击,就越能有助于揭露意识形态偶然的、专横的叙述结构。
最后,齐马对加缪在《局外人》中所秉持的立场进行了批判性反思。《局外人》可以看成是市场的无差异性和意识形态善恶二元论之间冲突的一种体现。与此对立相适应的,是加缪所设想的自然和文化之间的神秘对立。齐马赞扬了加缪批判官方话语的深刻性,因为它把一种充满着意识形态的叙事程序强加给了只懂得大自然的无差异性和偶然性的个人,但是,齐马又认为加缪选择的“南方思想”并非天然合理(119)。法庭叙事把一种意义强加给某段经验现实固然意味着符号暴力,但是自以为自己的超然描写等同于客观现实本身,也还是不能摆脱意识形态的支配。为不负载任何意义的生活本身进行辩护以及相信自然的无差异性的绝对性,这种观念本身就起源于特定的社会历史和语言环境,因为这里自然的概念依然是交换价值的一种隐喻表达式,本身就是对文化与语言价值体系危机的一种反应。齐马最后提醒我们,某些像“自由”“正义”或“合理性”这样的价值词汇固然歧义重重,然而并未因此而丧失意义。
以上,我已经按照个人兴趣分门别类选择了一些《局外人》的评论者,对他们的论点做出了难免带有本人主观印记的复述甚至引申。说来令人气馁,根据学界惯常说法,我做的研究综述才不过是学术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几乎说不上多少创造性。但可能与自然科学许多研究报告的结论不同,人文学科的研究成果往往并不是一望即知、一目了然的。也就是说,就诸多文学批评的客观意义而言,我们往往要透过对其文本的艰苦阅读,也就是通过对于某些哲学典故、宗教隐喻、文学经验、学术语境以及文化传统等的理解,我们才能明了某些个性化用语的具体含义,领会话语暗示所指向的实际内涵,并焊接一些逻辑链条之间的裂口——虽然这些裂口对作者而言可能未必意味着不负责任的思路跳跃。因而,就此而言,论文论著的内容摘要也许有些用处,但也可能用处不大。这道理就好比看《红楼梦》的故事梗概与看《红楼梦》小说本身是两种经验一样。换种角度说,现有知识的必要梳理还是重要的,因为没有被解读的文本如同藏在历史博物馆但一直未被打开的档案一样,由于未被激活,而不太可能直接构成我们的知识资源。
文章写到末尾,照例需要某种结论成为全文的压舱石。但对任何伟大文学作品做出定于一尊的判断,往坏处说,是对文学神圣性的亵渎;往好处说,是对文学多义性的反动。要想一劳永逸地判定《局外人》究竟讲的是什么,这确实过于轻佻;但我们依然可以对它的艺术上的不足,做出某些思考。显然,我这里想兑现本文开头的承诺,要围绕基拉尔的观点,充实一下布鲁姆的观点。
实际上,布鲁姆已经在《局外人》研究论文集序言中指出了他观感的依据,即《局外人》之所以谈不上超一流作品,是因为这部小说倾向性太强(120)。我认为他的论点基本上是可以接受的。默尔索这样一个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缺乏现实存在的任何可能性,在某种意义上,是作者加缪哲学幻想的产物(121)。典型环境应该与典型人物相互呼应、相互生成,这观点当然是老生常谈,但是在现实主义小说中,它似乎并未完全过时。反过来说,土地测量员坚持要进城堡固然古怪,但是《城堡》中其他人物大抵上也颇多不可思议之处。正是因为荒谬的气氛遍布在城堡的每个角落,卡夫卡的执著在艺术表现上并未得到论者的广泛质疑。但是,默尔索个性的荒腔走板,与周遭人物行事的理性、日常并不匹配。如果说默尔索一个人的形象是表现主义的,而其他人只能遵循现实主义叙事方法,如果荒谬只能从这个层次的不协调得以产生,那就说明加缪无法从合理叙事的内部张力中呈现荒谬,难免有生造做作的嫌疑。最好的作品,我们总还指望在美学上具有连贯性,指望能产生“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阅读效果。
不仅如此,正如形式主义批评部分已经提到的那样,《局外人》的文体风格也颇有不统一的地方。我们可能会觉得,默尔索这样一个心不在焉的人,波澜不惊地记录其生活起居琐事会很自然,但是突然来一段浓墨重彩、情景交融的诗性话语,我们多少会有点不适应。对这种所谓“作者侵入”的批评,加缪的回应语气是强硬的:“这本书常被拿来讨论,而那种调性……是故意的。不可否认中间曾有四五次的转折,但那是为了避免单调,增加它的艺术性。面对监狱里的神父,我的《局外人》不愿为自己辩护。他还发起脾气来,这个就很不一样了。您说这样一来都是我在解释?是的,而且关于这点我还考虑了很久。我后来下定决心这么做,是因为我想通过日常事件让我的人物自然而然地来到唯一的大问题前面。这个重要的时刻必须凸显出来。不过我要强调我的人物性格并未因此而前后矛盾。他无论在这一章或书中其余的任何一处,都只是一直在回答问题。之前,是一些我们每天都会被人问到的问题——此刻,则是监狱神父提出的问题。我就是用这样的否定法在描绘这个人物。”(122)此外,他还写了一封给文学批评家的信,因为写信之际就不想寄出,因此措辞更显尖刻锐利,似乎失去了耐心:“……您的评论中有个句子让我感到很惊讶:‘我不会去考量……’一个见多识广,对任何艺术作品中的精心布局皆了然于心的批评家,在解读一幅人物的画像时,怎么可能对该人物唯一对读者说出心事的告白时刻视而不见?而且您怎么可能会没有感觉到这样的结局同时也是一种收束,一个让我笔下那原先如此松散的人物,终于可以汇聚起来的理想点……此话我是心平气和地对您说的,但这实在很令人生厌。无论是您或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去评断一本书在现下或未来是否对国家有用或产生妨碍。事实上,只要不是在如此狭隘的精神下所做出的批评,即使更严厉我亦能坦然接受……”(123)加缪本人如果认为这部小说无懈可击,语气大概不至于如此峻急。事实很清楚,小说如果必须要找个由头来让默尔索更具主体性,那么,在满足这样叙事功能的同时,应该顺应而不是损害文体风格的连贯性。
不过如果我们只是采取这样的批评意见,可能也还是枝节的批评,无碍于大局。但基拉尔的批评要凶悍得多。基拉尔的一项令人叹为观止的绝技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将享誉天下的《局外人》与世人甚少关注的《堕落》并置起来考察,并将对写作技术的责难与一种智识界的自我批判结合在一起分析(124)。他认为,《堕落》中的克拉芒斯,其实就是默尔索背后的操纵者加缪的转世后身。实际上,克拉芒斯人物刻画得有多成功,默尔索的形象设定就有多失败。克拉芒斯是一个成功的律师,他总是以正义之名,为那些“好罪犯”辩护。但是,“他的真实欲望不是挽救他的客户,而是通过羞辱法官来证明自己道德上的优越。”(125)他之为罪犯辩护,犹如加缪为默尔索辩护。其相同之处在于,他们的对立面都是法官们以及他们背后所代表的社会秩序或价值观。可以说,《局外人》问世十四年后,加缪的观点已经发生巨变,《堕落》其实就是针对《局外人》的纠错之作。基拉尔如是说:“作者的所有早期作品都是基于这样一个或显或隐的信条:对所有‘法官’的系统性敌意,为‘本真的’道德生活提供了最可靠的基础。《堕落》公然嘲笑这一信条。因此,很自然地就会得出结论,认为这部作品包含了自我批评的成分。”(126)
克拉芒斯让我们获得了一个额外理解《局外人》结构性错误的机会。那么这个结构性错误是什么呢?基拉尔指出,默尔索之走上断头台,不是因为他之所为,而是因为他之所是。丧母不哭本身并不可能是任何法官判处极刑的原因,所以,只有过失杀人罪才能使两者的因果连续性缝合起来。用基拉尔的话来说:“为了成为一个殉道者,默尔索必须犯点什么确应谴责的罪行,但为了保住读者的同情,他又必须保持无辜。因此他的犯罪必须是无意的,但又不能无意到最本质的默尔索——这个在母亲葬礼上不哭的家伙——不会被判刑的程度。”(127)看上去,默尔索不想去巴黎发展事业,也没计划跟玛丽结婚,由此推论,他当然也不可能蓄谋杀人。但是,默尔索怎么稀里糊涂,“因为太阳”,就开枪杀人了呢?似乎从他母亲的葬礼,到他海滩杀人之间,并不存在一个合乎理性解释的动机链。如果默尔索杀了人,却不该为之负责,那么就只能是命运为之负责了。但是说到命运,或者超自然因素的干预,可以询问的是:何以小说中其他人物,包括法官们,并没有受到类似的神祇之类力量的影响呢?更何况,我们该如何解释两个默尔索——其一是出现于小说第一部分中的和平的唯我论者,其二是后半部分的抗议的社会殉道者——之间的冲突呢?加缪精湛的叙事技巧让我们难以察觉这样的逻辑漏洞,但是,“从小说一开始,我们就感觉到有什么可怕的事情要发生,默尔索无力做任何事来保护自己。”(128)在不动声色地对那些鸡毛蒜皮的生活细节进行平铺直叙的时候,某种恐怖的氛围也会悄无声息的降临,这显然是作者以草蛇灰线的方式暗示我们,默尔索最后会完成一桩无辜的谋杀。
但是当小说家制造人物命运,以便将其引向预定的结局时,他错误地把自己当成了神。如果是神,那么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让自己笔下的人物为自己的理念服务。那么,加缪在写《局外人》的时候,秉持的是什么理念呢?基拉尔的回答是浪漫主义。浪漫主义者一方面与社会格格不入,但另一方面其实对社会又有所依赖。在内心里他不想孤独,但又得看上去很孤独。浪漫主义者出于骄傲的拒绝意识,决不愿公开承认自己对他者的依恋。《少年维特之烦恼》同时展现了浪漫主义曲折回到社会的几种可能:爱情,艺术,甚至自然。但是加缪已经拆毁了联系个人主义与群体之间为数不多的最后几座桥梁:“因为他孤独的愿望前所未有地强烈。但是回到他人这一不肯承认的愿望同样也前所未有地强烈。并且,在前一愿望所创造的语境中,后一愿望已经不再能得到满足。谋杀其实是与人类重建联系的秘密努力。它揭示了一种矛盾心理,这种矛盾心理存在于所有具有唯我主义倾向的艺术中,但这种矛盾可能从未如此清晰地写进一部作品的结构中。”(129)这篇小说每一页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悖谬,每一次对交流的否弃,都可以同时视为交流的努力;每一次漠然的表示,其实都是伪装的吁求。小说写到最后,默尔索被掩盖的意图原形毕露:“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130)基拉尔认为,默尔索的怨恨其实一直存在,但是浪漫主义者固有的骄傲压住了它的声音。当大限来临之际,绝望的表达终于不再需要付出丢失体面的代价。默尔索——换一种方式来说也对——创造默尔索的彼时加缪,期待的是什么呢?就是那么一点公众的知名度,而没有什么比死亡更能够带来轰动效应的了(131)。
但是,1942年藉藉无名的《局外人》作者加缪,与1956年已经名满天下的《堕落》作者加缪,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人了。默尔索认为自己是善恶之外的局外人,但克拉芒斯了解到像默尔索这样的“好罪犯”其实并不是无辜的,他就在局内:因为为自我主义殉难这种赴死态度促使自己肉身寂灭的同时,也证实了社会的不公正,并显扬了自己精神上的纯净。默尔索以无差异性的方式,辨别了自己与检方的差异,以无视对自己的审判的方式对法庭进行了审判。从《堕落》作者的视角来看,这样不能摆脱传统善恶二元论的区隔过于肤浅简单,而且事实上这种表面正义之举背后的推手不过是为了博取世俗名气。在《堕落》中,由于对溺水女子呼救的弃置不顾,克拉芒斯此后产生了强烈而持久的自我谴责。而这一内疚又唤醒了他的良知,并提醒自己具有伪君子的阴暗面:他为“好罪犯”辩护,挑战社会体制,这本身就是取悦于中产阶级——中产阶级通常并不知道,“高尚”律师攻击社会秩序,其实就是攻击社会秩序最坚定的维护者中产阶级自身——,这个表面上的抗议模式其实乃是体制运作的一部分,这位所谓“高尚”律师对主流价值的抨击并不会带来任何个人危险,相反,他可以从中渔利,收获巨量的符号资本乃至经济资本。当然,很难说清,这样的灵魂坦白,有无可能会让克拉芒斯心灵净化,优入圣域。因为他仍然在证明自己的好和别人的坏,他的分类系统一直在崩溃,事实上核心的问题乃是我们不停地在判断与被判断。(132)换句话说,善恶问题难以被轻易解决,灵魂的沉沦很难被轻易救赎。正是在这个认识上,加缪发现并克服了《局外人》的局限。但实际上,以默尔索忠诚于真理为由来批判社会的加缪,与为“好罪犯”来批判法官不正义的律师克拉芒斯,都可以理解为“受诅咒的诗人”那个系谱的同路人,也就是文学家、艺术家或公共知识分子,他们的判断本身应该得到判断,或者说必须得到客观化,被批判性反思。说到这里,其实大体的方向,就与布迪厄批判知识分子部族习性以及唯智主义偏见的思路,已经殊途同归了。而这也到了本文该结束的时候了。
本文写作时间跨度长达一年半之久,在此过程中,得到了下述学友的帮助、指点:袁筱一教授、刘彦顺教授、曹丹红教授、冯伟教授、范静晔先生、褚潇白教授和吴芷净博士。特此致谢!
上海译文出版社

《鼠疫》《局外人》《西西弗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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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好几年前,一位论者指出:“《局外人》可能是二十世纪受到最广泛阅读的哲学小说。原著已售出600多万册,并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Heffernan,G.,The World According to Meursault-or A Critical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Absurdist Philosophy of the Protagonist of 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Newcastle upon Tyne:Cambridge Scholars Publishing,2014,p.66.
②可参见朱大可:《加缪:中国文化的局外人——荒谬美学在汉语世界的历史踪迹》,《中国图书评论》2006年第6期。
③大陆的译本至少有35种,台湾译本至少有21种(其中张一乔翻译的版本在大陆、台湾都出过)。关于书名,大陆版基本上译为《局外人》,台湾版基本上译为《异乡人》,也有少量译为《陌路人》《局内局外》的。大陆版首译于1961年,译者为孟安;台湾更早些,1958年译文开始在《联合报》上连载,施翠峰翻译。限于篇幅,具体信息就不一一陈列了。
④在榜单上,名列第二的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第三是卡夫卡的《诉讼》。但是这个排名大概反映了普通读者的阅读激情,排名第四是《小王子》。信息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Le_Monde%27s_100_Books_of_the_Century
⑤如朱特说:“汉娜·阿伦特在:1952年5月写给丈夫的一封信中报告了她的巴黎之行:‘昨天我见到了加缪:毫无疑问,当今法国最杰出的人,远在其他知识分子之上’。……但是很不巧,阿伦特的断言跟法国流行的看法正相反。她写信的那一年,正是加缪的光芒开始黯淡之时。到1960年1月4日因车祸去世,他的声誉已呈直线下跌之势,哪怕三年前刚拿了诺贝尔文学奖。该奖宣布的时候,批评家们争先恐后对获奖人盖棺定论:右翼的雅克·洛朗宣称,授奖给加缪的‘诺贝尔奖委员会嘉奖了一个人的全部成就’,而左倾的《法兰西观察家》则认为瑞典学院可能认为它正在选出一名年轻作家(加缪去世时也不过46岁),但实际上它导致了一种‘早熟后的僵化症’。……加缪去世后的多年里。他的名望继续走低。大多数都市法国人不再在阿尔及利亚及其社会的问题上和他看法一致。至于知识分子,他们在六七十年代的兴趣已经和当年的加缪相去甚远,以至于蔑视他,懒得提他,最终把他一笔勾销。他被年轻一代激进的、日渐偏执的政治化倾向淘汰,被晚年萨特及其追随者们自我困扰的第三世界论淘汰,被学者中的‘反人道主义’倾向淘汰,被文学新时尚淘汰,最重要的,被他作为作家地位的下降所淘汰。”见[美]托尼·朱特著,章乐天译:《责任的重负:布鲁姆、加缪、阿隆和法国的20世纪》,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第99-101页。
⑥夏普指出:“从加缪去世到柏林墙倒塌(当然是在英语世界,但大部分也是在法国),对于加缪的哲学思想,几乎完全的批评沉默(在专门的‘加缪研究’圈子之外),反映了加缪与萨特等人广泛的分类,是被看成了存在主义者,如果不是‘主体哲学家’的话。加缪对荒谬、邪恶、反抗和其他人文主题的思考,在1960年后法国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英雄时代,以及受这些运动影响的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全球的‘理论转向’的几代,完全过时了。”Sharpe,M.,Camus,Philosophe:To Return to Our Beginnings,Boston:Brill,2015,pp.3-4.
⑦Bronner,S.E.,Meursault,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Philadelphia:Chelsea House Publishers,2001,p.147.
⑧Meursault即默尔索,这个名字本身是由法语中海和太阳的两个音融合而成(mer+sol)。关于加缪对自己作品主人公的命名,可见一位论者的简介。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30.
⑨Warsh,L.,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Woodbury,N.Y.:Barron's Educational Series,1986,pp.18-21.
⑩O'Brien,C.C.,Writers and Politics,New York:Pantheon Books,1965,p.66.
(11)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这些论文:Francev,P.,Dualisms in 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in 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 Samra,J.,Don Juanism and 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p.224-234.
(12)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这些文献:[法]爱德华·W·萨义德著,李琨译:《文化与帝国主义》,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40-264页;McCarthy,P.,Patrick McCarthy on the mother image,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New York:Infobase Publishing,2008,pp.54-66; Hughes,E.J.,Introduction,in E.J.Hughes,(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amu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pp.1-10; Dunwoodie,P.,From Noces to L'Etranger,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amus,pp.147-164; Hargreaves,A.G.,History and Ethnicity in the Reception of L'Etranger,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1992,pp.101~122; Heffernan,G.,The World According to Meursault-or A Critical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Absurdist Philosophy of the Protagonist of 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p.57-96。关于黑脚人(法语:Pied-Noir),是指生活在法属阿尔及利亚的法国或欧洲公民,亦可指1956年前生活在法属突尼斯和摩洛哥的法国公民。详见Assante,M.& Plaisant,O.,Origine,évolution et enjeu de la dénomination 'pied-noir',Langage et société,n°60,1992,pp.49-65.
(13)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这些论文:Schofer,P.,The Rhetoric of the Text:Causality,Metaphor,and Irony,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p.127-137; Robbe-Grillet,A.,Alain Robbe-Grillet Points to metaphors and Anthropomorphism,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p.58-60.
(14)Bloom,H.,Introduction,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8.
(15)公共语言往往语句简短,不事修饰,语法简单甚至不完整,是下层百姓使用的语言。它与形式语言或精致型符码相对立,后者是统治阶级能够掌握的语言。并非巧合的是,加缪本人以穷人的社会出身而自傲。相关讨论见拙著:《权力的文化逻辑:布迪厄的社会学诗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41-142页。
(16)Barthes,R.,Writing Degree Zero,Trans.C.Porter.A.Layers and C.Smith,London:Jonathan Cape,1967,p.77.
(17)[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第1页。
(18)[法]萨特著,施康强等译:《萨特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71-73页。有小改动。
(19)(22)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pp.18-19,29.
(20)[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60-61页。
(21)King,A.,Introduction:After Fifty Years,Still a Stranger,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p.8.关于加缪的自我辩解,后文会进一步展开。
(23)Schofer,P.,The Rhetoric of the Text:Causality,Metaphor,and Irony,pp.132-133.
(2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陈中梅译注:《诗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63页。
(25)(26)Murray,J.,Jack Murray on the Novel's Apparent Coherence,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70,71.
(27)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26.事实上,默尔索表现得似乎对自己也缺乏理解。他一直感到疲惫不堪,昏昏欲睡:奔丧的时候在公交车上一路打瞌睡,到了养老院,跟人没聊多久,困劲又上来了,强光打在墙上也让他感到困乏,守夜的时候,也基本上睡着了。送葬的路上头昏眼花,回到阿尔及尔的第二天早上,感觉太累,几乎起不了床。默尔索为何如此犯困呢?西蒙·李结合后来的海滩枪击事件(在其中默尔索好像被外物控制而扣动扳机)探讨了一种可能性即:其实是由于他母亲之死,导致他产生了暂时性的精神忧郁症,它是一种精神障碍,患者感到抑郁,并与现实脱节。尽管西蒙·李倾向于否认这个说法,但何以经常萎靡不振,倦怠嗜睡,默尔索本人没有提供解释。
(28)Solomon,R.C.,Is Meursault a Stranger to the Truth? 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San Diego:Greenhaven Press,Inc.,2001,p.65.
(29)(30)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p.24,28.
(31)Heffernan,G.,Sexism,Racism,and Colonialism in L'tranger/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14.
(32)(34)(35)(35)[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66,42,114,126页。
(33)玛丽爱上他,正是因为他的性情古怪:“她又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低声咕哝说我真是个怪人,她正是因为这点才爱我的,但将来有一天也许会由于同样的原因而讨厌我。”[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43页。
(37)Heffernan,G.,Sexism,Racism,and Colonialism in L'tranger/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25.
(38)Brée,G.,Albert Camu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4,p.18.波恩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了差不多的意思:“通过赋予罪犯比法庭和陪审团更多的诚信,加缪能够对法律程序、死刑、中产阶级和整个社会发起毁灭性的攻击。”Bohn,W.,The Stranger and Kafka's The Trial,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p.135.
(39)一个英文版表达如下:With the tWo o'clock bus I should get there……and be back here by tomorrow evening. Camus,L.,The Stranger,Trans.M.Ward,New York:Vintage international Vintage Books,p.1.柳鸣九译本可能未尽准确:“我明天乘两点的公共汽车去……晚上即可返回。”[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页。
(40)Fletcher,J.,L'Etranger and the New Novel,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p.213.
(41)其他许多研究者其实也指出了这一点,见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p.25.以及Sprintzen,D.,The S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110.
(42)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p.16.
(43)加缪还有一个反抗三部曲,其一为小说《鼠疫》,其二是哲学随笔《反抗者》,还有戏剧《正义者》。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说:如果说荒谬三部曲是采用文学形式将社会世界问题化了,那么,反抗三部曲提出了某种与之相对应的思考。
(44)Tertullianus,Q.,On the Flesh of Christ,Savage,Minnesota:Lighthouse Christian Publishing,2018,p.15.
(45)一般意义上的“荒谬”(或“荒诞”,下同),用普通名词的形式来表达,在法语中是l'absurdité;如果指涉的是哲学思想,一般用形容词构成的抽象名词l'absurde,加缪本人谈荒谬时也用的是这个词。
(46)Blanchot,M.,Faux pas,Trans.C.Mandell,Stanford,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217.
(47)Lewis,R.W.B.,On Camus's Style and Critique of Tragedy,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55.
(48)检察官说:“先生们,此人,犯罪的此人是很聪明的。你们听他说过话没有?他善于应对,他很清楚每个字的分量。”见[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03页。另参见Heffernan,G.,The World According to Meursault-or A Critical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Absurdist Philosophy of the Protagonist of 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p.57-96; Schofer,P.,The Rhetoric of the Text:Causality,Metaphor,and Irony,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pp.139-151.
(49)Solomon,R.C.,Is Meursault a Stranger to the Truth? 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p.67.关于雷蒙殴打其阿拉伯女友的情况,西蒙·李认为,在20世纪30年代的阿尔及利亚,殴打不忠的女性可能被认为是工人阶级男性的自然反应。如果雷蒙能向警方证明那个女孩欺骗了他,那么殴打就会被认为是正当的。即便迟至2005年,BBC委托进行的一项关于家庭暴力的调查中,30%的英国男性和31%的女性同意,如果其中一方不忠,家庭暴力是可以接受的。从这些方面来看,默尔索在针对阿拉伯女友的家暴问题上站在雷蒙一边,可能反映了他的阿尔及利亚工人阶级心态,这或许令人遗憾,但这是制度化的性别歧视的迹象,而不是一个人的反常。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pp.35-36.
(50)[秘鲁]略萨著,赵德明译:《局外人该死——评〈局外人〉》,《外国文艺》1994年第5期。
(51)Camus,A.,Lyrical and Critical Essays,Trans.E.C.Kennedy,New York:Vintage Books,1970,p.348.
(52)Bowker,M.,Meursault and Moral Freedom:The Stranger's Unique Challenge to an Enlightenment Idea,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206.
(53)Solomon,R.C.,Is Meursault a Stranger to the Truth? 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p.63.
(54)麦卡锡就多少有这样的倾向。他说:“简单的精神分析解读会引导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加缪在对母亲的乱伦之爱和对母亲冷漠的敌意之间左右为难。”McCarthy,P.,Albert Camus:The Stranger,p.2.
(55)Camus,A.,Lyrical and Critical Essays,p.337.关于默尔索不是各种类型的疯子,西蒙·李有更详尽的论证,参见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pp.29-33.
(56)[法]萨特:《〈局外人〉的诠释》,[法]萨特著,施康强等译《萨特文集》第7卷,第57页。译文有小改动。
(57)[法]萨特:《〈局外人〉的诠释》,[法]萨特著,施康强等译《萨特文集》第7卷,第60-62页。
(58)[法]加缪著,袁筱一译:《西西弗神话》,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67页。
(59)Favre,F.,L'Etranger and 'Metaphysical Anxiety',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144.
(60)[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69-70页。
(61)[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6页。
(62)(63)Robbe-Grillet,A.,Nature,Humanism,Tragedy,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29,33-34.
(64)庄子:“古之人,在混芒之中。”成玄英疏云:“其时淳风未散,故处在混沌芒昧之中而与时世为一。”参见郭庆藩:《庄子集释》卷6上《缮性》,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50-551页。
(65)Robbe-Grillet,A.,Nature,Humanism,Tragedy,p.29.
(66)Sprintzen,D.,The Stranger,p.111.
(67)Manly,W.M.,Journey to Consciousness:The Symbolic Pattern of Camus's L'E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84.
(68)曼利综合诸多学者的评论指出,阳光象征着暴力和毁灭,也象征着终极真理:因为它所照亮的不可直视的可怕的东西,就是死亡。
(69)Manly,W.M.,Journey to Consciousness:The Symbolic Pattern of Camus's L'Etranger,p.93.与曼利想法接近的是波恩。波恩分析了默尔索性格逻辑的发展:当死神的脚步向他走得越来越近之际,默尔索一开始认识到世界的存在没有任何理由,因此,他对于神甫采取了谩骂的态度。但是一觉醒来,想到母亲之后,他又意识到死亡给人带来自由,以及,正是因为死亡,他重新发现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这样的发现,为他获得了一种心理动力,使得他从混沌不清的不真实生活,转为真实的存在体验,哪怕他已经来日无多。见Bohn,W.,The Stranger and Kafka's The Trial,In Mans,D.C.,Readings on The Stranger,pp.135-136。
(70)Champigny,R.L.,Ethics and Aesthetics in The S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54.
(71)Champigny,R.L.,A Pagan Hero:An Interpretation of Meursault in Camus' The Stranger,Trans.R.Porter.,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69,p.94.
(72)[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8页。
(73)Camus,L.,The Stranger,p.122.法语原文如下:Comme si cette grande colère m'avait purgé du mal,vidé d'espoir,devant cette nuit chargée de signes et d'étoiles,je m'ouvrais pour la première fois à la tendre indifférence du monde. Davison,R.,Introduction,in Camus,A.,L'Etranger,R.Davison(ed.),London:Routledge,1988,p.98。柳鸣九译文见[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8页。
(74)基督教认为,宇宙在本质上是善的,因为它是上帝的作品。但对加缪来说,自然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因此也是可以理解为恶的。这与老子的下述著名警句不谋而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默尔索的暴力行凶,也许符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符合初民社会的原始正义。他期待自己在受刑时听到人群仇恨的叫喊,也许表明了自己跟他们、跟自然在邪恶方面具有隐秘的同一性。
(75)Champigny,R.L.,Ethics and Aesthetics in The S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56.
(76)Camus,A.,Preface to the American Edition of The Stranger,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19.
(77)O'Brien,C.C.,Camus,London:Fontana-Collins,1970,p.21.关于默尔索是否撒谎,学者根诺索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认为种种证据和推论表明默尔索确实撒了谎,他被判死刑属于罪有应得,并为那对阿拉伯兄妹实现了诗的正义。Gennuso,M.,Does Meursault Lie? In P.Francev,(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Critical Essays,pp.235-258.
(78)史书中有如下记载:“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裴楷往吊之,籍散发箕踞,醉而直视,楷吊唁毕便去。或问楷:‘凡吊者,主哭,客乃为礼。籍既不哭,君何为哭?’楷曰:‘阮籍既方外之士,故不崇礼典。我俗中之士,故以轨仪自居。’时人叹为两得。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由是礼法之士疾之若仇,而帝每保护之。”房玄龄等撰:《晋书》卷49《阮籍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361页。鲁迅小说《孤独者》中的魏连殳,在奔丧过程中对待祖母的方式,跟阮籍对母亲的方式,几乎毫无二致。
(79)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Stockfield:Acumen Publishing,2008,p.15.
(80)(84)[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33,4页。
(81)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16.根诺索提供了另一个维度的类似说法:“他从不说谎,这一点我们不同意,因为默尔索本人承认,当他对谈话感到厌倦或想让某人不再烦他时,他会假装同意他们的说法,比如,在他被捕后,他会同意预审法官的意见。”Gennuso,M.,Does Meursault Lie? p.237.
(82)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16.
(83)郭庆藩:《庄子集释》卷10下《天下》,第1098-1099页。
(85)那么怎么解释默尔索犯下杀人的罪行呢?西蒙·李假设了一种观点:谋杀是由于短暂的精神病发作,或者是由于抑郁和悲伤的混合造成的,再加上疲劳和酗酒。但随后李又推翻了这个看法,但其推翻的理据似乎并不十分有力。参见:Lea,S.,Meursault:Mad,Bad,Messiah? p.33。
(86)(87)(88)[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05,91-92,3页。
(89)弗利指出,院长的法庭证词显然是出于一种愿望,即希望被视为站在谴责默尔索的社会一边,就像他为了满足社会习俗的愿望为默尔索夫人安排了一场宗教葬礼一样。他是一个按照社会游戏规则亦步亦趋的人。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20.
(90)如果置身于现实的法律语境中,默尔索该如何判决?波斯纳指出,在美国的审判中,不会允许让不利于默尔索的品行证据(例如对母亲不孝)进入程序。但是欧洲大陆法律体系规定,证人作证须针对被告被指控的事实或他的品行和道德观。对默尔索的审判存在问题,不是因为采用了平行证据,而是给予这些证据过大的权重。默尔索在精神恍惚之中开枪射击,并非蓄意杀人,合适的量刑应该是二级谋杀。当然,以上是基于默尔索所陈述的事实,陪审团可能未必加以采信。法律关注的并不是凶手的思想状态,而是行为本身。所以可以说,检方某种程度的文学上的失败,并不能让默尔索免于严峻的法律惩罚。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著,李国庆译:《法律与文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1-60页。
(91)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p.20-21.
(92)(93)Sprintzen,D.,The Stranger,p.113,115.
(94)Foley,J.,Albert Camus:From the Absurd to Revolt,p.22.批评家们类似的意思,参见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8,pp.7-8; Hughes,E.J.,Introduction,in E.J.Hughes,(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amus,p.4; Sprintzen,D.,The Stranger,p.125; Bronner,S.E.,Meursault,p.150。
(95)关于目的王国,康德的论述见[德]康德著,李秋零译:《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441-442页。
(96)[德]康德著,李秋零译:《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第429页。
(97)[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04-105页。
(98)Bowker,M.,Meursault and Moral Freedom:The Stranger's Unique Challenge to an Enlightenment Idea,p.211.
(99)以当代中国社会而言,从屌丝到杀马特、三和大神、佛系青年和躺平族,我们可以看到在某种意义上放弃自由的社会行动者,具有一个颇具可见性的系谱。
(100)(101)Marcuse,H.,Philosophy and Critical Theory.In Critical Theory and Society:A Reader,ed.S.Bronner and D.Kellner,New York:Routledge,1989,p.61,60.
(102)Foucault,M.,What is enlightenment? Trans.C.Porter.,In The Foucault Reader,ed.P.Rabinow,New York:Pantheon,1984,p.41.
(103)参阅[美]埃里希·弗罗姆著,刘林海译:《逃避自由》,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7年。
(104)Bowker,M.,Meursault and Moral Freedom:The Stranger's Unique Challenge to an Enlightenment Idea,p.218.
(105)[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73页。
(106)郭庆藩:《庄子集释》卷1下《齐物论》,第66-79页。
(107)[捷克]昆德拉著,孟湄译:《被诋毁的塞万提斯的遗产》,《小说的艺术》,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第1-19页。
(108)(109)(111)[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74-175,178,184页。
(110)我曾经有一段文字提到了这个意思:“真实艺术不应该浪漫地掩饰那些支配社会秩序的游戏规则,因为这只会催眠大众,使大众心甘情愿地顺从统治阶级的统治;它应该将这些结构化原则也就是原子化原则接纳入到自身肌体之内,通过活生生的展现过程,也就是将苦难加以艺术语言的编码再现,来唤醒、强化个体的自由意识,使个体变成具有自主性的主体,并回应时代的紧迫要求。在今天,这就意味着艺术只有通过某种意义上的自杀才能够救赎自身。阿多诺说:‘它(按:指以勋伯格为代表的新音乐,也可以指代一切现代真实艺术)为自己承担了这个世界的全部黑暗与罪孽。它的全部幸福在于对于不幸的认识上。它的所有的美在于对于美的表征的否定上。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没有人愿意跟它有何瓜葛。它默无声息而死,没有任何回响……新音乐不由自主地注定走向绝对的遗忘。它是瓶中真正的信息。’真实艺术以与现实玉石俱焚的悲壮方式,恢复了与现实的活生生联系。”参见拙文《阿多诺的大众文化观与中国语境》,《文艺研究》,2012年第11期。
(112)在默尔索的世界里,无差异性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齐马写到:“重要的是要看到默尔索(叙述者)的无差异性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它似乎是小说所表现的社会的重要特征。默尔索被指控‘怀着一颗罪恶的心’,埋葬了母亲,而叙述者在叙事开头曾这样谈到她:‘妈妈虽然不是无神论者,却也从未在活着的时候想到过宗教’。和他母亲一样,默尔索的老板对宗教也同样如此。他对职员母亲的死感到讨厌,唯一关心的是他应该给默尔索的事假和损失的工作时间。玛丽和其他行动者也没有多大区别:她的朋友在母亲死后第二天便和她去海滨浴场,她知道这一点时颇为吃惊,但很快便丢在脑后:‘晚上,玛丽把什么都忘了’。”[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86页,引文有少许改动。
(113)对默尔索的朋友们来说,他们对法庭话语本身的正当性似乎并未有丝毫质疑,尽管他们无法娴熟精准地运用统治阶级语言来做证词,但当他们结结巴巴申辩说默尔索并非坏人甚至是一个“男子汉”的时候,已经显示了对所谓“基督教人道主义社会方言”的被迫接受甚至驯服;对检察官等一帮人来说,正义与邪恶的二元对立,本身就是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
(114)[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82页。
(115)[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85-186页,引文有少许改动。
(116)默尔索说:“我以这种方式生活过,我也可能以另外一种方式生活。我干过这,没有干过那,我做过这样的事,而没有做过那样的事。而以后呢?似乎我过去一直等待的就是这一分钟,就是我也许会被判无罪的黎明。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任何东西是有重要性的,我很明白是为什么……有朝一日,所有的其他人无一例外,都会判死刑,他自己也会被判死刑,幸免不了。这么说来,被指控杀了人,只因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而被处决,这又有什么重要呢?”迟早大家都会死,早死晚死没有太大区别(以上引文见[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6页)。这意思跟托名列子的中国古人的话意思颇为接近:“万物所异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则有贤愚、贵贱,是所异也;死则有臭腐、消灭,是所同也……然而万物齐生齐死,齐贤齐愚,齐贵齐贱。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异?且趣当生,奚遑死后?”参见杨伯峻:《列子集释》卷第7《杨朱篇》,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10-211页。
(117)(118)[奥地利]彼埃尔·V·齐马著,吴岳添译:《社会学批评概论》,第189-190,193-194页。
(119)对加缪相关思想的论述,可参见Jahanbegloo,R.,Albert Camus:The Unheroic Hero of Our Time,Ox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20。尤其见第二章《子午线哲学家》。
(120)他说:“《局外人》清澈、严肃、迷人,但却是一部有倾向性的作品,它太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讲什么,以及对读者的影响是什么。”Bloom,H.,Introduction,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1.但也有人对加缪毫不掩饰的哲学意图表达了赞美:“把小说写成哲理小册子具有令人痛苦的难度。这是衡量加缪胜利的一个标准,尽管这部小说是为某种哲学量身定做的,但人物和情景是活生生的,触手可及的。那些事件充满活力,具有真实性。当然,理性和经验之间的鸿沟被描绘得淋漓尽致——无法跨越。”Daruwalla,K.N.,The Impact of L'Etranger:Oblique Reflections on an Oblique Novel,in A.King,(ed.),Camus's L'Etranger:Fifty Years on,p.63.
(121)一位《局外人》的推介者在法语版《局外人》的长篇英文序言中指出,当一个本来仅仅服务于自己感官需要的本能的个体,忽而变身为激进地捍卫自己生活价值观的异教英雄的时候,这会让读者提出这样的问题:“这种变化是否在心理上令人信服,或者,加缪只是创造了一个未能通过逼真度测试的人物,因为平庸的办公室文员不大可能获得英雄式自我肯定的演说技巧。”Davison,R.,Introduction,in Camus,A.,L'Etranger,p.15.
(122)(123)[法]阿尔贝·加缪著,黄馨慧译:《加缪手记》第二卷(1942.1-1951.3),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5-26,28-29页。
(124)跟基拉尔一样,萨特对《堕落》评价极高,认为该小说是加缪最伟大的作品。有点吊诡的是,论者一般认为,克拉芒斯其实影射的就是以萨特为代表的那些左翼知识分子。也许萨特在大度地赞赏加缪对自己的符号攻击的时候,他就暗自认为,自己可以以不以为意的态度,轻松地战胜加缪。当然,基拉尔告诉我们,加缪这篇小说首先批判的是年轻时代的自己,也包括这一类以批判社会秩序为己任、自认是人类良心人格化的知识分子。
(125)[法]勒内·基拉尔著,刘舒等译:《双重束缚——文学、摹仿及人类学文集》,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25页。
(126)[法]勒内·基拉尔著,刘舒等译:《双重束缚——文学、摹仿及人类学文集》,第27页,据英文版有微小改动。Girard,R.,Camus's Stranger Retried,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59.
(127)(128)[法]勒内·基拉尔著,刘舒等译:《双重束缚——文学、摹仿及人类学文集》,第34,32页。
(129)[法]勒内
基拉尔著,刘舒等译:《双重束缚——文学、摹仿及人类学文集》,第45页。据英文版有改动。Girard,R.,Camus's Stranger Retried,in H.Bloom,(ed.),Albert Camus's The Stranger,2001,p.72.
(130)[法]阿尔贝·加缪著,柳鸣九译:《局外人》,第128页。
(131)一位与加缪颇有交往的研究者早就发现,默尔索其实也许存在着某种自毁倾向:“让我们走得更远一点:这些枪声是针对阿拉伯人的还是针对默尔索本人的?他难道不是隐隐约约对他耗尽生命的无意识感到厌倦吗?在他的天真里,他不是在召唤一种灾难,这种灾难会压倒他,并引导他走向最终的归土吗?蚕蛹破茧而出,年轻的餍足之徒固执地寻求着唤醒他们的痛苦。”Quilliot,R.,The Sea and Prisons:A Commentary on the Life and Thought of Albert Camus,Trans.E.Parker,Tuscaloosa: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1970,p.82.
(132)基拉尔指出,对大部分基督徒而言,从某种绝对意义上来说,最终的判断是不可能的,或者说,只有上帝才有做判决的权柄。他引用了《圣经》中《罗马书》的一段话:“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新约全书》,南京:1989年,中国基督教协会印发,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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