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热度猛增,吸引了很多“外行”跟风进入了这个市场,断章取义地进行宣传,使得很多不符合杰出人才条件的申请人被评估成合格,导致最终无法获批。当然,并不是只有行业中最顶尖人士才满足eb1a的条件,很多医生、工程师、大学教授、副教授、企业高管等普通的职业也能够顺利获批。关键需要充分了解申请条件,找对律师,做好评估。
     作为已经为上千位中国客户(企业及个人)成功办理各类工作签证、绿卡,包括数百个杰出人才的成功案例的元臣律所移民团队,我们发现很多的宣传误读了申请条件,导致申请人以为自己合格,缴费给机构后发现无法继续或者被拒。
      这期我们来分享美国“杰出人才”10条标准里的第2条、协会会员的申请要求
"Evidence of your membership in associations in the field which demand outstanding achievement of their members"
      这里注意两点“领域里的协会会员”,“协会要求其成员取得过杰出成就”。关于协会会员,很多机构会误导申请人以为只要是协会会员就能满足条件。对于这个标准的理解有几个常见的误区。
第一,要注意 “领域”,“领域”必须要与申请人一直以来主要从事的研究、职业或者与他的专业匹配。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名医生,担任摄影协会会长,肯定是不符合要求的,除非他申请的是杰出摄影师;
第二,要求行业协会或者专业协会是全国性的组织,因此省级、市级的协会不符合条件;
第三,“杰出人才”对于协会选拔会员的标准和流程是有要求的,缴了会员费即成为协会会员是不合格的“协会会员”,需要有一个入会流程,由于申请人在行业中有突出的声誉、贡献、成就被专家推荐,且经过评审决定,邀请入会;
第四,从实操经验中,需要证明申请人加入的这个协会本身具有很强大的行业影响力,申请人在这个协会里也能够继续做推动整个行业进步的工作,因此,即便有的申请人的职位是理事、秘书长,也不一定符合Eb1A关于“协会会员”的标准。
因此,我们看一个规定,不能只看字面的意思,要深入了解实际申请过程中的要求,近几年移民局对“协会会员”的证据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想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这一条的标准,需要找到专业的律师进行评估。
MOSAIC Paragigm Law Group PC元臣国际律师事务所移民团队,始终在Eb1A(杰出人才), EB2类别的NIW(国家利益豁免),Eb1C(跨国公司高管)以及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和Eb5(投资移民)方面保持着高成功率。我们累积了近千名申请者的批准和补件的裁决函,让我们能够洞察法条背后的实操标准的变化,紧跟移民局的最新政策。我们的很多客户都是因为朋友、同事、同学或者朋友的朋友推荐而来,良好的声誉是我们成功的基石。我们严谨对待每一份评估,也为不同背景的客户提供不同的美国移民解决方案。无论是移民申请,还是非移民类别的美国签证,有任何需求请直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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