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7日),加拿大政府突然宣布对外国买家禁令的一系列修正案。
《禁止非加拿大人购买住宅物业法》于去年6月23日由议会通过,并于2023年1月1日刚刚生效。该禁令旨在改善加拿大人的住房负担能力。
时隔3个月,加拿大昨天宣布对《禁止非加拿大人购买住宅物业法》进行一系列修正。联邦住房和多元化部长艾哈迈德.胡森(Ahmed Hussen)表示,为对新移民和企业增加加拿大住房供应的灵活性,政府正在修订条例以扩大例外情况,允许非加拿大人在某些情况下购买住宅物业。 
四项修正案从宣布当日起(2023年3月27日)立刻生效。具体如下:
持工签者可以买房
现在,持有工作签证或获准在加拿大工作的人可以购买住宅物业,只要他们的签证有效期为 183 天或以上,并没有购买超过一处住宅物业。
这个允许持工签者可以买房的新规,不再需要看在加拿大时间年限,工作经验和报税记录。
废除空置土地限制
根据之前的规定,非加拿大人不得购买划为住宅用途或混合用途的空地。
修改法废除原条例第 3(2) 节,因此现在该禁令不再适用于空置土地。
这些被划为民用(Residential)和混合用途(Mixed)的空置土地现在可以由非加拿大人购买,并且购买者可以用于任何目的,包括住宅开发。
根据 CMHC 常见问题解答,“开发”不包括“将房产出租给租户或以其他方式将其作为出租房产作为其投资组合的一部分。” 维修、翻新和改建也不算作“开发”,但 CMHC 指出,一些“相当于建造新建筑或改变用途”的扩建或改建,例如将创建一个新的住宅物业现在将被允许。
允许非加拿大人购买住宅物业开发
加入用于开发目的的例外。此例外允许非加拿大人购买住宅物业用于开发目的。
修正案还将目前适用于该法项下上市公司的例外情况扩大到根据加拿大或省法成立并由非加拿大人控制的上市实体。
上市公司,即使被非居民控股仍可购买房产。
公司外资控股门槛从3%放宽至10%
出于禁令的目的,对根据加拿大或省法成立并由非加拿大人控制的私人控股公司或私人控股实体,控股门槛从 3% 提高到 10%。 
这符合《未充分利用住房税法》中“特定加拿大公司”的定义。
换言之,非居民直接或间接占股的门槛从最多3%放宽至10%。
胡森表示,“加拿大政府对该法案进行重要修订,旨在确保住房用于安置居住在加拿大的人而不是外国投资者的投机性投资方面取得适当的平衡。”
据Storeys网站的说法,虽然政府有这样的意图,但房地产行业的许多业界人士似乎已经达成共识,认为该禁令对解决全国范围内的住房负担能力问题没有多大作用。部分人甚至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表演性的政治姿态。
目前还不清楚该禁令是否会影响到某些加拿大人,但有了新的修正案,至少有些开发商可能会感到一丝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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