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密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日前,四川遂宁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提出,实行房屋套数认贷不认房,执行住房公积金又贷又取。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梳理,3月中旬以来,已经有四川遂宁、广东深圳、湖南株洲、云南玉溪、山东德州、江苏南通、浙江丽水、安徽马鞍山、江苏连云港、安徽亳州、广东梅州等多地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优化公积金政策是各城市支持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手段之一,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
遂宁公积金实行认贷不认房
日前,四川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实行房屋套数认贷不认房。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房屋套数认定上,只查询缴存人家庭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情况,不再查询缴存人家庭住房信息。
同时,执行住房公积金又贷又取。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在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留足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还款余额后,可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剩余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和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买该套住房的总房款。
另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18000元/年,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5000元/年。
新政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至2024年6月30日。
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梳理,3月中旬以来,已经有四川遂宁、广东深圳、湖南株洲、云南玉溪、山东德州、江苏南通、浙江丽水、安徽马鞍山、江苏连云港、安徽亳州、广东梅州等多地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月24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其中提出,公积金贷款购首套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多子女家庭购首套房的,最高额度可上浮30%;多子女家庭购首套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的,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同日,株洲市提出将于4月1日起实施6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包括实施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生育二孩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等。
3月22日,玉溪市表示,从5月4日起,缴存人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同时,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从单缴存职工30万元、双缴存职工50万元调整为单缴存职工40万元、双缴存职工60万元;并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同日,德州市明确自2023年3月21日起,对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月21日,南通市调整公积金政策,其中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户,二孩、三孩家庭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万元/户、20万元/户。同时,支持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3月20日,丽水市对公积金新政征求意见,新政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首次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双缴存职工由80万元上调为100万元;二次贷款或购买第二套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6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多孩家庭最高限额上浮20%。同时,支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
同日,马鞍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在马鞍山市购买首套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在基础上增加10万元至80万元;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支持二手房交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3月19日,连云港市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家庭借款人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三孩家庭借款人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90万元;获得购房券的高层次人才C类以上、D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双一流”本科生按人才类别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
3月17日,毫州市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在公积金政策方面提出,购买新房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43万元提高至55万元,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50%降至30%;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为40%;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优化公积金政策是各城市支持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手段之一,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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