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死了就闹,闹完赔偿,全网人肉,媒体轰炸,所有医生都会怕,最后仍旧没有一个赢家。
来源:医脉通
作者:奔走的急诊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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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主动脉夹层当做急性冠脉综合征收进病房,这种事情不新鲜,用阿司匹林治疗也不罕见,甚至急诊溶栓了的也发生过。有过错吗?能避免吗?
事件回顾
3月18日,某平台记者在网络上发布一篇文章《福州市第一医院出事了!一男子入院次日身亡,家属质疑误诊所致》。文中称,近日,福州市第一医院发生一起医疗事故,一48岁男子因感觉胸部不适,自行前往该院就医,却于次日不幸身亡。男子家属称,男子不幸离世的原因系为院方误诊,错用药物治疗所致。
记者对事件进行了了解,家属称10日晚上19时许,患者翁先生突然感觉胸部不适,于是独自一个人前往福州市第一医院就诊。心电图结果显示患者出现心律失常等症状,当晚即转入该院 CCU(心脏重症监护室),后经诊断为“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入院治疗后,在11日下午16:59左右突然心率下降,随后医方对患者进行心肺复苏等抢救治疗。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抢救之后,医方告知其家属抢救失败,并宣布患者在11日19:32死亡。患者家属在复印的病历上发现,死亡记录单载明,死亡诊断“1.升主动脉夹层,2.心脏压塞”,同时临时医嘱单上10日23:33 有阿司匹林0.3g即刻口服的医嘱(医嘱上是双抗负荷量)。
患者家属对医方的诊疗过程提出了几个质疑:
1.医方一开始将患者的疾病情况当做心梗进行治疗,所以使用了阿司匹林,由于阿司匹林这个药物会加速主动脉夹层破裂,加速患者死亡,最终导致患者不幸离世。
2.彩超医嘱为3月10日9:41,执行并签字时间为9:47,但实际检查时间为11日的上午11:31。粪便采集和检验时间居然在死亡时间之后,为3月11日20时07分。家属质疑医方涉嫌伪造医嘱单。
3.死亡诊断书上记录的死因是“升主动脉夹层”,而医院提供的检验报告单中的临床诊断却写着“痛风”。家属质疑死亡原因是否是院方误诊所致?
16日,记者联系医方,医方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医院已知悉此事,正积极地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对于上述问题,该工作人员则表示无法回复。
3月19日,医方在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声明。“2023年3月10日,患者翁某某因反复胸痛就诊我院,3月11日,因突发“主动脉夹层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入院后,我院按诊疗常规和指南对患者进行救治,处理妥当、用药合规,患者的不幸离世,系因疾病本身造成。对此,我院深表遗憾,对患者家属深表同情。同时也对患者家属以不合理的手段进行维权,影响我院正常运行的行为表示十分遗憾。”
对于事件的事实经过,医方的声明如下:
对于网络文章中对于医院的质疑,官方回复称:
对于医院的官方回复,媒体是这样评价的。
患方质疑的问题其实并不难回答
凡是在病房工作过的小伙伴,对于医嘱下达处理、护士执行和实际实施的过程都有所了解。对于患方提出医嘱伪造的质疑就比较好解释,医嘱下达时间是医生录入时间,执行时间是护士确认时间。然后护士才能按照医嘱去抽血、去嘱咐患者留大便、去预约各种影像学检查。
化验单上的采样时间一般是检验科接收样本的时间,而检验时间是检验师实际检验的时间。一份大便留取后会放在病房的固定地方,非急查项目一般收集多份后再由护士送到检验科去。这期间的时间差距,就会导致患者已经猝死,便样还没到检验科。超声检查也存在同样问题,护士执行医嘱后才会去预约,实际可以检查时间和医嘱执行时间不可能相同。
对于化验单上的诊断和最终死亡诊断不符的情况,这个也不难理解。每个患者入院都有多个诊断,化验单上显示的可能因为系统显示问题而显示出最末诊断,或者医生输错。主动脉夹层是患者濒死前超声诊断的,而化验单是入院时开的,肯定不可能与死亡诊断相同。
最后说说阿司匹林的问题,急诊、心血管专业的小伙伴对于阿司匹林的应用都不陌生,对于医方在临时医嘱上即刻应用阿司匹林也能理解。医方也承认入院考虑患者诊断为急性冠脉综合征,按照急性冠脉综合征进行治疗的。
曾经在一次学术活动上探讨胸痛绿道处理流程时,有老师提出在急性ST段抬高型心梗急诊处理流程中并没有排除主动脉夹层这一流程。在不能完全排除的情况下应用双抗或是急诊溶栓,是否会有风险?专家在解答这一问题的时候直言不讳,确实存在这种风险,可是即使有这样那样的可能,仍旧没有将流程“完善”。毕竟时间就是心肌,不能制定规则强制性进行影像学检查排除少见病因。
如此解释,是不是医方没有过错呢?
但是此事,我们也值得思考。
胸痛急诊诊治流程图
按照现有的资料,对照这个胸痛绿道的规定,是否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不过大多数小伙伴也都明白,实际上患者的损害结果也不能逆转,即使没有口服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也很难救治主动脉夹层破裂。
如何规避风险?
经常有人说临床上有很多“奇葩”的规定,这些“奇葩”规定的背后一定是有一些“奇葩”事情发生。这话说得一点儿错都没有。
曾经在专栏里分享了一个心梗患者急诊溶栓的案件,医方诊断明确,溶栓及时,但不幸的是患者溶栓后出现脑出血。鉴定时,鉴定专家指出医方在溶栓前评估不到位,存在过错。也就是说,溶栓前为什么没有做头颅CT?医方能确认溶栓前没有存在脑出血,没有溶栓禁忌吗?没有做头颅CT,医方有证据吗?那么,在这个案件尘埃落地后,这个医院心内科想必会在诊疗流程上加上一条,溶栓前做个头颅CT。
经常说医生越干越怕,检查越做越多,不是要过度检查,也算是形势所逼。这是规避风险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检查都是客观证据,是真正能保护自己的证据。
另外,仔细采集病史,多思多想多分析,认真做好鉴别诊断,提高自身诊治水平对于规避诊疗风险也是重要的。
对于这个年轻的生命,也许在急诊一个急诊胸片或者胸部平扫就能发现升主动脉的问题。仅仅需要花费几分钟时间,不会增加患者的风险,关键是医生是否想到了一些非心梗性胸痛的可能。
医方到底有没有过错,自然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去认定,不论是医调委还是法院诉讼,患方都是有解决纠纷途径。大家不愿看到的是,患方处理事情的方式,媒体描述为:
死亡可能是难以接受的,但是其存在必然性。对于一些患者来说,根本就没有救活的可能,当疾病发生的那一刻可能就注定了死亡。曾经出120将一个类似的患者从北京某三甲医院急诊拉到了心血管最顶尖的医院,但是心外科交代病情时直接明确说上台一定下不来,不手术最终也是死亡。对于最顶尖的医院最顶尖的医生,也没法留住所有生命。
死了就闹,闹完赔偿,全网人肉,媒体轰炸,所有医生都会怕,最后仍旧没有一个赢家。
栏目顾问律师:
向海曼,北京权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专注于民商事法律诉讼、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和医疗诉讼。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研究及实务,有丰富的医疗法律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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