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埃塞克斯郡(Essex County)检察官办公室表示,36岁男子绍特斯(Obadiah Salters)利用纽瓦克(Newark)市一名女屋主精神失常,在授权书上伪造她签名,盗走女子11万元以上的款项,并把她名下房屋转为己有,陪审团判定绍特斯被控的24项窃盗、伪造文书罪名全部成立。
新闻网站NJ.com报导,郡检察官办公室金融犯罪组2016年12月开始侦办绍特斯涉嫌伪造文书及盗窃一名40余岁女性金钱、房产的罪行;女子的精神状况经诊断为有问题。
郡检办公室指出,那一年9月,绍特斯在授权书上伪造女子签名,让自己取得代她行事的法定权力。文档向埃塞克斯郡地契及房贷登记处记录在案。
两个月后,绍特斯又伪造女子签名,这次是在地契上,把女子位于瑞吉街(Ridge Street)房屋的权利、产权、收益全转移给自己。女子自小便住在那栋屋子,已超过40年,据估价值为17万2000元。
官方表示,公证人作证说,授权书及地契公证时,女子都不在场。绍特斯另被控伪造女子签名、女子已逝母亲的签名,盗用多张支票,转存到他的银行户头,总计逾11万元。
绍特斯经检方起诉,陪审团在3月中旬听审四天后,判决绍特斯被控罪名全部成立,量刑日期定在5月4日。
承办本案的助理检察官艾莉逊‧科罗丹(Allison Korodan)表示,这么多年过后,被害人终于取得正义,全案告终;她感谢陪审团细心审理这桩诈欺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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