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联邦法官周一废除了加州的一项限枪法律,该法律要求半自动手枪必须具有某些安全功能,这导致加州售卖的手枪仅限于2013年以前设计定型的,加州人无法买到新式手枪。
加州总检察官办公室有14天的时间提出上诉,若无任何行动的话,14天后该法律将被废除。
这是2001年通过的《不安全手枪法》(Unsafe Handgun Act),要求新的半自动手枪在弹膛中有子弹时必须有显示器,并在弹匣未完全插入时防止开火,这两者都是为了防止意外发射。它还要求他们在子弹上印上序列号,以便追溯子弹的来源。
这条法律看上去是美好的,但是无法实施!子弹上膛必须有指示器,若有这么好的技术,美军早就采购了,可以避免士兵开枪时忘记子弹是否打光。
可是,如果没有这个技术,新式手枪就不能上市,这也就意味着加州人无法像外州一样买到新式手枪,市场上卖的手枪就那几款老式手枪。
加州人曾经在2018年起诉要求废除这项法律,但是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不过,去年6月,最高法院裁定纽约的限枪法律违宪,枪支管制措施必须符合民族枪支管制的历史传统。
加州人再次上诉,表示该法律与最高法院说的“符合民族枪支管制的历史传统”相背离,并严格限制了加州人拥有强制的权力,因为没人能造出符合要求的新式手枪,这也意味着加州人只能买老式手枪。
周一,南加州圣安娜的联邦地区法官科马克·卡尼(Cormac Carney)的裁决原告胜诉。卡尼在裁决中说:加州的这条法律未能指出历史上有任何相似之处,加州人不应该被迫接受十年前的手枪型号。
加州手枪步枪协会主席查克·米歇尔(Chuck Michel)说:“如果我们能够坚持这一伟大的第二修正案胜利,人们将能够从今天制造的数千种最新、最强大和最安全的手枪中进行选择。”
目前,加州总检察长罗伯·邦塔 (Rob Bonta) 办公室尚未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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