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有义务防沉迷,但没义务当爹。

撰文 | 佘宗明
著名作家、心理治疗大师斯科特·派克曾在著作《少有人走的路》中说过:
很多人一生当中会得两种病,神经官能症和人格失调,「神经官能症和人格失调都源于责任感出现问题,但症状恰恰相反。神经官能症患者为自己强加责任,人格失调患者则逃避责任。」
揆诸现实,不少人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上的态度,就验证了他的判断。
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本质上也是要防成年人轻易甩锅。可某些人在谈到防沉迷话题时,谈的都是他人的责任,顺带着撇开了自己的责任。
跟逃避自身责任相对应的,是指望别人包办。这里的「别人」,也包括网络平台。
这并不是说,在防沉迷问题上,平台可以当甩手掌柜,而是说,防沉迷不光是个行业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不只是个技术问题,也是个教育问题,离不开平台、家长、学校、监管部门等多方共治。
既然要的是社会共治架构下的各尽本分,那谁都不应该甩锅,这是对所有责任方一体通用的要求——平台不能甩锅,家长同样不能。
无论是将平台主体责任扩充为无限责任,还是将家长责任说成是全部责任,都有失偏颇。
结合实际情况看,认为平台万能、想要平台包办,就是典型迷思。它除了帮有关责任方实现「责任逃避」与「失责豁免」,别无价值。
01  
防沉迷要靠平台,但又不能只靠平台,这本是常识。
但一直以来,有些人只看到前半段,却忽略了后半段。
近来几名代表委员的建议引发的热议,即为印证。这两条极具话题性的建议分别是:
「全面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企业和平台;
「规范整治网络短视频平台」,理由是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时下的两大「道义绑架」常用句式:
一个是「为你好」,另一个是「你应该为我好」。
让孩子不要沉迷网络,打着的名义就是「为你好」;让平台承担无限责任,对应的要求就是「你应该为我好」。
毫无疑问,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包括游戏、短视频和ACG内容),很有必要。
人类学家达娜·博伊德在著作《一言难尽:网络青少年的社交生活》中就说,在网上花太多时间对青少年来说可能是坏事,就算仅仅是从「留给其他活动的时间变少」这一层来说。
▲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关联着未保议题。
但防沉迷的基础前提是清晰的责任划分,重要的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如果网络平台没尽到应尽的责任,那当然该批。
在平台责任已从避风港原则下的技术中立责任转换为红旗法则下的主体责任的语境中,平台也没理由摆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可若是在近乎国际上最严格的防沉迷标准业已成型的情况下,还呼吁对平台实施最严苛的规制规训,将防沉迷的命题置换为对平台「全面停止」「规范整治」的要求,那确定不是对责任科学分担体系的扭曲?
更何况,言必称「打击」「整治」,也跟当下支持平台经济的基调不符。
事实上,游戏、短视频等行业都经不起「翻烧饼」式折腾了——要求它们尽自己应尽的责任无可厚非,要求它们承担不该由自己承担的责任,不然就诉诸「整顿」,无异于对它们的瞎折腾。
02  
把责任切分变成「一方包揽,一方旁观」的包办代办,其实就是偷懒。
都知道,在当前网络上,有两句话蔚为风行。一句是「××正在毁掉下一代」,一句则是对此的驳斥——「能毁掉下一代的,只有上一代」。
可与其情绪化地相互指责,不如厘清各方责任。
回到防沉迷话题上,在《上瘾五百年》里,戴维·考特莱特说过:「对某件事物上瘾,是人类的天性。」
饶是如此,当今社会的共识是,不能任由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连着未成年人保护的现实命题。
可以看到,在今天,几乎所有涉未保的议题,都会伴随着更高的道德标准和更激进的舆论姿态。
这是未成年人的两个特点决定的:一来,他们是「祖国花朵」,是「民族未来」;二来,他们意志力相对薄弱,身心健康易受损害。
虽然这些新生代都是「互联网世代」,从小就浸润在网络文化中,但对心智尚不成熟的他们而言,沉迷网络的负外部性就摆在那。
正因如此,在未成年人跟沉迷网络之间建立适当屏障,让游戏、短视频和ACG等产业健康发展跟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兼容共生,成了坊间存在已久的呼声。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单设了「网络保护」专章,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不啻为法律层面对此的回应。
在舆论倒逼与法律指引下,国内的主要互联网平台在未保与防沉迷上的技术探索与制度设计日益健全,说是建立了世界上最严密的防沉迷标准体系,都不为过。
而今,很多孩子都知道,现在想在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20时至21时以外的时间玩游戏,想在晚22点至次日早6点期间刷抖音(或是1天刷40分钟以上),纯属奢望。
因为这是法规或平台的明确规定。「限时限充」,眼下已成各平台的标配。
这导致,不少未成年人玩游戏或刷抖音的体验是「步步糟心」:想玩游戏,天空飘来一句话——实名校验、人脸识别、「儿童守护锁」,了解一下?想刷抖音,对不起,14岁以下全部进入青少年模式。
觉得不爽的,可能还有很多成年用户——每天打开短视频APP,就有弹窗反反复复邀请你进入「青少年模式」。这背后就是平台防沉迷篱笆的日益筑牢:青少年模式、亲子守护工具,已经成为不少短视频平台的标配。
你说这是企业社会责任感驱动下的企业价值自觉也好,说这是「电子瘾品」「数字鸦片」责难下的求生欲也罢,无可否认的就是:在防沉迷方面,平台做了能做的。
03  
跟其他国家比,这些步子是「超前」的:
以游戏为例,游戏大国美国仅对游戏内容进行了分级,却无时长限制;
日本也有分级,但没采取实名制,不存在充值限额、游戏限时等措施;
韩国此前采取了网游宵禁、实名制、限制消费等措施(不包含手游),但现已放开。
就短视频而言,其他国家有的顶多也只是内容分级。
依照国内网络平台当前的防沉迷标准,只要家长不给孩子开「后门」,孩子想沉迷网络都很难。
平台严格归严格,防沉迷终究是个牵涉多方的系统工程,它需要靠「联防」而非「单防」。
平台自然要尽到应尽之责,在平台权责框架下尽可能筑牢防沉迷篱笆,家长同样要尽到监护人应尽之责,将防沉迷更好地纳入家庭教育。
尤其是在今天,已经有了那么多防沉迷的制度设计与技术工具,家长理应善用。不然的话,没有家长在末端的配合,再严密的防御系统都会沦为摆设。
▲南都整理的防沉迷调查受访家长意见收集栏的词云图。
可现在的情况是,尽管中国互联网已经温室化,许多成人特别是家长仍会觉得,平台没能营造100%的「无菌环境」。
嚷着「××毒害下一代」的同时,他们经常是「律人从严,律己从宽」:一边对平台攻瑕索垢,惯用句式从「游戏(短视频)正在毁掉下一代」变为「游戏(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毁掉下一代」,一边甩自己的锅让别人说去吧,把手机账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给孩子的是他们,有青少年模式不设置的也是他们。
诸如「六旬老太凌晨峡谷五杀」之类的案例一再表明,家庭教育领域已成很多熊孩子绕过防沉迷「N道防线」的主战场。
而在代表建议整顿短视频平台的新闻报道中也提到,《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85.9%的未成年人和91.6%的家长都知道青少年模式,但设置过青少年模式的未成年人和家长均不到五成。
也就是说,形同虚设的未必是青少年模式,有可能是家长。
有可靠工具与机制不用,却在那批评「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这就跟自身不尽到家长责任培养孩子良好习惯,却转过身指责学校教育形同虚设,又有何区别?
锅,真的不能这么甩。
未成年人对于平台是「特殊用户」,对于家长则是孩子。平台有责,绝不等于家长无责。
04  
一方面动用或附和那些大批判语言,痛恨网络「毁」了自己的孩子,另一方面在有了有效监护工具后却不使用,用受害者幻觉将自身置于道德批判的制高点……本质上,这是「害怕承担责任综合征」,抑或是「对他人大包大揽依赖症」。
说到底,家长身处孩子玩游戏刷视频「第一现场」,本该做好示范与监督。如心理学家曾奇峰所说:「孩子成长没有偏方,有的只是负责的父母提供的稳定而健康的土壤。」防沉迷的治本药方,首先就掌握在家长手上。
他们理应积极引导之外恰当干预,不给孩子冒用身份、长时间沉溺的机会;理应以身作则地放下手机,而不是为了方便自己玩手机用游戏或短视频打发孩子。
更进一步的要求是,以日常陪伴为匙,将孩子从各类网络沉迷中拽出来,并培育其更广泛的兴趣爱好,并培养其自制力与判断力,着力提升孩子网络素养。
可总有些人恨不得用义务的向外专家来转移自己的责任,用他者的责任「拉满」来掩饰自身的失职。
要求别人越位,来代偿自己缺位,某种程度上,这些默认孩子「需要管一管」的家长,才是巨婴。
动辄要想让平台包办包揽,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话讲,就是逃避「自由选择的可怕负担」——为了逃避自主选择伴随而至的责任,他们宁肯将自身置于「家长制」之下,「让渡」出自己的监护权。毕竟,骂平台很容易,以身作则难。
而这无疑是应验了斯科特·派克的那句:「你不能解决问题,你就会成为问题」。
希望别人什么都管,希望自己什么都不管,以巨婴心态要求平台在防沉迷问题上「全权包办」,正是问题的一种。
平台的确有义务防沉迷,但没义务代为当爹。它们再厉害,也代替不了家长的责任。
对很多人来说,在骂平台不负责任和将孩子送到杨永信那之外,他们应该有更优的选择——承担起自己应承担的那份责任。
一如斯科特·派克说的,承担责任,就应该勇敢地说出「这是我的问题,由我来解决」,敢于面对问题,直面问题,承担问题带来的痛苦,也承担「承担责任」带来的痛苦。
不要只顾着骂「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却忘了形同虚设的责任在于自己。
最起码的,在「青少年模式」的弹窗提醒跳出时,点下「开启」按钮——这,真的没那么难。
✎作者 | 佘宗明
✎运营 | 李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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