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8日宣布,布碌崙(布鲁克林)8大道两名华人房东因为非法出租楼房单元和单间,并提供虚假陈述。
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业主须支付罚款、退还租金,共计近42万美元
而这件事的起因,却是因为业主准备房子上市售卖。
2017年4月,两名华人业主向州检察长办公室(OAG)提交计划,准备出售位于布碌崙9大道交54街附近的一处新建公寓,包括十个住宅单元、两个商业单元和三个停车位。
在提交给OAG的文件中,两位华人业主表示该建筑是空置的,这些单元将作为康斗房单元,出售给各家住户。
但OAG调查却发现业主却私自出租,但租户是用现金支付房租,且没有书面租约,租期往往都是短租不到30天,这就违反了纽约州法规,构成非法短期租赁。
华人业主被指多次向州检察长办公室提供虚假信息,谎报该公寓楼的占用情况。
比如2020年,他们通过律师表示,当时只有三租户住在该建筑。
但调查显示,2018年以来,还有许多租户在不同时期居住该楼
华人业主也被指向市房屋保护与发展局(HPD)说谎,以确保免税。
他们向市房屋保护与发展局申请421-a,声称是共有公寓(condo)。这种情况下,他们在出售计划被批准前出租的单元,必须更新申请,并将该楼房定性为租金稳定的出租楼房
但这2名华人业主没有这样做,而是打着虚假的幌子,继续获得421-a税务上的福利。
根据和解协议,两名业主必须支付35万5000元罚款,并退还6万4500元自2018年以来收取的租金。
这笔钱将交给州检察长与市府共同设立的可负担住房基金。
此外,业主必须向该楼房所有目前的租户提供租金稳定房的租约。
业主不得对租客骚扰或威胁,也不得强迫租户放弃租金稳定房。
对于这样的判罚,业主黄先生表示自己很冤,他说当时房子弄好了还没卖,就遭窃贼入侵搜括财物,然后有朋友没地方住,就借三个单元给他们住,一个月收500美元,等于只收管理费,让朋友顺便看房子(防贼)。但政府就认为他拿去出租,“政府说反正有出租就不行,必须罚款,完全不讲道理。
至于康斗公寓一旦开始出租,房东就被要求“向HPD更新申请,将该建筑定为租金稳定的出租大楼”,黄先生表示,自己完全没听说过这种规定。
文综合网络,世界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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