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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8日宣布,布碌仑(布鲁克林)8大道两名华人业主非法出租楼房单元和单间,并提供虚假陈述。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业主须支付罚款、退还租金,共计近42万元。
2017年4月,两名华人业主向州检察长办公室提交计划,准备出售位于布碌仑9大道交54街附近的一处新建公寓,包括十个住宅单元、两个商业单元和三个停车位。发售计划指该楼空置,但业主却私自出租,租户用现金支付房租,且没有书面租约,租期往往不到30天,违反纽约州法规,构成非法短期租赁。
(谷歌街景图)
华人业主被指多次向州检察长办公室提供虚假信息,谎报该公寓楼的占用情况。比如2020年,他们通过律师表示,当时只有三租户住在该建筑,调查显示,2018年以来,还有许多租户在不同时期居住该楼。
华人业主也被指向市房屋保护与发展局(HPD)说谎,以确保免税。他们向市房屋保护与发展局申请421-a,声称是共有公寓(condo)。这种情况下,他们在出售计划被批准前出租的单元,必须更新申请,并将该楼房定性为租金稳定的出租楼房。但华人业主没有这样做,而是打着虚假的幌子,继续获得421-a福利。
根据和解协议,两名业主必须支付35万5000元罚款,并退还6万4500元自2018年以来收取的租金。这笔钱将交给州检察长与市府共同设立的可负担住房基金。此外,业主必须向该楼房所有目前的租户提供租金稳定房的租约。业主不得对租客骚扰或威胁,也不得强迫租户放弃租金稳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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