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这些文化遗产真正变为公众的,那在操作和理论上要有所突破。理论上的突破,主要是指文物法的修订,现在已经修订了好多次了,最近也正在讨论进一步修订。理论上的突破、法律上的突破,能对文化遗产社会化起到保障作用,否则社会化还是一种空谈。
詹长法,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二级研究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副院长。受访者供图
文丨新京报记者 汪畅
编辑丨陈晓舒
 校对丨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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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曾多次出现在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23年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提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
作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二级研究员,詹长法始终关注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领域,在他看来,要真正做到保护和传承,就要让文化保护利用走社会化路径,让公众参与到保护和传承中去。
以下是新京报记者与他的对话:
要让文化遗产真正属于公众
新京报: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也是一个文化大国。现在在中国,文化保护的话题备受关注。我们今天探讨要让文化保护利用走上社会化路径,您能不能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叫走向社会化路径?为什么文化保护利用要走社会化路径?
詹长法:其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就不断在讲这个话题了,只是这几年的呼声高一些,也形成了一些具有成效的范例。
社会化实际上是指开放。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很多年来都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在真正应用的方面,比如大家进博物馆、进考古遗址或者去建筑遗址参观的时候,心里都会觉得这是被国家保护起来的。那这种情况下,我们仅仅就是传达了一种价值。但这并不是社会化,因为我们进去必须买门票。十八大以来,我们开放了很多文化遗产地,比如说博物馆,甚至包括一些著名的文化遗产景观地,都免费了,但是我们对于遗产价值的阐释是不够的。
习近平总书记提到,“让文物活起来”。只有让文物真正活起来,才能真正走入人们当中,人们才能进入到历史当中,去回味历史,去学习历史,去传承历史,才能做到真正社会化。
新京报:那么应该怎样推动文化保护利用走上社会化路径?
詹长法:要把这些文化遗产真正变为公众的,那在操作和理论上要有所突破。理论上的突破,主要是指文物法的修订,现在已经修订了好多次了,最近也正在讨论进一步修订。理论上的突破、法律上的突破,能对文化遗产社会化起到保障作用,否则社会化还是一种空谈。
而且也应该让老百姓接受这些理念。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非常丰富,我们应该让全民去参与保护。只有保护好、修复好,才能走向社会化。一个破破烂烂的文化遗产地,谁也不愿意去看,大家也体会不到其精神内涵。
过去,文物工作者会担心,如果开放了,会不会对文物造成破坏。这个问题应该一分为二来考虑,如果对公众宣传普及到位,公众反而还会主动来维护我们的精神家园。要让大家感知到,历史遗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我们应该去保护和传承,这样将来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够去享用这种精神遗产。
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
新京报: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目前中国有140座历史文化名城,世界遗产总数达到56项,您认为中国在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方面,有哪些经验?
詹长法:比方说过去我们的历史文化名城,仅仅是指一条街、一个钟楼或者一个塔,随着这些年我们国家对遗产概念的延伸和拓展的认识,把景观及周边等内容都容纳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传承下来的,不再是像过去复原一条街、一条路。
我们有这么多的文化遗产,一个是要走向民间,另一个就是要惠及民生。不能把历史文化名城变成一个孤零零的景观参观点,遗产是创造于人民,存留于人民,不能把它孤立起来。面向社会、走向民间、惠及民生,就是要让大家真正懂得,文化遗产是与我们相生相伴的。
其实过去我们也有一些教训。比如说把少数民族居住区划成保护区后,天天让少数民族来唱歌跳舞。这是文化遗产的一个部分,但不能天天如此。
对于这一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传承文化,具体怎么去传承,其实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去研究研判,制定出新的传承计划。
新京报:对于文化遗产保护,之前也有一些关于保护和利用的讨论。您觉得在文化遗产方面,是保护重要,还是利用重要?
詹长法:这是一个辩证关系。首先,保护的方针是不会改变的。去年的全国文物工作会上,中央对原来的16字方针重新做了调整,多了一个传承利用,但是保护为主仍然是主调。没有保护,怎么利用。
什么叫利用,利用哪些方面。比如说一些建筑物保护好之后,人是不是可以住进去,还是只能作为文物景点去卖商品呢?原来我们是只走一条路,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后,往往变成了一个景点。这种利用,我个人认为不妥。住房如果没有人的话,损坏的速度也会更快一些。如果有人,除了享用,也在保护。但是真正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保护工作就全部都得精细化处理,比如说明确规定哪些东西是完全不能动的,必须有资质和审批才能动。
新京报: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有这样一句话,“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像您刚才提到的很多文物古迹,都已经被开发成了旅游点了。当文化遗产转变为文化产业之后,怎样更好地去传承文化?
詹长法:受众去参观历史景观,就是想体验和感受它的特色和风格,去了解它在历史上所发生的一些故事。
其实过去我们也有一些教训,比如说在保护利用历史文化名城、世界遗产地的时候,由于利用不当或不妥,对它们造成了破坏。要想真正在保护好文化遗产的同时,又去传承这种文化,就一定得形成公民意识,让大家意识到,保护文化遗产是公众的事,不单单只是国家文物局的事。要把闭门的政策变成一个开放的政策,就是要让全民认识到,我们的历史遗产是惠及全民、惠及民生的,形成一种更加开放和动态的保护。
现在我们讨论能不能做得更好,就是在讨论人们与历史文化遗产共生共存的问题。这需要时间来进行,除了完善法律,还得有技术来助推保护,然后是全民保护的意识,一起形成一个良性的局面。
詹长法参与新京报直播,对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受访者供图
压力与挑战
新京报:其实社会发展和人类活动有时候也会给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一些压力和挑战,您怎么看待这样的一份压力和挑战?您觉得我们应该怎么样来应对?
詹长法:从宏观来讲这个压力,在全球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具有独特性的区域文化、地方文化逐渐在消失。这是很可怕的,长此以往,那可能我们各种各样的文化就消失了,还是应该保留原汁原味的文化。当然这也不是说把一切工艺再恢复到那个阶段,而是将文化流传下去。这样我们才能去了解历史的发展,才能让文明和我们的发展相得益彰。
现在我们遇到了最头疼的一个问题,就是气候。这是全球性的问题,我们的这些历史遗产,经不起气候的变化带来的自然灾害。在这种情况下,去研究气候与历史遗产的关系,是我们保护利用中一个非常紧迫的任务。哪个国家做得好、做得早,就少受一些损失。
我们国家文物局和科技部都设立了很多这方面的课题,但是不单单是管理部门,更重要的还是让公众参与到这个保护传承当中。
新京报:现在有没有什么新的技术可以助力文物保护?
詹长法:实际上随着人类发展,我们可以用更科学的手段地去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了。过去我们常常用传统材料去修复,刚修复好看起来是好了,但后来发现出现了更多问题。现在随着技术和认识的进步,我们就发现,在对历史遗产进行维修修复的时候,有一些新型材料反而比传统材料要牢靠得多。
这几年在我们国家,比如说故宫、敦煌在这方面工作就做得比较靠前,故宫专门成立了标准化研究所,就是为了规范我们对遗产文物保护修复工具材料的使用,在材料研发上加大了力度。
其实对现代材料的使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现在光靠文博领域去做材料研发,是不够的,还需要让更多社会上的研发部门去参与其中,让更专业的材料人才参与其中,这也是加大社会化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方面。
新京报:有没有什么惠民工程能够让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到大家的现实生活中,让大众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产生连接?
詹长法:我刚退休的时候,在咱们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做秘书长,也参与了这方面的一些工作。有一些散落在乡间的文化遗产,并没有被定级,也没有地方经费去维修,基金会就动员了社会热心人士、慈善家捐赠,包括箭扣长城也是这样被保护起来的。
但是这里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虽然说这类历史遗迹级别低,但是也能找到钱。那修了以后如何去利用呢?一个没有定级别的旧寺庙修完了,还让它还原成原来的寺庙的功能吗,这不太可能。那比如说将它设置为村民们的活动场所,这就比较可行,这样大众也跟这些文化遗产产生了连接。
但是如果连发现和保护都做不到,那这些历史遗迹、文化遗产就会继续遭到破坏。维修之后的利用,也要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框定一些细化的标准,比如哪些壁画是完全不能动的。要真正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还得靠社会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形成公众的保护行为、保护能力和保护意识,就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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