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上一篇聊《毒舌律师》的时候,底下评论区都在提另一部电影,也就是这两天刚刚出了资源的《正义回廊》。
这当然没什么好意外的,它和《毒舌律师》是从去年年末到今年年初,在香港被比较和讨论最多的两部本土电影。
除了都为法庭戏之外,它们都创下了一些新的纪录,前者是香港新的华语片影史票房冠军,后者类似,但比前者多了一个前缀,“三级片”,香港三级片影史票房冠军。
也因为这个小小的前缀,我们看到这部电影的方式必然是和看前者不太一样的,但即使失去了大银幕,《正义回廊》所带给我的震撼和惊喜,依旧是比前者大很多的,基本能锁定我今年的华语十佳了。
《正义回廊》
正文
第二遍看的时候,我才发现《正义回廊》是一部对于我们观众来说,处处充满陷阱以及“危险”的电影。
因为导演和编剧在其中埋入了不止一处难以察觉,但非常强烈的引导性文本,甚至于到了一种魅惑观众的程度。
本片是根据香港一宗真实的弑亲案改编,张显宗联同友人唐文奇杀害父母并进行分尸,在法庭上,二人各执一词,争相否认谋杀意图,最终在律师的辩论和陪审团的决议中,判处张显宗有罪,唐文奇无罪。
而导演引导观众的第一步,就是让观众彻底进入这个案件。
他先让观众困惑,把整个案件故意做成了一个“罗生门”,让一件罪案在不同人的嘴里呈现出不同的版本,而每个人表达的自然都是对自己有利的那一面。
这种“罗生门”式的表达最明显的呈现于张显宗的律师吴冠峰和唐文奇的律师游嘉莉为自己的委托人辩护的几场戏中。
在这些戏里,吴冠峰讲述了一个“整件事都是唐文奇的主意,是他要杀张显宗的父母”的故事,而游嘉莉则反驳了他的故事,接着让唐文奇讲述了一个自己是完全的受害者,对张显宗弑亲完全不知情的故事。
这两段故事用了大量舞台剧的形式去复现演绎,让观众直接进入现场,看着满地的短肢和人体器官,将观众彻底引入了去追求真相的执念中
当观众对真相执着起来的时候,主创便可以非常自然地开始在“唐文奇无罪”这一结果上做戏,也就是引导观众对这一结果产生质疑。
他们设计了两样东西。

第一样是编剧写了很多细节去引导观众发现疑点,最明显的一个是警察在搜索唐文奇家里的时候发现他考过的二级会计证书,因为有这个证书,所以有可能像张显宗说的一样,参与到分尸的谋划里,而不可能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什么也不懂;
还有一个是在唐文奇的讲述中,张显宗把他的房子当作约炮的地方,他的回忆里还出现了张显宗和女人做爱的声音。
张显宗第一次拍摄色情片时是逃走了,很明显的性无能,而性无能的张显宗自然无法做爱并发出类似做爱的声音。这些疑点还有很多,为了避免过多剧透我就不多罗列了。
第二样是去写陪审团的群像,电影里也是这群人了决定判唐文奇的无罪,而当这群人看上去的随意、草率、自大、面目可憎。那结合那些疑点,观众可以很自然地定下自己的立场——与这群陪审团对立。然后得出自己的结论:陪审团错了,唐文奇实际上是参与了谋杀的,是有罪的。
但当我们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其实我们已经彻底被导演和编剧左右了——
要意识到这种左右,我们先脱离电影,来回答一个问题。
“如果你是陪审团的一员,在这些疑点面前,你给出的答案一定是有罪,但电影里的这些疑点,足以证明他杀人了吗?”
很显然,电影里的证据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客观事实。
那我们和那群给出了无罪的陪审团成员有什么区别呢?只不过是答案不一样而已。

其实到这里为止,原本电影引导我们去在意的真相,已经完全不重要了,有罪还是无罪,也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这个法律结果,到底是怎么来的?

真的是法制下的结果吗?还是个人意志一念之间决定的更多呢?
这才是这部电影真正叩问的东西。

其实导演在电影前半部分,就故意设置了一个不在场的人物,让其贯穿了全片,作为这种叩问的击门石——希特勒。

男主张显宗很多次出场都是戏剧化之后扮演希特勒来说话的,电影将这些戏与法庭戏穿插展示,将希特勒的独裁与法庭的民主相类比,其实“不信任这种法制”的意味已经很明显了。
还有一处更加明显——电影不断强调希特勒爱读尼采。
张显宗扮演希特勒的时候会诵念尼采的宣言;在陪审团匿名投票决定张显宗是否有罪时,有一人投了无罪票,众人将矛盾指向了哲学生,质问他“是不是也是希特勒的崇拜者”,哲学生反对“我只是和希特勒一样,也读尼采的书”。
这里涉及一个历史背景,在希特勒建造纳粹帝国的统治时,恰恰化用了尼采的“超人哲学”为其独裁统治提供思想支撑。
尼采认为“超人”是超越自我、超越弱者的人,是真理与道德的准绳,是规范和价值的创造者,“超人”高于人也决定人,他就是尼采心目中的上帝。
在希特勒的曲解中,他认同一种极端的“个人意志”,而这种意志可以使一种人凌驾于另一种人之上,甚至可以依靠个人意志决定另一种人的生死。
当我们简化一下这个思想并去电影中寻找与之对应的形象时,我们会发现陪审团就是这种“个人意志”的最明显体现。
在陪审团匿名投票决定张显宗是否有罪时,哪怕证据确凿,但何先生投了无罪,他投无罪的理由只有一句“我投什么是我的自由,总之我觉得应该投他无罪”,几乎没有理由,单纯凭借自己的个人意愿。
在对唐文奇进行投票时,即使在众人认为他无罪时,有一个人提示大家注意“唐文奇是否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但最终依旧以全票无罪通过。
这看似是他们在遵从一直强调的“疑罪从无”规则,但其实这个规则与人的本能也是暗合的,换句话说,倘若让你成为陪审团的一员,在没有明确证据的前提下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会投无罪票,因为很少有人能承担起背负一个人性命的重量。
无论是本能还是个人意志,都宣示了一个事实:人和其强烈主观性在这场法律实践中始终如幽灵鬼魅般存在。
就像是当有一张无罪票投向张显宗时,众人马上出来指责,要求揪出投无罪票的“凶手”,甚至开始了栽赃揣测,这种不受控制的情绪像一把剑一样刺穿了这层民主制度,它揭露出这种看似民主的个人意志,与独裁往往只有一张窗户纸的距离。
也是因此,电影不断在强调这种个人意志之下“真和假”的模糊,干脆把整个庭审戏被处理的像是一出假的舞台剧,律师戴上假发,证人与被告你方唱罢我登场。
连视觉的处理,都是在尽量朝舞台剧的方向上靠拢。每个证人都有着不同的舞台光影形塑。张显宗的姐姐是教堂忏悔室的灯光,忏悔室内都是内心的剖白;唐文奇自辩时舞台上电闪雷鸣,真相闪烁不定;而姐姐哭诉唐文奇的可怜时灯光转为暖黄色,在场的众人都陷入怜悯的情绪中。
最终在一出戏演完后,作为观众的陪审团跟随情绪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所谓尘埃落定的“真相”只是存在于表演中。
但每个人都在自己职责的规则内行动,没有人做错了什么,也没有人违反规定,那么无论对真相是否产生质疑都不得不承认:它就是这套司法制度下的产物,它的存在在体制内无懈可击。
因此导演才会在电影开始前半小时内——也就是庭审时法院抽签选择陪审团人选时——就借助陪审团内一名学生之口表达了他的意图:我对香港的司法体制是不相信的。
但也仅仅是停留在不相信的地步,要如何去改革它,没有答案。
电影只能在最后让唐文奇被困在层层叠叠的蛛网里,这个层层叠叠的蛛网形成了片名里的“回廊”,真相如何,正义如何,它们都藏在这个曲折回廊的尽头。
它出不来,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去找到它。
音乐/
配图/《正义回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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