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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知识论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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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序言
这一序言选择了《当代知识论导论》这本教材中的部分话题予以简要地说明。这里所给出的解释并未重复本书中任何章节的内容,只是呈现一个缩略式的勾勒。
证据主义与可靠主义
知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便是拥有一个得以确证的信念究竟需要什么。一个可能的回答是这样的,当且仅当他或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为真,才可以说这个人相信某个命题得到了确证。由此,证据主义者的确证进路便被提出来了。然而,这样的进路到底该如何表述呢?如果一个人拥有某一具体证据E,且E是所讨论命题之真的可靠标识,那么他或她相信这个命题就得以确证吗?比如,一个读数下降的气压计就是“天要下雨”这一命题为真的可靠标识,那么根据前述定义,如果查尔斯发现气压计读数明显下降,他相信“天要下雨”就得以确证。
但是这真的正确吗?如果查尔斯观察到气压计读数下降,但没理由相信读数下降的气压计是“天要下雨”的标识又如何呢?(查尔斯对气象学几乎一无所知。)那么很显然,仅仅看到气压计读数下降并不使得查尔斯相信“天要下雨”得以确证。他需要其他关于气压计的可靠性的证据来确证他做出“天要下雨”的预测。对于任何诸如此类更进一步的信念而言,都会碰到类似的问题。这种不断被提出的、不同层面的可靠的证据是在什么地方,又是如何终结的呢?
科尼与费尔德曼为确证的证据主义进路做出了辩护(Earl Conee and ‍Richard Feldman,2004)。根据他们的证据主义理论,对于行动者而言,每一得以确证的信念都源自信念发生之时所经验到的心理状态。他们主张,仅当它与认识行动者所处的当下心理状态集合之间有着“契合”关系,该认识行动者的信念才得以确证。但是他们所引入的这种“契合”关系究竟是什么呢?对此他们恰恰没有给出充分的解释。
“过程可靠主义”(process reliabilism)则是一种不太一样的确证理论,尽管它诉诸可靠性,但将与之关联的可靠性设定在其他地方。依据这个理论,一个人的信念得以确证或未得以确证,取决于这个信念持有者是否通过可靠的信念形成过程产生该信念(Alvin‍ I. Goldman,1979)。信念形成过程属于心理过程类型。它们是产生信念的方式,比方说进行合理的逻辑推论或者只是连估带猜。过程可靠主义认为,信念的确证与否取决于导致它产生的那个(或那些)过程,有着高真比(high‍ truth-ratio)还是低真比。因此,这个理论属于因果论的一种。它主张行动者的信念的过往因果关系对其确证状况至关重要。这一进路与传统理论不同,后者相信一信念是否得到确证完全由信念持有者在信念产生之时的心理状态所决定。可靠主义主张,那些旧有的、被遗忘的信念可能影响后来出现的信念的确证状况。
假设亚瑟(Arthur)随便猜猜而认为P,后来又从P推论出Q。从P到Q的推论没什么问题,但这并没有使得他对Q的信念得到确证。早先通过不可靠的方式形成并接受P,造成他后来对Q的信念没有得到确证。这表明确证状况如何,不完全取决于某人当前的心智状态。
我们能界定知识吗?
“知识论”一词源自希腊语知识(knowledge)——“episteme”,因此知识论学者思考很多知识的问题就不足为奇了。很多人一直在努力界定知识是什么。一个好的定义应该要涵盖所有的知识情形,并且不仅只是知识情形(应该是“外延上正确的”),而且应该是解释性的,向我们表明是什么将知识情形统一在一起。大致说来,对知识的定义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传统的知识观”将它界定为得到确证的真信念。直到20世纪60年代,这个看法才被顺覆。
然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很多知识论研究都耗费在如何回应这个定义的失败上面,就像盖梯尔在他那篇著名的三页纸论文所论争的那样(Edmund Gettier))。他的那些反例——所谓的“盖梯尔情形”表明,这个定义漏掉了对于知识而言非常重要的东西,也即它与存在某类运气不相容。不妨考虑一下“山坡上的绵羊”这个例子。罗德(Rod)持有一个得以确证的真信念——山坡上有只绵羊,但实际上人们从远处看到的是山坡上一块绵羊状的石头,与此同时,在这片山坡上某个看不见的地方,的确有一只绵羊。因为他的信念只是通过运气而形成,所以罗德并不知道实情。由于盖梯尔情形的缘故,我们就面临着所谓的盖梯尔难题:如何修正传统的知识定义,以便相关联的那类运气可以被辨识出来,并明确把它们排除出去。
知识论学者解决这一难题的路径通常有两种:第一种进路认为标准的盖梯尔情形的错谬表现在一个人的确证状况存在问题。在“山坡上的绵羊”这个例子中,如果罗德对其所处境况知道更多,比如他看到的那个东西十年来一动不动他就不会相信看到的是一只绵羊。罗德的确证只是因为运气碰巧为真:一个更详尽、合理、完整的境况将表明它为假。这点引发了“可废止论”(defeasibility account),它根据缺少什么样的事实来界定知识,如果将这样的知识添加到你的信念集合中,就会导致你失去相应的确证(Lehrer and Paxson,1969)。
第二种进路则认为盖梯尔情形的错误在于,主体的信念与真理之间缺乏客观的“可靠性”关系。这样的关系将会把导致问题出现的运气排除在外。比如,因果论就是依照一个人的信念与使得其为真的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联来界定知识(Goldman,1967),敏感论界定知识的方式则是根据“反事实依赖”——要知道P,仅当如果P不为真,你就不会相信P(Nozick,1981)。这两种进路只是宽泛的“可靠主义”的两个例子。
以上界定知识的进路中哪一个更有前景,对此几乎没有任何共识。实际上,近年来由威廉姆森所引领的知识论的“运动”,拒斥了盖梯尔方案,相反要将知识视为原始的、不可界定的(Timothy Williamson,2000)。这种“知识优先”的知识论致力于依据知识来解释其他认识现象,比如证据、确证,而不是相反。即便知识最终表明无法界定,知识论依然从界定知识这一任务中获益。为了解释知识排除运气的方式而引入的那些概念,在知识论的其他构成部分,比如确证理论以及对怀疑主义的回应,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语境主义与实用侵入
今天的知识理论所涵盖的内容远非仅仅界定知识这么一个任务。一种新近出现的发展便是语境主义。在日常语言哲学最为繁盛的20世纪四五十年代,一种常见的做法就是假定,当我们思考是否在做梦或者要么被欺骗时,我们往往用“知道”意指某个不同于我们平常用这个词所意指的内容,因此所导致的怀疑论难题无非是一种“因为语言运用而产生的幻象”。在一种意义上,也即在日常意义上,我们确实“知道”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事物,尽管我们在另一种意义上,也即更为严苛的意义上我们并不知道,后一种才是我们在讨论怀疑主义时不得不接受的。这里面的新内容表现在,运用后克里普克的语言哲学资源将基础的“语境主义”观念作为一个合理的理论立足点,这对于日常语言哲学家而言则是不可能的。“知道”在英语中并非像“银行”一样那么模棱两可。它的意义也不是像怀疑论者随意摆布那般充满变化。相反,其他依赖语境的语词,如指示词(“我”“现在”“你”),分级形容词(“高”“大”),尤其是绝对形容词(“空”“平”),人们也可以在不同的话语语境中根据“知道”这个词的固定的意义来表达不同的内容。当然,表明语境主义为真是一回事,但正如凯斯·德洛兹以及其他人所主张的,认为它有助于我们解决包括怀疑主义在内的重要的知识论难题几乎是另一回事(Keith DeRose,1995)。
另一个新的趋势考察的是知识与现象之间的相关性,传统知识论对后者毫不关心。就拿行动来说,几乎可以认为,假如你知道某个东西,那么你在行动中依赖它在认识上就是适宜的。比方说,如果你知道这家饭店在第二十三号大街,而且你打算去那里,那么在没有进一步收集更多关于其位置的证据的情况下,你直接去那里是再正常不过的做法。相反的情形也许同样没什么问题:除非你知道它为真,否则你就不应该依据它而行动。如果这样诸如此类的关联的确存在,那么知识似乎是一种重要的、有价值的状态:当你知道某个东西,如果它为真,你就能“以它为依据”(Fantl and McGrath,2009)。
然而,如果知识可以作为行动的基础,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似乎不可避免,也即对知识的“实用侵入”(pragmatic encroachment)。根据这样的后果,一个人是否知道某个东西可能与相应的实际风险密切相关。实用侵入显然有些让人意外。这个发现或证明是否意味着我们不能始终根据我们所知而采取恰当的行动呢?
社会知识论:证言与分歧
许多哲学家将知识论的历史追溯到17世纪法国哲学家勒内·笛卡尔。笛卡尔的知识论的特别之处,在于它集中讨论人们从其自身、个体的角度,能够习得关于世界的那些东西。“我下决心不去寻求别的知识,只去追寻在我自身之内也许可以找到的知识……”(Descartes,1637)。由此看来,他的知识论是一种孤军奋战。知识是通过某人自身、个体的努力(比如内省、知觉等)而获得,而非依赖于他人。几个世纪以来,西方哲学家很大程度上都追随着笛卡尔那种以自身为出发点的知识获取进路,直到二十多年前才有所改观。然而从那个时候开始,知识论学者已经开始聚焦于更强调人际间的知识获取模式。通常情况下,人们都能够正确地参考他人的陈述或意见,以便形成他们自己的信念。这种进路就是现在所谓的“社会知识论”(Goldman and Whitcomb,2011)。
人们能够通过听他人说了什么或者读他人写了什么,从他们那里学到些东西。当他们所说或所写的内容来源可靠时,听者或读者就能够通过采纳这些来源所陈述的东西而获益。在这个语境中,我们所说的这样的来源就是给出“证言”,而听者或读者对于所提供的陈述要么接受或拒斥,要么悬置判断。
知识论学者提出:“一个听者究竟什么时候才应该接受来源的证言呢?”他们信任这样的证言什么时候、以及为什么得到确证呢?对此至少有两个不同的回答。有些人认为,仅当一个人之前已经注意到那个言者(或者其他言者)的证言的真实性或正确性,他/她信任另一个人才得到确证。
其他知识论学者则主张,对确证的这一要求太弱。泰勒·伯吉提出以下看法:“一个人有资格接受某个呈现为真,并且对他而言易于理解的东西为真,除非他有更强硬的理由不这么做。”(Tyler Burge,1993)然而如果听者对于言者的说法有着“足以击败的”证据,这个原则要重写了。
同辈分歧难题
如果一个听者发现他已经相信命题P,但是后来又获悉,他所认识的另一个人——他一般把这个人尊为与他对等的人或同辈,却不相信命题P,他应该如何做呢?是不相信P吗?这个人与听者一样对P有着相同的证据。假定有了这样的额外信息,听者现在应该信任谁呢?这类情形被称为“同辈分歧”(Peer Disagreement)。在获悉所有这样的信息后,这两个人的想法是什么呢?他们应该各自“坚持自己的看法”,持有他们之前的(尽管彼此相悖的)立场吗?或者他们应该各自修正其信念的强度?也许他们各自都应该将他们对P的信念度调整为0.5。换言之,他们对P“悬置判断”。其他理论家则主张,听者无须始终要与他们的同辈“达成和解”。如果一个人相信其初始判断的强度,那么无视对它有利的证据的强度就是“浪费证据”(Kely,2005)。
社会知识论:集体与制度知识论
集体知识论上面我们集中讨论了个体的认识行动者,尽管其所探究的话题是这样的个体在形成或修正其自身的信念时,如何才能最好地利用他人的意见。然而,我们现在要转向一个不同的社会知识论分支,这里所涉及的认识行动者均为“集体”认识行动者。集体认识行动者指由许多成员构成的实体或某种统一的“群体”,比如家庭、团队、委员会、公司、政府等。任何这样的群体都涉及诸多不同的维度和集体实践,但是我们将集中讨论认识维度,探究这些群体如何才能在最佳意义上实现其认识目标。
其中一个贡献就是对集体信念的总体描述,这里假定一个群体的信念状态源自其多个成员的信念。如利斯特(Christian List)与佩蒂特(Philip Pettit)所称:“如果没有其成员通过这样或那样做出特定贡献来确定诸如此类的东西,任何群体行动者都无法形成命题信念。”(List and Pettit,2011) 。
社会知识论与民主
我们接下来是将社会知识论应用到民主这个话题。这里讨论的问题是运用特定的认识程序——比如群体决策根据其成员投票的多数原则来决定——这是个有益的做法。事实上,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定理——“孔多塞陪审团定理”(Condorcet Jury Theorem,1785)。根据这个定理,假如(在其他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每一位投票成员对于该事项的正确判断有着高于0.5的概率,并且他们彼此独立形成其意见,按投票多数来决定的确会产生高概率的群体准确性。
群体决策中一种有趣的进路来自布拉德利和汤普森(Bradley & Thompson,2012)。他们将其称为“多票多数原则”(Multiple-Vote-Majority Rule,MVMR)。作为一个做出群体决策的程序,其规则是:个体根据他们在相关事项上具有(认识上的)的胜任力,来赋予其投票以相应的权重。当认识个体在真理的驱动之下,且在不同事项上准确评价其相关的认识的胜任力时,MVMR的效果在认识上几乎与专家寡头式expert oligarchy)规则相同。
假定一个群体必须要对一系列事项做出决策。每一位成员都握有十次投票,他们可以依其所愿分配投票。比方说,如果有人认为其自身在其中两个命题上相较于其他命题更具胜任力,他将会把他的投票全部分给这两个命题。与多数规则相比,这将产生更高的群体准确性。
概率知识论
我们的认知态度并不局限于信念。明天会下雨吗?你不可能对两个答案都会有信念。根据这一点,你也许对明天会下雨或多或少有一定的置信度。还有一些麻烦的问题则涉及,究竟置信度是多少,它们与信念之间是怎么关联起来的(即信念不过是拥有超过一定阀值的置信度吗?)。但是,无论如何表述这样的关系,我们都需要置信度的知识论。一个很自然的想法是,概率在任何一个充分的论述中均将起着核心的作用。
有意思的是,尽管几乎没有关于置信度的确证的讨论,大家却始终在讨论置信度的合理性问题。(“合理的”通常被用于讨论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是否“融贯”,而“得以确证的”则常在讨论好理由或保证时被使用。)主流的看法认为置信度是合理的,仅当其“在概率上融贯”,也即它们符合概率的公理。如果你对硬币头朝上的置信度为0.5,硬币头不朝上的置信度为0.6,这当然不合理!这里的问题是:是什么让它不合理的呢?难道只是实践上不合理吗?比方说,因为它有可能让你做出不明智的行为——诸如接受一些你必输无疑的赌约?应该不至于这样,而且包括乔伊斯在内,知识论学者力主根据像准确性这样的认识价值,来评价概率上融贯的置信度的合理性(James Joyce,1999)。这就进一步提出了第二个问题:概率上不融贯是否始终是认识上不合理的?假设T实际上是个重言命题,但是如果不花很多时间在上而几平难以看出来。你难道在一定时间内就不能赋予T以小于1的高置信度来“避免风险”吗?
除了置信度的知识论之外,概率知识论还用概率的观念来解释一些核心认识概率,比如用证据来对假设加以确认。一个假设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证据来确认,即使证据不足以让我们知道假设为真或者对它为真有一个得以确证的信念。正统的观点是说,一则证据E确认一个假设H,当且仅当给定E的情况下,E的概率比H的概率要高。
这个确认观与知识论的很多话题都有关系,不妨看看怀疑主义:你拥有你当前的感觉经验是否确认你没在做梦呢?如果不是,这些经验如何才能让你有理由相信你不是在做梦呢?因此,我们也许就会发愁到底是什么让我们有这个理由。另外,正是在这些非常真实的意义上,你正在做梦这个假设究竟有多么不大可能呢?怀疑论者也许会运用概率这样的工具,但非怀疑论者同样也会如此。
阿尔文· I. 戈德曼,罗格斯大学荣休教授
马修·麦克格雷斯,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教授
目录
导言
第一部分 确证与知识: 几个核心话题
第一章 确证的结构 
第二章 确证的两个争论: 证据主义与可靠主义、 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
第三章 知识的界定 
第四章 知识的怀疑主义 
第二部分 确证与知识: 几个特殊话题
第五章 语境主义、 实用侵入与断言的知识规范 
第六章 知觉确证  
第三部分 自然主义知识论 
第七章 知识论、 认知科学与实验哲学  
第八章 哲学的直觉方法论与科学的角色 
第四部分 社会知识论 
第九章 证言与分歧
第十章 集体与制度知识论  
第五部分 概率主义知识论 
第十一章 概率主义知识论 
参考文献
索引
译后记 
译后记
与现代这个概念相比,“当代”似乎是一个变动的时间概念,一般指称使用这一概念的人所处的时代,当然根据需要可适当回潮一段甚至更长的时间。在哲学中用到这一概念时,大约指20世纪中后期一直到现在这个阶段。因此在不同时期(至少20世纪80年代之后)出版的当代知识论或认识论导论中,其讨论的起点基本上是从60年代开始,更准确地说,是从盖梯尔在《分析》(Analysis)上的那篇三页纸的论文发表之后。当然,这些导论性著作所涵盖的内容会有所不同,这种差异除了涉及作者的旨趣或偏好,比如丹西(Jonathan Dancy)在其《当代认识论导论》中引入近代知识论作为讨论基础主义的起点,此外还体现在一些新的知识话题上。
戈德曼与麦克格雷斯合著的《当代知识论导论》在这几个方面兼而有之,两位作者在导言部分已就本书的取向与旨趣做了相关说明。当然,过去已经出版的无论是直接以“知识论”“认识论”为名的导论,还是以“当代”修饰之,均各有其特色,无一例外地呈现了最近二三十年或更早时期这一领城的核心论题及其新发展或争论。
这本书于2015年由牛津大学出版社首次出版,事实上我在2014年通过邮件与戈德曼教授交流时,他就提及这样的一本知识论导论并将目录发给我,书中某些话题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尤其是后面几个部分中的实用侵入、知识断言规范、知觉知识、实验哲学、哲学的直觉的方法论,以及认识的分歧、概率与知识论等。受这本书的影响,后来有两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即以实用侵入为研究主题。
2015 年上半年,我在计划当年秋冬学期为研究生开设《当代知识论研究》课程中的主题,考虑选用什么阅读材料时,想到了戈德曼教授曾经提过的这本导论,并通过邮件询问是否可以提供书稿供研究生学习、阅读。经戈德曼教授与这本书的另一位作者麦克格雷斯教授以及出版社沟通,同意在不扩大传播范围的前提之下提供完整书稿,现在想来依然对两位教授的善意与慷慨充满感激,使得我和我的学生能够在该书正式出版前,以另一种方式提前感受、体会他们新的理智成就。
在上课的过程中,我们选择了书中部分内容作为阅读材料,为了让学生获得一定的知识论背景,也方便学生提高专业英语的水平,我建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将相关章节译为中文。参与翻译的同学包括赖晓彪、贺凯杰、卢烁乐、周杰、李银辉,他们主要翻译了第四、第五、第七、第九、第十一章中的内容,不过书稿内容在某些地方与正式出版的版本有些不同。2016 年,陈嘉明教授与曹剑波教授策划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知识论译从”时,幸得他们两位教授审阅并同意列入该丛书。
与戈德曼教授认识已近二十年,2008 年他到浙江大学讲学时我曾有机会当面求教,印象颇深。在本书翻译过程中,尽管戈德曼教授已八十岁有余,但他的帮助却始终如一,对每一问题的澄清与解释均非常及时而又详细——无论问题大小。本书另一作者麦克格雷斯教授也是如此,总是非常清晰地对我关于他所撰写章节提出的各类问题予以回应和说明。在我恳请他们为中译本撰写序言时,两位教授同样彼此密切合作,一如写作这本书本身,这也使得中译本更加完整。本书正文部分第一、二、七、八九、十章为戈德曼教授所著,第三、四、五、六、十一章则由麦克格雷斯教授撰写。
本书出版过程中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在此深表谢意。当初考虑翻译并计划在“知识论译丛”中出版时,经征求浙江师范大学郑祥福教授意见,他同意由学科经费资助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杨宗元、张杰等老师一直关注本书的翻译进展,并时常督促,感谢两位老师的宽容。在付印之前,杨宗元老师考虑到本书涵盖延伸阅读、思考题等适合教学的内容,与“知识论译丛”中的学术专著不太相同,建议将本书放在“哲学课”系列中。在征求“知识论译丛”两位主编陈嘉明、曹剑波教授意见并获准后,做出这一调整。凌金良老师等在编辑本书过程中,花费了很多精力,相当尽责、细致,其专业的态度和工作既使得不少错漏得以避免,同时又在不少文字的翻译上大有增色。此外,还要感谢罗海铨、胡惠秀两位同学协助整理文后索引。
除了前面提到相关章节的初译工作由几位研究生完成,其余部分均由我独立翻译,译文中涉及的知识论概念在汉语中有不同表达,可能会存在因习惯或理解造成误会或不清楚的地方。整个译文中所有不当或错误,均由我承担完全的责任,恳请读者批评、赐教。
方环非

谨识于风则江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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