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贵州贵阳。
小玲和朋友聚完餐后,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本来是美好的一天,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刚走到小区门口,小玲发现一名陌生男子正跟着自己。

陌生男子眼看自己被发现了,便装作漫不经心地走着。
小玲猛觉事情不对劲,开始疯狂奔跑。
可没想到,男子也紧跟着她。
还未等小玲反应过来,陌生男子很快就追上来了。
男子迅速用那双套着袜子的手,捂住了小玲的嘴。
甚至威胁她不要说话,强行把她拖到小区操场上。
小玲已经被吓傻了,根本不敢出声。
而接下来的一幕,成了她一辈子的噩梦!
男子将她按在操场的圆凳上面,实施了侵犯!
惊慌中,小玲拼命挣扎反抗,根本无果。
男子一直用手捂住她的嘴巴,还言语威胁她!
事情还没完,男子竟然要求小玲加微信好友,希望两人成为朋友!
这个举动真是令人咋舌。
因为害怕激怒歹徒,小玲便让他加了,但一直没敢同意。
可怜的小玲经历了这场噩梦之后,回到家后默默哭泣,也不敢报警。
直到舍友发现她的异常,这才鼓励她报警。
小玲将此事经过告诉警方。
他们沿着微信好友这个线索,成功把男子约出来。
最后,男子被刑事拘留了。
新闻爆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然而,更恶心的一幕发生了。
每每出现女性遭遇性侵害的新闻,网友的评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同情受害者的遭遇,谴责罪恶,希望严惩施害者。
另一类则是质疑受害者的各种做法,轻一些则是站在上帝视角,会说应该怎样怎样。
重一点的则会说:“都四点了还走黑路,故意找刺激的吧”,“活该,谁叫你穿得这么暴露。”
再或者“为什么不挣扎,没手吗?”“一个巴掌拍不响”之类的话。
还有一些“穿得太凉快、你太骚了”等等言论。
这样的三观着实让人后怕。
难道错的人不是性侵者吗?
事实上,我们痛骂的应该是罪恶,而不是把恶言指向受害者。
正如这位网友所说:
坏人虽已伏法,潜在的伤害依然层出不穷。
02
就在上个月,四川达州,一个年轻女孩过马路时遭到陌生男子尾随。
她走一步,男子就紧随一步,明显是刻意跟着她。
情急之下,女生打开手机录像威慑男子,要求对方离自己远一点。
谁知男子并没有被吓跑,他反过来让女生不要害怕,称自己不会害她。
见对方如牛皮糖一样赶不走,女生的声音开始颤抖,
她反复说着“我已经把你拍下来了”,哀求男子不要再跟着她,
同时把手机对准对方的脸,录下了全程。
穷追不舍的男子被怼脸拍后才作罢,只好悻悻逃走。
女孩的这一做法已经相当机敏了,既避免了冲突,也赶走了骚扰者,同时还保留了证据。
之后,女孩将这段视频曝光到了网上,
没想到评论区却充斥着冷嘲热讽——
仅仅因为她的声音听起来不够凶,甚至“太温柔”。
不少高赞评论都认为女生在故意引诱男子,
可一个年轻女孩,面对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的骚扰,害怕激怒对方不是再正常不过的想法吗?
一个平日里就温温柔柔的女孩,在紧张恐惧时声音颤抖,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如果女生强硬地痛斥对方,是不是又要有人指着她说“小题大做”、“不知好歹”?
而她的语调再轻柔,恳求再卑微,说出口的话也字字是拒绝,做出的行为也全是疏远。
“欲擒故纵”这个词,用在这里实在太过恶心。
什么时候,这些自大的跟踪狂、猥亵犯们才能意识到,他们猥琐的嘴脸不仅毫无魅力,还会让别人避之不及?
03
加害者总有一百种方式理直气壮,因为有无数人和他们共情,这是层出不穷的猥亵案中最可悲的地方。
但任何恶行终将得到制裁。

越来越多案件被曝光,越来越多猥亵者被绳之以法,
这都昭示着受害者们愈发坚韧的不屈和勇敢。
论他们如何污蔑受害者,最终将受到惩罚的,只有加害者。
有句话说得很好:“教对一个男孩,不仅是在保护他自己,也可能在保护一群人。”
请所有恶魔记住:所有恶行终会被制裁,不要再用受害者有罪论为一己私欲开脱,任何借口都不是你们犯罪的理由。
请所有女孩明白:被侵犯了不是你的错,更和你穿衣无关,请勇敢声张正义。
请键盘侠们清楚:她们都是无辜的受害者,如果无法感同身受,那就乖乖闭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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