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粮食及吃饭问题始终是中国的头等大事。历史上,由于粮食的制约,中国的人口始终徘徊在1亿上下,较难有大的突破;政府层面,前几天颁布的一号文件,依旧谈的是农村及农业问题;在军纵,关于中美的农业问题,各路豪杰争得面红耳赤、剑拔弩张。可见,粮食太重要了。
明朝年间,灾情不断,农民的收成不好,整个国家出现了粮食供应严重不足的问题。当时的人们食不果腹,有人啃食树皮,有人携家眷投河自尽,多地甚至曾出现“人食人”的惨剧。吃不上饭,人民对朝廷的不满急剧增加,暴动不断,人民更加民不聊生。原本就没有过亿的人口数量一落千丈,使明朝元气大伤。
皇帝和各地官员对此却束手无策,敌人入侵可以打,兵力不足可以补,可天灾该如何去抗衡。直到一个远洋回归的商人的一次偷盗行为,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饥荒问题解决后,整个国家元气大增,一直到清朝,人口增长了三亿多。
这个商人就是神偷 – 陈振龙,一个历史地位应该不输,甚至远超袁隆平的人。
1.陈振龙其人
陈振龙(1573—1619年),生于明代,福建长乐人。他从小饱读诗书、天资聪颖,加上刻苦努力,不到20岁,就成功地考取了秀才。明朝不同于之前的朝代,对社会的控制极为严格,秀才的地位也相对较高。
中了秀才之后,陈振龙又多次参加乡试,但都没能成功,于是他果断放弃了读书,转行做起了商人。在古代,商人地位是非常低下的,排在官员、读书人和农民之后,无论富甲一方还是富可敌国,商人都不能入朝为官、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直到明朝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商人的社会地位才得到明显的提升。
2.陈振龙的神偷之旅
由于做生意的缘故,陈振龙经常去海外经商。万历年间(1593年),他来到了菲律宾吕宋岛,在工作之余,他经常观赏那里的风景。一天,他像往常一样,沿着小镇的街道散步,走着走着,目光被街边的一种植物吸引了,陈振龙发现这种植物生命力顽强,它的块根产量惊人,味道甘甜,可以食用。这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红薯。
后来他仔细观察发现,在菲律宾,几乎每家每户都会种植这种植物。不少菲律宾人把这个植物长出的果实作为主食。
从小就经历过饥荒的陈振龙马上意识到,这个植物或许能解决家乡的饥荒问题,心系祖国的他决定,把这个东西带回去。
然而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当时的菲律宾是西班牙的殖民地,任何人出入菲律宾都要经过当局的严格检查,而红薯作为重要的粮食作物,西班牙明令禁止任何人将其携带出境,如有违反,惩罚严厉,甚至就地处决。当局在每一个出境口都设置了多名检察人员。
陈振龙的神偷之旅,进行了3次才得以成功。第一次,他把红薯的藤条藏在箱子中,被发现,藤条被没收,他也遭到责罚; 第二次,他把红薯藤条编入藤蓝中,又被发现,被打得鼻青脸肿;陈振龙左思右想,后来无意中看到船上的吸水绳和红薯的藤极为相似,便决定将红薯的藤缠于麻绳中。西班牙的检察人员虽然仔细检查每个出境人员的随身物品,但并没有发现陈振龙船上绳子的秘密。
结果有惊无险,在海上航行了七天后,终于农历五月下旬,将红薯藤条带回了国。陈振龙激动地赶到家中,立刻与儿子经伦按照在菲律宾学来的种植方法,将这些藤条种下。果然,四个月后生命力顽强的红薯藤成功长出了红薯。
3.红薯种植方法的推广
为了红薯能在家乡得到更广泛的种植,陈振龙找到福建巡抚金学曾。金学曾正在为粮食问题发愁,得知此事后,立刻大力推广。
过了几个月后,当地农民就种出了拳头大小的红薯。金学曾看着这些生熟都能食用的红薯,被成功地培育出来,终于松了一口气。
之后,红薯在福建被大量种植,福建人民的饥饿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福建人为了感恩金学曾的推广,将红薯命名为“金薯”。陈振龙则被后人称为“番薯之父”。
再后,陈振龙的孙子陈世元等人将红薯带到浙江、河南、山东等地。大力宣扬其耐旱、高产、生命力顽强的优点,呼吁当地农民种植红薯。
陈世元更是亲自教授当地人民培育秧苗的技巧,在田间教人们如何修剪枝条。经过一番努力,到了秋天,多地农民成功种出红薯。红薯作为农作物性状优良,不久,便在全国多地普及,成为与水稻、麦子和玉米等并驾齐驱的重要粮食作物。而且由于它的产量巨大,作用甚至远远超过了这些前辈。
饥荒问题解决后,整个国家人气大增,一直到清朝,人口已增长了三亿多。
陈振龙引种红薯,是中国农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世纪著名科学史专家何丙郁先生指出:“四百多年来,甘薯对中国山地和瘠地的利用,对杂粮种植的多样化,起了极深刻的影响。”中国现在红薯的产量占全世界产量的83%左右,它作为粮食、饲料和工业原料,已日益发挥其重要作用。
清道光十四年(1835年),福州人民为了纪念陈振龙和金学曾大力推广种植番薯的功绩,郡人何则贤在乌石山南侧、海滨四先生祠后建“先薯亭”,后废圯。1957年,人民政府又重修了先薯亭。郭沫若先生在《纪念番薯传入中国三百七十周年》一文中,高度评价了陈振龙引种番薯的历史功绩。他在《满江红》一词中写道:
“荫入藤篮试出航,归来闽海勤耕植,此功勋,当得比神农,人谁识?”
偷,是一种令人憎恨的不耻行为。然而有一种“偷”,是例外,因为它不是为了个人,是为了国家和民族。陈振龙之举,不但不可耻,而且是一位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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