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实证的人往往对实证具有非常强的兴趣和信心,这是成功的重要因素,因为我们的实证必须在潜意识主导下进行,实证的最终结果也是要形成“潜意识专注”,而“兴趣”和“信心”是有利于潜意识发挥作用的。由此可见,初学实证的人在实证方面是有巨大优势的,我们要高度重视并牢牢抓住这个阶段进行实证,使实证尽快获得突破,为此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了解实证原理,掌握实证的主动性、灵活性,使实证能够在科学的轨道上快速获得突破。
我们当前这种状态是从高级状态衍生演变而来的,因此含有高级状态的一切要素,含有一切实证要素。在实证中,我们不需创造,只需发现并把这些实证要素进行有机组合就可以了。由此可见,实证其实是一件很简单、很容易的事情,是应该能够快速成功的。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许多初学者往往无法正确认识实证原理,容易把实证神秘化、教条化、形式化,使自己变成了实证的奴隶,从而失去了实证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实证变得非常盲目,非常被动,无法正确处理以下几个问题,最终导致实证一次次失败: 
1 身体:
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身体是和相续性思维对应的,身体的宏观物质状态是和“有意识选择性注意”对应的,因此在实证中,如果我们还有身体觉受,那么我们就处在相续性思维状态,就处在有意识思维主导下,因此我们必须首先解决身体问题,必须放弃对身体的感觉和使用。
然而身体问题却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快速解决的,尤其是初学者,他们往往在对身体问题的认识方面存在很多误区,这就更容易加重身体问题,导致身体严重障碍实证,甚至成为我们实证失败的一个主要因素。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并彻底纠正在对身体认识方面所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  实证必须有一个标准姿势:
许多初学者非常羡慕别人能够在实证中笔直挺拔地一坐几个甚至十几个小时,于是他们也照猫画虎地保持笔直挺拔的坐姿,并竭力使时间延长。这是错误的,虽然笔直挺拔的坐姿有利于保持气血畅通,能够防止产生健康方面的各种问题,但这种坐姿并不是初学者能够马上做到的。如果我们拘泥于这种形式,那么必将产生腰酸腿痛等不适感。这些不适感将极大地刺激有意识思维,使有意识思维重新处于活跃状态,使“选择性思维”重新进入高频活动状态,而我们实证的目的是要排除“有意识思维”,破除“选择性思维”,很显然,这种不适感与我们的实证目的背道而驰,它将增加实证难度,打击我们的实证兴趣和信心,不利于潜意识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看到,由于心物是一体的,因此我们只有证入更为高级的思维状态,才能拥有与这种思维状态对应的物质状态,才能保持一个标准姿势。如果我们还处于当前这种低级状态,那么无论我们多么努力,也是无法保持一个真正标准的姿势的。
形式服务于内容,方法服务于目的,究竟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形式、什么样的姿势,这取决于我们的实证目的。我们实证的目的是要形成“潜意识专注”,因此我们所采用的方法、形式等都必须服务于潜意识,要使潜意识能够真正在实证中发挥主导作用。
由此可见,在实证中,尤其是在刚开始实证时,我们可以采用自由姿势,比如:靠坐在带有扶手的椅子里,这种自由姿势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比较自然;同时我们还要注意以“舒适”作为姿势方面的执行标准。“自然”、“舒适”是有利于潜意识发挥作用的。
误区二  身体必须一动不动:
在当前这种状态,只要身体有所运动、有所变化,那就表示我们在使用身体,甚至更严格的来说,只要我们产生“让身体运动”这种观念,那就是在使用身体。而使用身体就意味着使用当前这种思维状态,因为身体是和当前这种思维状态严格对应的。由此可见,我们要想使实证获得突破,就必须保证身体一动不动,也就是绝对放弃使用身体。反过来,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放弃使用身体,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够使身体一动不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身体一动不动其实是一种结果,是我们能够不使用身体、能够证入高级状态所形成的一个结果。如果我们无法放弃身体,如果我们不是致力于不使用身体,那么即使我们竭力保持身体一动不动,那也是毫无意义的。
虽然要想使实证获得突破,就必须保持身体一动不动,但这并不是说刚开始实证时我们就能一动不动,并不代表刚开始实证时我们就必须一动不动,因为在刚开始实证时,我们还还无法不使用身体,还不具备不使用当前这种状态的能力。只要我们使用身体,就不可能真正做到一动不动。
如果我们在主观上努力保持一动不动,那么由于这种主观意愿本身就是有意识思维,是“选择性思维”,而“选择性思维”是一种散乱性思维,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这种散乱性思维是和气血紊乱不调和的身体状态对应的,因此必然导致身体方面出现腰酸腿痛等各种不适感。
身体的各种不适感将迫使我们不得不调整身体以排除这些不适感。然而我们有的人由于顽固地认为身体必须一动不动,因此他们竭力对抗这种不适感。这种对抗是有意识思维,是“执着心力”的一种功能和表现形式,对抗的最终结果必然是加重身体的不适感,必然导致我们进入更加散乱的有意识思维状态。
当身体出现不适感后,我们能够调整身体吗?我们应该怎样调整身体?
在实证初级阶段,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有意识”向“潜意识”的转化;当实证有了一定基础后,我们才能进一步实现“潜意识的深刻化”,也就是形成“潜意识专注”。由此可见,对于“身体一动不动”这个问题,我们要分作两个阶段进行认识:
在第一阶段,身体是可以变化的,当然这种变化要顺应潜意识的暗示,要服务于“有意识”向“潜意识”转化这一目的;
在第二阶段,就要绝对保持一动不动,只有这样才能使潜意识保持连续发展、逐步深化态势。有的人担心这个阶段能不能持久地保持一动不动,这是不必要的,到了第二阶段,我们是完全能够轻松保持身体一动不动的,因为心物是一体的的,在这个阶段我们的思维已经较现在有所提高,与之相应,这时候的身体已经处于较高状态,气血已经能够保持畅通调和,因此很难出现不适感,是完全能够持久保持一动不动状态的。
在第一阶段我们应该怎样调整身体呢?由于第一阶段的任务是完成“有意识”向“潜意识”的转化,因此在调整身体时,我们必须致力于培养潜意识,要努力维护“有意识”向“潜意识”的转化过程,而不能打破这一发展过程。怎样维护呢?我们要防止使用有意识思维,要顺应潜意识的暗示调整身体,比如:潜意识暗示我们坐直,我们就要坐直;潜意识暗示我们弯腰,我们就要弯腰。在调整的过程中,我们仍然要注意保持潜意识的连续性,要用柔软心极其缓慢地进行调整。
同样道理,对于吞咽唾液这个动作也要这样处理。刚开始实证时,我们必须经历一个由动入静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必须以“静”为基础进行实证。“动”属阳,“静”属阴,因此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这时候容易产生唾液等阴性物质。
产生唾液后,如果我们能够快速培养起高度专注的专注力,那么我们就能突破当前这种思维状态,彻底摆脱“动”与“静”,唾液也就自然消失了。但我们绝大多数人却无法顺利突破,而是长时间停留在这种“静”中,结果导致口中唾液越来越多。如果不吞咽唾液,那么这些唾液将会使有意识思维重新处于活跃状态,因此我们必须吞咽唾液。这时候的吞咽唾液毫无疑问是一种有意识活动,它必将破坏已经形成的潜意识状态,因而势必使我们丧失已经得到的美好境界。
无论是否吞咽唾液,都将对实证造成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想办法把破坏降到最低。为此,我们一方面在吞咽唾液时,一定要注意保持潜意识的连续性,要把唾液分成几小口,温柔地、缓慢地吞咽下去,切忌动作力度过大;在吞咽的同时,我们要观想唾液是美好的琼浆玉液,滋养我们的身体,使我们能够顺利突破。这种观想有利于保持柔软心,能够使潜意识继续处于连续发展状态;另一方面,我们不能追求已经失去的美好境界,更不能责备自己,打击自己的信心,要知道“追求”和“责备”等都是有意识思维,它们能对潜意识的连续性造成严重破坏,而失去信心,潜意识就更难发挥作用了。
总之,只要我们能够始终注意排除有意识思维,始终注意保持潜意识的连续性,那么我们就能顺利完成“有意识”向“潜意识”的转化,就能顺利进入第二阶段,使身体轻松、持久地保持一动不动,真正获得身体方面的根本突破。
误区三  认识不到物质和思维之间的“心物一体”关系:
由于心物是一体的,因此我们既可以通过调整物质而调整思维,也可以通过调整思维而调整物质。然而有的人认识不到心物之间的这种关系,他们总认为心物是对立的,因此在实证中,在调整身体时,无法机动灵活地通过调整思维而调整身体,而只能局限于直接调整身体。这是非常狭隘的,这将大大增加实证难度,因为对身体的调整,我们将不得不面对身体的微观物质,而身体的微观物质我们是不熟悉的,是难以进行调整的。而从思维方面进行调整就不一样了,因为我们对思维非常熟悉,这样就很容易进行调整。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们在对身体的认识和调整方面存在很大误区,这些误区导致我们在调整身体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并最终使身体变成了障碍实证的重要因素。
为了顺利解决身体问题,我们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 把调整身体的过程变成培养潜意识的过程:
我们要牢牢抓住“培养潜意识”这个根本,在刚开始实证时采用自然姿势,并顺应潜意识,按照潜意识的暗示调整姿势,把调整身体的过程变成培养潜意识的过程,从而完成“有意识”向“潜意识”的转化。在这里,身体其实变成了培养潜意识的一个工具,借助对身体的潜意识化调整,我们将逐渐掌握“有意识”向“潜意识”转化的基本规律,逐渐掌握如何使用潜意识。
2 重视可操作性:
实证和其他科学实验一样,是非常讲究可操作性的。同一个实证目标,可以有很多方法去实现,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方法中选择一个可操作性比较强的方法,这样能够降低实证难度,快速获得成功。对于身体也是这样,如果我们直接解决身体问题比较困难,那就绕过身体,完全置身体于不顾,先调整思维,把思维调整到一个比较高的状态,这样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身体将达到一个与之对应的比较高的状态,从而摆脱当前这种低级状态,间接解决身体这个拦路虎。
2 利用“打瞌睡”进行实证:
有的人认为瞌睡是一种昏沉,是不好的,是必须排除的,这种观念是不完善的,是需要进行辨证分析的。
我们平时处在有意识思维的清醒状态,而睡眠则是潜意识的表现形式,在“清醒”和“睡眠”之间的打瞌睡阶段是有意识思维向潜意识思维转化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借助打瞌睡掌握有意识思维向潜意识思维发展的转化规律,并进一步实现在潜意识主导下进行实证。
实证必须在潜意识主导下进行,我们必须使潜意识保持连续发展态势。在入睡前,“选择性注意”这种有意识思维活动被极大压缩,潜意识逐渐进入稳定的持续发展状态。这是非常有利于实证的,因为我们的实证是要形成“潜意识专注”,只要潜意识能够连续发展,就能深化为“潜意识专注”。这时候我们可以通过两种方法进行实证:
<1> 观“打瞌睡”:
这种方法要求我们必须清明地觉知打瞌睡过程,把打瞌睡过程变成培养觉知力、专注力的过程,这样二者就能结合在一起形成“潜意识专注”。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潜意识专注”是过渡状态的“潜意识专注”,还不是“思维衍生状态高级状态”的“潜意识专注”。
<2> 利用“打瞌睡”:
为了证入“思维衍生状态高级状态”较为高级的“潜意识专注”状态,我们要在打瞌睡的过程中另外培养专注力,也就是利用“打瞌睡”培养专注力,比如这时候我们可以使用“观微观”这种方法培养专注力。“观微观”这种实证方法需要建立在“静”的基础上,然而“静”是一种脆弱的潜意识状态,容易被“专注”打破,而打瞌睡就不一样了,这种状态虽然从广义上来说也属于“静”,但却是一种非常稳定的静,是很难被“专注”打破的,这样在瞌睡的时候就不需要解决“潜意识”的连续性问题了,就不需要担心“专注”会打破“静”,我们可以集中精力、放心大胆地致力于形成“专注”。在这种情况下,是很容易形成专注的,只要“专注”能够形成,实证就能成功。
我们对睡眠是非常熟悉的,对打瞌睡是能够熟练掌握的,这种打瞌睡技术是不需要学习的,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这种经验,把这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利用打瞌睡进行实证具有以下优势:
<1> 有利于掌握有意识思维向潜意识思维转化的演变规律;
<2> 有利于形成“潜意识专注”;
<3> 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总之,只要我们能够高度重视并熟练掌握通过打瞌睡进行实证这种方法,那么实证将变得非常轻松、顺利,我们将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突破。
3 时间:
有的人认为实证是能够短时间突破的,这是错误的。在平时生活中,我们总是以“有意识”为主要思维功能进行活动,这就必然导致“有意识”经常打破“潜意识”,使“潜意识”无法连续发展,这样就无法深化为“潜意识专注”。“潜意识专注”的形成,需要以时间作为保证,我们必须延长潜意识发展时间。这对初学者来说是比较困难的,导致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急于求成”却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初学者往往急于成功,这就必然导致在实证过程中出现判断、猜测、追求等心理。这些心理是有意识思维活动现象,它们必将打破潜意识的连续性,使“潜意识”无法连续发展、逐步深化,从而导致“潜意识专注”无法形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时间”在实证中的重要意义,同时要认识到有意识思维对实证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及时排除推理、判断以及追求等,这样就能安住于实证,使实证时间大为延长。
总之,初学者只要能够注意培养和保护实证兴趣,充分利用初学时的信心和决心,科学解决以上三个问题,那么我们就能大大提高实证效率,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获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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